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的思考摘要:2009 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大力开展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某市国税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部署,采取团队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密切税企合作,改进管理方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力推进了大企业专业化风险管理的进程。 一、某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做法 1.成立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中枢 大企业经营范围广泛,涉税事项复杂,对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要求高。某市通过遴选的方式,在全市国税系统选调 12 名人员,组建市风险监控中心,负责任务的整合、分发,起到风险管理中枢的作用。成立情报管理、风险分析识别和风
2、险应对管理三个紧密型团队,明确各团队的岗位职责,在县局把情报管理、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管理由征管科扎口管理。2.成立专业化风险应对分局,构建大企业风险应对系统 大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的典型部分,其税务风险天然地与其他重点税源户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和关联性,某市设立风险应对实施分局,专门负责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下发的典型户应对、行业解剖性应对和重大风险应对,形成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和行业性应对指南,并承担重点税源户的应对实施管理。在县局通过职责调整,组建 2 个专业化应对分局,分别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风险应对;在市区分局组建 3-4 个税源专业化应对科,以此形成网状结构系统,全方位锁定大企业税务风险。
3、3.成立重点税源管理机构,扁平化实施大企业风险管理 在属地管理模式下,总局、省局、市局、县(分)局均对大企业实施风险管理,业务边界不清,效率低下且很容易影响纳税人的遵从度。某市国税局由国际税收管理处上收原先分散于各地管理的大企业风险管理事项,承担全市列名所有大企业的税收服务、风险分析与识别、评定审计和反避税为主的风险应对实施职责。市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和省局大国处对口,对下级风险应对分局具有指导职能。明确各级大企业管理机构业务边界后,市局直接实施管理的大企业占全市税源总量 60%以上。 二、大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 5 年来某市对大企业风险管理的探索过程来看,笔者认为在实际管理中还存
4、在亟待思考解决的问题。 1.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对大企业管理的基础薄弱 某市国税系统目前有在职干部 1015 人,比 1994 年仅增加 169 人,而管辖的纳税人有近 70000 户,比 1994 年增加 53400 户,特别是“营改增”实施以来纳税人增加 7694 户,大企业的户数也是连年增加,采取以往“人盯户” “以票管税”的方法越来越管不了,大企业的隐藏在巨大业务量下的细微风险很难被及时发现。 2.大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日趋提高 大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资产重组、股权投资活动频繁,产业结构呈现多层级、跨行业等特点,基层干部风险管理能力与这些大企业财务人员及其税务中介机构的财务水平差
5、距很大,也就很难实施有效的管理, “以弱对强”越来越不好管。 3.税企双方层级管理及信息不对称 对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地区经营集团企业、股份公司、跨国税源等,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在大企业管理过程中很难取得全面的信息和类比分析数据,尤其是在对大企业分支机构实施税源管理时,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普遍存在“管得着看不见、看得见管不着”现象。 三、进一步优化大企业税务管理的思考 目前,税务机关对于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力推进以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前进方向,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1.转换工作重点,建立平等互信合作的新型税企关系
6、 将过去事后的监督检查为主的管理模式,逐步向预防和及时发现事前事中风险延伸,做到最大力度地预防风险发生,最快速地发现潜在的遵从风险,最大限度地以共赢方式解决已出现的税务风险。大企业一般内控较强、财务核算健全,纳税遵从能力较高,税务机关应依据大企业的上述特点,促进其主动提升纳税遵从度,以求从一定程度上走出税务管理人员“人少事多”的管理困境。 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纵向推进内部职能调整 坚持以解决大企业复杂问题为突破口,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区别于中小企业的显著特点是涉税问题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大企业跨国交易、税收筹划和内部交易等方面,因此建议压缩管理层级、上升管理重心、优化职
7、能配置,合理划分大企业风险管理职能,进一步实现大企业管理的扁平化。成立针对大企业复杂问题管理的专业化应对团队,上收管理下级重点纳税人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同时分级组建大企业风险管理团队,专门负责大企业的风险应对,以及时有效地预防、化解大企业税务风险。 3.以信息化管税为依托,提升大企业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的信息化程度 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大企业风险分析识别系统,以此为平台,整合大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同时,强化国地税、工商等部门的联网和信息交换,通过第三方数据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采集用水、用电、进出口等第三方情报信息,作为参考信息与大企业的涉税风险信息配合使用,各级税务机关均可在权限范围内调阅查询,切实提高大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率,为风险防控奠定数据基础,从而实现对大企业规范性、系统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