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贸区基本常识第一讲 本课程主要介绍自贸区的基本制度,包括自贸区概述(自贸区的定义、产生原因、历史发展、基本功能、自贸区的分类)、自贸区方案及发展目标(分别介绍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方案及发展目标)、自贸区优惠政策(分别介绍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优惠政策)。 一、自贸区概述 (一)自贸区的定义 自贸区是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Zone)的简称。 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自由贸易区定义为:“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美国关税委员会给自由贸易区下的定
2、义是:自由贸易区对用于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关税方面有别于一般关税地区,是一个只要进口商品不流入国内市场即可免除关税的独立封锁地区。 目前学界一般认为,自由贸易区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是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狭义的 自由贸易区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的自由贸易区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二)自贸区产生的原因 当代世界经济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经济全球化,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很快。 WTO 的成员国基本上都与其它有关国家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
3、中国和东盟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度高,全球经济的变动会对其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是为应对经济全球化中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而应运而生。 与多边贸易体 制相比,区域内国家易于就自由贸易区达成协议并产生实效。同时,现有的自由贸易区大多富有成效,也激发了更多国家参加自由贸易区。就地区或邻近国家而言,自由贸易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经贸合作的地缘优势。邻近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区具有人员往来与物流便利、语言文化相近、生活习惯类似等多种有利条件。因此,邻近国家和地区间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来扩大和加深经济合作以获得互利双赢的效果,其效果比参加多边贸易
4、体系带来的利益要更明显一些。在加入多边合作机制的同时,缔结自由贸易区有利于推动各成员国内的经济结构改革,从而可以借助更多外力来推进国 内改革。 20世纪 90年代一再发生的地区性经济危机的教训,也促使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地区经济合作的制度化。因此,加强地区内经贸合作不仅有助于防范新的危机,而且也有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自贸区的历史发展 自由贸易区从自由港发展而来。通常设在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地区,尤以经济发达国家居多,如美国有对外贸易区 92 个。 20 世纪 60 年代后期,有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一形式,并建成特殊工业区,发展成出口加工区。 20世纪 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向高
5、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形发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贸易区”。跨国自由贸易 区在全球范围内其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个,范围遍及各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 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其他还有中欧自由贸易区、欧盟 拉美自由贸易区等等。截至 2013年 6月 19日,全球已有 1200多个自由贸易区,其中 15 个发达国家设立了 425 个,占 35 4%; 67 个发展中国家共设立 775个,占 64.6%。 2007年 12月,中国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封关后,天津就将自由贸易港区作为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并提上议事日程。 2008 年 3 月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
6、革试验总体方 案明确表示,东疆保税港区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 2013 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上报中国国务院审批。 2013 年 7 月 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该方案草案。 2013 年 8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3年 9月,广东省牵头广东自贸区申报事宜。 2014年 4月,广东省政府证实正打包申报自由贸易园区。 2013 年 9 月,天津自贸区申报方案初步成形, 2014年初正式上报中国国务院。 2013年 12月底,福建省委提出建设福建自贸
7、区。截至 2014年 1月 22日,中国 12个地方自贸区获得国务院批复,进入到多部委联合调研阶段。 2014 年 12 月 28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 (四)自贸区的基本功能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自由贸 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
8、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 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 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 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
9、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 (五)自贸区的分类 就性质而言自由贸易区可分为:商业自由区和工业自由区。前者不允许货物的拆包零售和加工制造;后 者允许免税进口原料、元件和辅料,并指定加工作业区加工制造。 就功能而言,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设定是根据区位条件和进出口贸易的流量而确定的,并且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调整和发展。按照功能, 自由贸易区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转口集散型:这一类自由贸易区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从事货物转口及分拨、货物储存、商业性加工等。最具代表性的是巴拿马的科隆自由贸易区。贸工结合、以贸为主型:这类自由贸易区以从事进出口贸易为主,附带从事一些简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该类型在发展中国家最
10、为普遍,如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出口加工型: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仓储运输服务为辅,如尼日利亚自由贸易区。保税仓储型: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保税为主,免除外国货物进出口手续,较长时间处于保税状态,如荷兰阿姆 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根据自由贸易区所涉及国家的数量,可以分为国内自由贸易区和国际自由贸易区。国内自由贸易区是在一个国家的境内设立的自由贸易区,国际自由贸易区是由两个或者以上的国家联合设立的自由贸易区。本课程主要介绍中国的国内自由贸易区。 二、自贸区方案及发展目标 (一)上海自贸区方案及发展目标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试验区)是党中央、国
11、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上海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 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上海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
12、绕国家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使上海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2总体目标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 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 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
13、贸易试验区。 3实施范围 上海试验区的范围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 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上海试验区扩展区域包括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 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 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
14、式,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 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 投资收益。 5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第一,扩大服务业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第二,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
15、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 海市负责备案管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6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第一
16、,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 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
17、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 流等支撑系统。 第二,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 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
18、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增加国际中转货运航班。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在 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 7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第一,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 鼓励企业充分
19、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 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第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8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与目标 (
20、 1)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负面清单制度成为市场准入管理的主要方式,转变以行政审批为主的行政管理方式,制定发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标准规范制度建设,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促进等方面,扩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强化政府信用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采信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安排。支持信用产品 开发,促进征信市场发展。 ( 3)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应用。加快以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
21、换枢纽为主要功能的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扩大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应用领域,逐步统一信息标准,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推进部门协同管理,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 4)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明确执法主体以及相对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文书,建立联动联勤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健全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综合执法体系,建立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执法联动、措施协同的监管工作机制。 ( 5)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制定标准等制度安排,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企业信息审查等事项,建立社会组织与企业、行业之间的服务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社会参与
22、委员会作用,推动行业组织诚信自律。支持全国性、区域性行业协会入驻,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在规模较大、交叉的行业以及新兴业态中试行“一业多会、适度竞争”。 ( 6)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实施办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 网络监测、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依法将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营造企业自律环境。 ( 7)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参与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的长效机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地方事权范围内,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协同
23、研判、执法协助,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工作中的建议申报、调查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助作用。 ( 8)推动产业预警制度创新。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试点建立与开放市场环境相匹配的产 业预警体系,及时发布产业预警信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可选择重点敏感产业,通过实施技术指导、员工培训等政策,帮助企业克服贸易中遇到的困难,促进产业升级。 ( 9)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提高行政透明度,主动公开自贸试验区相关政策内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等信息,方便企业查询。对涉及自贸试验区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草案内容,接受公众评论,并在公布和实施之间预留合理期限。实施投资者可以提请上海市人民
24、政府对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制度。 ( 10)推动公平竞争制度创新。严格环境保护执法,建立 环境违法法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申请环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推进自评价工作,建立长效跟踪评价机制。 ( 11)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仲裁、第三方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社会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全国性的自贸试验区仲裁法律服务联盟和亚太仲裁机构交流合作机制,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 12)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
25、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优势,全面推进 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国际合作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 ( 13)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开放。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要求,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在严格遵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的前提下,自贸试验区部分对外开放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辐射到整个浦东新区,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 14)推 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对外商投资准入
26、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试点建立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活动。 ( 15)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企业登记住所、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登记等改革,开展集中登记试点。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探索许可证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 16)完善企业 准入“单一窗口”制度。加快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从企业设立向企业工商变更、统计登记、报关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等环节拓展,逐步扩大“单一窗
27、口”受理事项范围。探索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多证联办”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 17)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完善功能。加快形成贸易便利化创新举措的制度规范,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口岸监管部门联动,规范并公 布通关作业时限。鼓励企业参与“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等监管制度创新试点。 ( 18)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货物进出口和运输工具进出境的应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
28、执法流程和通关流程,实现贸易许可、支付结算、资质登记等平台功能,将涉及贸易监管的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探索长三角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 ( 19)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按照管得住、成本和风险可控原则,规范政策,创新监管模式,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 ( 20)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和资源配置平台建设,强化监管、创新制度、探索经验。 ( 21)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建设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不断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自贸区基本常识 第一讲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 1.下列各项中,丌属于在上海自贸区探索进行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中的“三证”的是( )。 A工商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组织机构代码证 D开户许可证 A B C D 答案解析: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多证联办”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二、判断题(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 1.支持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