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探析摘要: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产业,同时它又是一种高风险、高效益的产业,具有许多不确定性。而正是这些不确定性却又对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避免房地产开发风险,就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提高开发经济效益。风险管理实质上是一个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决策过程,该决策过程包括识别、估计与评价、处理及后评价几个阶段。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及措施控制,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避免风险损失,是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房地产项目 风险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293.33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现代风险管理一般由三个阶段组成:在识别、估计和评价了风险之后,就应考虑如何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风险,即选择应采取的各种避免损失和控制损失的对策,分析各对策的成本及后果,各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及风险管理的总方针和特定目标,确定各种对策的最佳组合,达到以最小费用开支获得最大安全效果的目的。 风险控制对策是指处置风险和避免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这种处理技术的主要特征是力图避免或减少涉及风险各方所面临的2风险及其影响,即通过回避风险、损失控制、非保险转移等手段,消除或抑制风险因素,防止风险事件发生,尽可能地将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一
3、般在损失发生前实施。回避风险系指直接避免能导致风险的事项和活动,以消除可能发生的损失。 二、项目风险管理控制对策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主要是指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当项目风险潜在威胁发生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也太严重,又无其它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避免风险的一种策略。如果通过风险评价发现项目的实施将面临巨大的威胁,项目管理班子又没有别的办法控制风险,甚至保险公司亦认为风险太大拒绝承保,这时就应当考虑放弃项目的实施,避免巨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它包括两种方式:先期回避和中途放弃。这两种方式都是基于承担或继续承担风险的成本将大大超过回避的
4、可能费用这样一种认识。前者如拒绝承担某高风险项目,即避免了这个高风险项目可能导致的损失。后者如原先承担某项目,中途中止合同。通过回避来消除风险的做法并不常见。一般来说,最适宜采用回避技术的有两种情况。第一,某种特定风险所致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相当高;第二,应用其它风险管理技术所需成本也超过其产生的效益。 回避风险是管理和控制风险的一种有效的、普遍应用的方法。通过回避风险,将从根本上排除风险来源和风险因素,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和不确定性。直接回避某种风险是处置该风险的最简单易行的办3法,也是最具彻底性和经济性。 (二)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在愿意承担风险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损失频率,降低
5、损失严重程度的控制技术。虽然损失控制和回避风险都是以风险单位为处理对象,而非以财务手段(如设立基金)来消纳损失,但损失控制是要积极改善风险单位的特性使之能被接受,而不是如回避风险那样消极地放弃或中止。 损失控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即损失预防和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即遏制损失加剧,设法使损失最小化。 损失预防是一种事前的、积极的风险控制技术,即采用各种措施努力消除造成风险的一切原因,以达到减少损失发生次数或是损失不发生的目的。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业主要求承包商出具各种保函就是为了防止承包商不履约或履约不力,而承包商要求在合同条款中赋予其索赔权利也是为了防止业主违约或发生种种不测事件。
6、损失减少是指在风险损失己经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恶化或局限其扩展范围使其不再蔓延或扩展,也就是一种事后的风险控制技术,它试图通过一系列措施来降低损失的严重程度,使发生损失的影响减到最小。 (三) 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既不回避也不转移风险,而自行承担风险即损失发生后的直接财务后果。自留风险是处理风险的最普通的方法。这种手段有时是无意识的,即当初并不曾有意识地采取某种有效措施,以致最后只好4由自己承受。但有时也可以是主动的,即经营者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若干风险主动留给自己。这种情况下,风险承受人通常己经做好了处理风险的准备。这种无意识或低估将风险及潜在损失承担下来的情形
7、称为被动自留。有意识、有计划的风险自留则称为主动自留。被动自留风险基本上是风险评估不力或疏忽大意的产物,它必然会对风险处理者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避免被动自留风险。作为一类风险财务技术的风险自留,主要是指主动自留风险。 风险自留在一些情况下是唯一可能的对策。有时企业不能预防损失,回避又不可能,且没有转移的可能性,企业别无选择,只能自留风险。但是如果自留风险并非唯一可能的对策时,风险管理人应该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最佳决策。 (四) 工程保险 我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的转移主要停留在工程的发包以及分包这一层面上,通过工程合同的签订将风险转移出去。但这种做法只是被动地将风险进行转移,风险一旦发生,
8、业主或总承包商依然会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对其利益并不能真正起到保障的作用.而工程保险虽然能够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提供更为安全的保障,但在我国却起步较晚,且一直未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建立工程保险制度,既可以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还可以在“守信获益、失信受罚”的原则下实现建筑企业的优胜劣汰,迫使它们在行业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有序运营、正当竞争、诚实履约,自我监督,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风险。此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对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质量低劣、拖欠工程款、三角债等老大难问5题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所谓工程保险就是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和个人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意外
9、事故一旦发生,遭受的损失将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从而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程度的根本目的。 (五) 工程保证担保 工程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在事先评估被保证人业绩和信用的基础上,向债权人保证被保证人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完成工程或及时支付有关款项的信用工具。其种类主要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工程质量担保、分包担保及反担保等。 首先应该完善市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健全法律法规,使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得以落实。同时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快培养从事工程担保事业的复合型人才,发展工程担保中介服务机构,使工程担保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除此以外,还应结合建设工程的特点,研究确定适合于建设
10、工程的担保方式。 法定抵押担保是针对业主提出的,目的是保证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其它费用。但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抵押担保是一种“约定担保方式” 。这种担保方式需经合同双方约定,并签定抵押合同后,才能生效。根据前文所述,处于买方市场的建设工程承包领域,业主是不会给自己套上枷锁的。因此,以约定方式才能实现的抵押担保,在建设工程承包市场中,对业主没有约束力。但是,抵押担保对承包商而言,又是防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如果这种担保方式能够在建设工程承包市场中推广应用,将对规范建筑市场,净化市场环境起到非常积6极的作用。 结语 房地产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周期中,是一种动态的、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强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保证项目的实现,可以更全面地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沈建明等编著,项目风险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年。 2 李建伟编著,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年。 3 姚先成等编著,国际工程管理现代建筑企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年。 4 杨玉兰等编著。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20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