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新会计准则中存货计价方法会计政策的选择【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业务更加复杂多样,会计信息质量将更多的与会计政策选择相联系。会计政策选择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着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使用者据以进行决策的正确程度。本文以存货为切入点,对 2006 年新会计准则中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变更进行了初浅的分析。 【关键词】存货;计价方法;会计准则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生产过程或提高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计价的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资产的真实性,而且影响当期损益的真实性。 一、存货计价方法会计政策选择的内容 1.个别计价法,又称
2、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和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所以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成本较高,困难较大。 22.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
3、货的成本。也就是说,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因此,在通货膨胀时,会低估销售成本,从而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3.后进先出法对成本流转的假设与先进先出法相反,它 是假设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发出的存货按最后收进的单价进行计价,销售成本较接近当前的市价。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当期成本比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高,销售利润较低,减少物价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当期销售收入能与当期销售成本相配比,能够反映出当期经营者的经营绩效。 4.加权平均
4、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是,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5.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进货的成本加原来库存3的成本,除以本次进货数量加原来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移动平均法的优点在于能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而且
5、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采用这种方法,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二、对新会计准则中存货计价方法的分析 新存货准则第 14 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与旧存货准则相比,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将企业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仅限于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 3 种,对个别计价法的运用也进行了限定,企业通常采用的方法就只有 2 种即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减少了企业可选择的空间。 (一)新会计准则存货计价方法变动的原因分析 1.后进先出法常被用作调节利润的工具和手段。目
6、前许多行业已进入了微利经济时代,家电、电脑、汽车等行业表现得特别明显,这些行业的产品多年来价格一路走低,导致这些行业及相关产业经营业绩也一路下滑。在此情形下,许多企业打起了利润保卫战,常见的手段之一是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由于存货价格前高后低,从而发出存货成本相对较低,导致当期利润偏高;同时期末存货以最早的较高的单价确定,使当期资产虚增;而偏高的利润又最终虚增所有者权益。这种利用后进先出法来粉饰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营造虚假繁荣景象的做法,极具危害性。 42.后进先出法在通货膨胀下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优势明显被弱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 l 号存货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
7、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执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这表明在资产负债表日,不管存货发出采用何种计价方法,其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均需要与相应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如果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故在这种情形下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程度上完全相同,没有差异。这样传统观点中认为的通胀下后进先出法更能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优势因为年末存货需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明显被弱化。 3.存货跌价准备在不同的盘存制度下计算不同,加大了核算的复杂性。在不同的盘存制度下,后进先出法计算的存货发出成本及期末结存成本不同,而先进先出法则不受盘存制度差
8、异的影响。在采用实地盘存制下,期末才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但在期末所选择的最近单价与永续盘存制在平时发出存货所选择的最近单价会有所不同,从而确定出不同的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结存成本。举例如下:某企业 1 月份 A 种存货月初结存 300 件,单价 50 元;10 日购入 900 件,单价 60 元;12 日发出800 件;18 日购入 600 件,单价 70 元;20 日发出 800 件;23 日购入 200件,单价 80 元。 实地盘存制:后进先出法下发出存货成本=200x80+600x70+800x60=106000(元) ;先进先出法下发出存货成本=300x50+900x60+400x70=
9、97000(元) 。 5永续盘存制:后进先出法下发出存货成本=800x60+ (600x70+l00x60+l00x50)=101000(元) ;先进先出法下发出存货成本=(300x50+500x 60)+(400x60+400x70)=97000(元) 。 从上例可见,后进先出法在实地盘存制下计算的发出成本较永续盘存制下多 5000 元;而先进先出法在不同盘存制度下计算结果相同。为了更体现会计核算中明晰性原则的精神和实质,简化存货的会计核算,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两者做一选的话,选择先进先出法显得更为明智、务实。 (二)新会计准则中存货计价方法变动的影响分析 在后进先出法下,最后取得的存货
10、最先售出,期末保留的存货是最先取得的存货,也就是说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更接近市价,而期末存货的价值偏离市价。取消后进先出法,就避免了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资产价值偏离市价的问题,避免了存货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互脱节的问题,使存货资产的价值符合市价,符合以资产负债表为导向的观点。我国物价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增长状态的经济现实,这样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当期的发出存货成本会升高,进而造成当期利润下降。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则不会降低上市公司的报告期利润,不仅避免了企业避税的行为,而且不会使股票价格降低。我国修改后的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IASB 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2 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强调一致地运用成本计算方法,我国也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不再单独列示移动平均法。 参 考 文 献 61段训辉.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及其影响J.财会通讯.2010(28) 2刘佃英.浅谈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J.财经界(学术版).2011(10) ) 3聂沁.存货计价方式对存货成本的影响J.企业导报.2010(1):125 4郭延孟.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务筹划探究J.会计之友.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