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郑市 2017 年财政收支预决算分析2017 年,新郑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财税部门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机遇,继续实施“双融入、双承接” 发 展战 略,攻坚 克难,奋力拼搏,全市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3887万元,占预算的100.63%,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增长10.70%,税收收入完成460966万元,占预算的100.38%,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增长13.56%。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7419万元,占预算的100.2
2、8%,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增长0.45%。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70758万元,占预算的84.24% ,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下降3.99% ;地税部门完成304464万元,占预算的112.14%,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增长26.20% ;财政部门完成726084万元,占预算的100.65%,与去年同期同口径比增长1.72%。分级次完成情况: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777014万元,占预算98.52%,同比下降0.0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9595万元,占预算95.21%,同比下降0.98%;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4292万元,占预算104.27%,同比增长19.30%。主要收入
3、项目(1)增值税完成 136300 万元,占预算的 76.10%,同比下降13.33%。(2)企业所得税完成 96125 万元,占预算的 141.36%,同比增长 59.87%,净增 35998 万元。(3)个人所得税完成 12451 万元,占预算的 131.06%,同比增长 48.26%。(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 17132 万元,占预算 89.23%,同比增长 0.79%。(5)土地使用税完成 15647 万元,占预算 104.31%,同比增长 14.50%。(6)土地增值税完成 100210 万元,占预算 151.15%,同比增长 71.39%,净增 41741 万元。(7)契税完成 5
4、6111 万元,占预算 85.28%,同比下降1.96%。(8)耕地占用税完成 4650 万元,占预算 25.41%,同比下降 72.50%。(9)专项收入完成 62798 万元,占预算 170.60%,同比增长 332.40%。其中教育附加收入完成 8924 万元,占预算87.49%,同比下降 1.09%。(10)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完成 499504 万元,占预算99.90%,同比增长 0.95%。(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新郑市财政支出完成 1549740 万元,占预算 99.76%,同比增长 10.4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912301 万元,占预算 99.61%,同比增长 8.81%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637439 万元,占预算 99.97%,同比增长 12.80%。其中民生支出 729881 万元,同比增长 15.89%,占公共财政支出的 80%,主要包括教育支出 131795 万元,文体支出 10203万元、社保支出 55954 万元,医疗支出 80361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1665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281908 万元,农林水支出 8227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4016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577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 1035138 万元,占预算 99.64%,同比增长 8.5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732008 万元,占预算99.5
6、1%,同比增长 7.8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303130 万元,占预算 99.94%,同比增长 10.25%。乡镇财政支出完成514602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18029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334309 万元。二、年终结算情况(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公共预算收入 683887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279400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20400 万元(置换一般债券 20000 万元,新增债券400 万元),上年结余 3095 万元,调入公共预算资金 36364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0000 万元,总计收入 107314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1230
7、1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84352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20000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2231 万元,总计支出 1068884 万元。公共预算收支年终结余 4262 万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 517419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8554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211940 万元(置换专项债券 67840 万元,新增债券 144100 万元),上年结余 2059 万元,总计收入73997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637439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67840 万元,调出资金 30200 万元,上解上级支 22 万元,总计支出73550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年终
8、结余 4471 万元三、2017 年财政收支分析(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拨付资金 3911万元,落实政府各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投入产业引导资金 1.41 亿元,支持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发展提质增速;拨付资金 1.6 亿元,支持龙湖教育园区启动第二水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宋城演艺黄帝情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打造龙湖新城区;拨付资金 1887 万元,支持新港产业集聚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争创省级经济开发区;拨付资金 9328 万元,支持企业科技
9、创新,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筹措资金 22 亿元,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一万六千多亩,破解土地瓶颈制约,支持重点项目落地。(二)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财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财政民生支出 72.9 亿元,增长 15.9 %,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0.1 %。支持推进脱贫攻坚。加大 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累计投入扶贫资金 8681 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 2 座、蓄水池 2 座、新打机井 38 眼、新修道路 2.36 万平方米,改善贫困村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为蔬菜大棚、艾草种植等村集体经济项目
10、实施财政补贴,推动产业扶贫发展;为 10370 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保险,为23 户建档立卡户贷款财政贴息,减轻贫困户生活负担。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支出 13.32 亿元,增长 24.19 %。保障中小学教师增资、乡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城乡 12 年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各项助学政策;新建中小学 10 所,改扩建 8 所,新增学位 18735 个,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 亿元,增长 25.98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次 42 万;完成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1、调标,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 2270 元;落实就业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大众创业扶持就业新政,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870 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3072 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600 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380 元;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保障优抚对象 4282 人、义务兵家庭 754 个。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3 亿元,增长6.3 %。建立全覆盖医疗保险体系,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 450 元提高到 480 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
12、等惠民措施;支持市公立医院建设,拨付建设资金1.36 亿元和运营启动资金 1024 万元。支持保障房建设。拨付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 2.25 亿元。支持了新华路幸福港湾、薛店镇莲花社区、城关乡香江龙湾等 5 个乡镇 7 个社区建设,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平安新郑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 3.96 亿元,增长 20.32 %。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法律援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累计投入资金 1.2 亿元,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和生态水系工程建设;支持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扬尘治理、清洁
13、能源“双替代” 工作。(三)紧紧围绕百城提质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紧紧围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百城提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工程,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 25 亿元,加快推进双洎河两侧治理及解放北路棚改、河赵社区、华阳寨社区、第二社区、新华路沈庄社区、具茨山异地搬迁等市属重点工程建设;拨付资金 3.5 亿元,加快推进 S102 郭店至薛店段、商登高速互通式立交、中华北路、西环路、华南城大道、S323 等道路改 扩 建工程。支持城乡 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 2.5 亿元,实施城区道路整修升级改造、路灯照明、供水、排污
14、管网建设;拨付资金 5.4 亿元,解决项目占地附属物拆迁补偿及群众安置过渡费发放;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14.41 亿元,专项用于交通路网、城镇管网、廊道绿化、中小学等公益设施建设。推动 PPP 项目落地。成立县级 PPP 管理中心,积极开展 PPP 政策研究,推动项目实施。落地 PPP 项目 2 个,一个是总投资 796亿元的华夏幸福新城项目,一个是总投资 1.52 亿元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项目,有效缓解了我市城乡发展资金不足压力。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拨付资金 3500 万元,购置除尘机械车辆,实现城乡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喷洒全覆盖。拨付资金 2000 万元,建立城市智能管理大平台,实现城
15、市数字化管理。(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正式启动 2018-2020 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启动财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试点改革,试点预算单位支付电子化顺利运行;继续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8.6 亿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 4.8 亿元,统筹用于政府重点工程;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全年送审投资 83 亿元,审减17.2
16、7 亿元,审减率 20.8 %;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年政府采购 15.7 亿元,节支率 17.1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新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方面规范了我市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置换债券 8.78 亿元,通过将高利率的存量债务置换为低利率的政府债券,节省利息 4300 多万元,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五)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科学规范分配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加强财政运行分析,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及时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责任,完善征管措施,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培植财源,竭力挖潜增收,坚持依法征收,全力堵塞漏洞。建立综合治税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确定重点目标和分阶段任务,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 、财税牵头、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 综合治税格局。 规范支出管理。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新增政府债券和需要调整预算的事项,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