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管理规程1.0 目的规范空置房的管理以及费用收取工作,维护其正常功能,维护和提升物业品质;有效控制管理风险,改善物业环境。2.0 范围适用于园区所属项目中已办理接管验收的空置房管理工作。3.0 职责3. 1.物业服务中心客户部负责对空置房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工作,包括:3.1.1.负责空置房钥匙的统一保存及管理。3.1.2.负责空置房房号的提供及相关资料的核对修改,并组织现场管理巡查。3. 2.物业服务中心环境部负责空置房室内卫生的清洁。3.3.物业服务中心楼宇安全部负责空置房的外部巡查、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及时报修。3. 4.工程部负责空置房的修缮工作,保证空置房内外主体、设施、设备的完好。3.5.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不定期地对空置房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0 过程与实施4. 1.空置房定义4.1.1.已办理接管验收但尚未售出的房屋及商铺,下简称房屋。4.1.2.已售出但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及商铺,下简称房屋。4.1.3.已办理入住手续但尚未进行装修及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商铺,下简称房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