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一、实施原则按照后勤服务岗位推行服务外包、花钱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市编委办原则上不再核准后勤物业管理服务岗位编外用工人员计划。为保障正常的机关办公秩序,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项目交由社会专业化公司或劳务中介承担。二、实施范围市级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公务活动所使用的房屋建筑及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场地。三、服务项目(一)清卫保洁。1.服务内容:负责办公楼内楼梯、大厅、走廊、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和办公楼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库)、“门前三包”等公共区域的清卫保洁,以及垃圾、废弃物清理和消毒灭害等。2.服务质量标准:(1)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楼梯、扶手、大厅、玻璃、走廊等整洁干净,无垃圾、积灰、污渍、手印。(2)办公楼内卫生间、茶水间清洁,无垃圾、污迹、积水、异味、堆积杂物,洁具、台面、镜面光洁无水迹,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