投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第三条 职权和职责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市场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1.市场部职责(1)(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分的编写工作;(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