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公司事业部销售、安装管理办法为完善公司销售安装管理,提高公司销售业绩及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能力与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制订本办法,作为公司销售安装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一章 销售担当的管理为适应公司新型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公司销售担当的管理将采取由行政财务部统一招聘由销售与工程部培训及考核,并有权对业绩不佳或考核不合格的销售担当予以解聘。一、 营销公司事业部销售担当考核制度1.新入职的销售担当,考核期为三个月,每月必须完成新增不少于8个有效立项,完成者工资按合同工资发放;反之,第一个足月没有完成任务的工资则按80%发放;第二个足月未完成任务的工资则按60%发放,第三个足月仍未完成任务的工资则按40%发放,并考虑解聘;每月完成任务情况由销售与工程部文员统计,报销售与工程部经理审核,交事业部总经理审批,递交至行政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标准;考核期间成功签定销售电梯定单,则将在下月工资中一次性补齐上述扣减工资。2.销售担当每自然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二个月按各自对应合同工资的100%发放,第三个月底统计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季度任务的,除按规定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