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18 19 学年版)本规定主要适用于中学生比赛,小学生比赛供参考。一、学校:第一条: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浙江省教育厅所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初级中等学校(初中)和小学。第二条:各相关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专业(专科)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或中职类学校体育专业,且同时拥有以上同类性质的其它学校,均不得参加比赛。1、学校需要参加相关比赛,必须在浙江省教育厅学生阳光体育网上进行学校注册。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学生注册、报名及参加相关比赛。2、学校必须如实提供参赛学生的真实情况,监督和审核参赛学生的资格条件,并在相关材料上盖章证明。
2、3、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办学形式独立的学校,凡各类教育集团下属分校或“校中校”等办学形式的,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不得混合组队参赛。二、户籍:第三条:参赛学生分别为拥有浙江省户籍、外地来浙江省务工人员直系子弟(含港澳台籍)和外地迁入浙江省户籍的。第四条:参赛学生必须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五条:凡拥有双重户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1、所有参赛学生必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须在有效使用期限内。过期时间以赛事报到日为准。 (身份证如遗失或过期应及时补办,补办期间可凭申领单注册或参赛) 。2、外地来浙江省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籍)直系子弟,须符合参赛学籍要求,必要时须提供父母亲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
3、浙江省居住证以及养老保险等证明。3、由外省户籍(包括外国籍、港澳台籍)迁入本省的,原则上需在比赛当年学年度始(9 月 1 日)前迁入才能参加比赛。迁入时间以本人户口本上迁入日期为准,凡此类学生参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三:学籍:第六条: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转入的,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第七条:参赛学生的学籍必须纳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其中中职类学校应提供相关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第八条:凡外地来浙江省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籍)直系子弟,须在参赛前连续拥有本省学籍 2 学年以上。第九条:原则上参赛学生必须在比赛当年学年度始(9 月 1 日)在学校正常学习、训练。其
4、中,累计超过三个月不在校正常学习、训练(由省教育厅抽调的集训、比赛时间除外) ,不得参赛。第十条:任何有学籍变更(如转学、休学、留级、跳级 )的学生,必须符合浙江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常变更。同时须在比赛学年度始(9 月 30 日)前完成相关学籍变更(以基本信息表表述为准) ,方能参赛。第十一条:凡拥有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1、必须提供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其所列信息必须与原始系统内的信息内容相符,并附有参赛学生本人照片和防伪底纹。提供的基本信息表,必须是赛前一个月内打印的。2、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内提供的信息栏目,必须与同班同学一致。并必须
5、提供学生考试信息,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3、凡新生招入、转入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的,允许参加当学年度的相关比赛。高二(初二)则须在 9 月 30 日前转入方可参加当学年度的相关比赛。高三(初三)转学的一律不得参赛比赛。4、从外省转入学籍的,应提供相关转学转入证明。户籍外省迁入、学籍已在浙江的学生,原则上需在比赛当年学年度始(9 月 1 日)前迁入才能参加比赛。迁入时间以本人户口本上迁入日期为准,凡此类学生参赛时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外省户籍迁入浙江(9 月 1 日前) ,并直接招入的初一、高一新生,可参加当学年比赛。外省户籍迁入浙江,如是转学的,不得参加当学年比赛。要一年后(
6、户籍本上迁入时间为准)才能参赛。5、外地来浙江省务工人员直系子弟,必须已连续在本省就读2 学年以上才能参赛(即初一参赛的,须从 5 年级、6 年级连续完整在本省就读,并拥有有效学籍,依次类推) 。6、学籍号的辅号编号须同一学校学籍编号系列范围内。7、虽报名参加浙江省高中学考,但未能及时按规定学年段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8、违反浙江省学籍管理要求,进行非正常学籍变更(如休学不足一年,高年级转入低年级、高三、初三转学、留级等) ,原则上不得参赛。四、年限:第十二条:参赛学生的年龄须按中国学生体协所规定的当年各学段的分组比赛年龄要求。第十三条:同一年级段内不得重复参赛(以相关比赛秩序册为准,
7、无论是否实际参赛) 。第十四条:学生按实际注册年级划定比赛年限, (即高一年级注册的比赛年限为三年,高二年级注册为二年,高三年级注册为一年,依此类推) 。超出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1、原则上学生参赛年龄以中国学生体协规定年龄和当年毕业年级段年龄为准,实行大段年龄。(如 2018 学年高中参赛年龄为2000 年 9 月 1 日-2003 年 8 月 31 日、初中参赛年龄为 2003 年 9月 1 日-2006 年 8 月 31 日,小学参赛年龄为 2006 年 9 月 1 日2009 年 8 月 31 日) ,不到或超出年限的,不得参赛。但本条规定以各分会、各项目组委会当年实际比赛规程为
8、准。2、参加比赛年限普高、中职、初中为三年,小学为三年(4-6年级) 。超过规定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3、各类四年或五年制的普高、中职、初中学校。参赛年限仍为三年,第四、五年不得参赛。五、注册:第十五条:参赛运动员必须进入浙江学生阳光体育网内运动员注册系统,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参赛学生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进行注册报名。第十七条:凡目前属于或曾经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相关项目专业体育俱乐部正式在编、注册的运动员(非业余) 。凡在国家体育总局、各省体育局及相
9、关项目专业体育俱乐部正式在编、注册、现役、试训、长期集训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1、学生注册时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注册信息,不得无故漏填、错填。2、上传资料必须清晰可见,身份证必须上传正反两面。3、学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是注册近期(十二个月内)的本人(二寸)照片4、注册失败或未经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5、学生注册年限(到期时间) 是毕业当年的 8 月 31 日六、参赛:第十八条:比赛报到时未携带全部规定证件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第十九条:曾代表过高一级学校(专业俱乐部、大、中专院校) ,参加正式比赛(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
10、赛。第二十条: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过浙江省教育厅或浙江体育局所属的各类比赛的运动员,按违反资格要求处罚。1、参赛学生以不同姓名、学籍、年龄代表任何学校、地区参加浙江省教育厅所属中学生体育竞赛及浙江省体育局所属相关青少年比赛的,则按违反资格规定处罚。2、参赛学生不得代表其它学校参加浙江省教育厅中学生体育竞赛中的县区级赛、市级赛。七、文化课测试第二十一条:参赛学生必须参加文化课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学生,将限制参赛项目或比赛时间。测试的具体方法与规定,以各分会、各项目组委会当年实际规定为准。以上为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学生资格条件,其它任何相关资格条件均不作参考。允许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
11、与各相关赛事规程合并使用。浙江省学校体协下属相关分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度调整。其最终解释权为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及相关体育竞赛组委会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资格处罚条例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 ,对运动队(员)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情况和程度,将作出相应的处罚。一:弄虚作假1、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以他人身份参加比赛的。2、身份证、学生基本信息、会考证、学生证(这二证不需要)等造假。3、双重或多重户籍、学籍、年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尺度:罚没一定数额的参赛保证金,取消相关运动员比赛资格。必要时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及取消比赛资格。并对相关运动队(员) 、教练员、责任人停赛和赛区
12、内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相关学校停赛二年以上,通报相关当地教育部门,全省内通报批评。二:违反规定1、虽拥有学籍,但违反 “在校在读”规定;“校中校” ; 普高生无会(学)考成绩的。2、学籍变更、户籍迁入等不符合要求的。3、国家、省或专业俱乐部正式在编、现役、注册、长期试训集训的学生(运动员) 。4、违规代表其他学校参加省教育厅、体育局下属的省、市比赛。5、参赛学年度内累计三个月(90 个教学日)未在本校读书、训练(由省教育厅抽调的集训、比赛时间除外) ;6、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取得参赛资格等等。处罚尺度:罚没一定数额的参赛保证金,取消相关学生参赛资格。必要时对有相关违规学生参赛的比
13、赛成绩作负。情节严重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并对相关运动队(员) 、教练员、责任人停赛和赛区内通报批评。三:材料不符1、未注册或注册未通过;无法提供规定材料;电子学籍系统里无学习成绩记录等等。2、报到时材料不齐全而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3、注册、报名或报到时提交的相关信息有误(非主观) 。处罚尺度:罚没一定数额的参赛保证金。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未补齐前不得参赛。对材料未及时完整的学校(学生),作出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四:其他方面1、延误注册或延误报名时间;参赛学校(学生)未能在最后规定时间内到赛区报到。2、报到时未能提供二代身份证与领取凭证。处罚尺度: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罚。特别说明:该条例不受时间限制,凡省教育厅组织的赛事,无论是现在的或过去的比赛,只要查实学校(学生)有资格违规事实,均要追究责任、追加处罚。同时学校参加的县级赛、市级赛、分区赛、晋级赛等不同赛别的比赛中,只要查实学校(学生)有资格违规事实,均要追究。以上为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学生资格条件及处罚条例,其它任何相关资格条件均不作参考。允许体育竞赛总规程与各相关赛事规程合并使用。具体细则以各相关联赛的联赛手册为准。其最终解释权为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及相关项目竞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