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我国信托业务创新摘 要:近些年,我国的信托业务在繁荣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信托公司在客户群体细分、结构创设模式等上下足了功夫,在整个金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和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信托行业应该在在未来的发展中寻求在现有的模式上进行创新,调整原来的盈利模式,最终使我国的信托业真正成为发展目标明确,定位清晰的金融机构。 下载 关键词:信托业务创新;基金化信托;资产证券化 信托,即得人之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履人之嘱。信托的本质是以信托为基础的,财产权的转移与分离。在发达国家,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是现代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三大支柱,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互相协调为社会经
2、济服务。在我国,“一法两规”的大背景下,信托业迅猛发展,信托业务也在不断地创新。 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与现状 (一)简述我国信托业的六次整顿 中国的信托业于 1979 年恢复,当时中国刚开始改革开放,对于信托业的作用、认识及功能都不全面,整个行业的发展处于无序的状态,这决定了中国信托未来道路的曲折,全行业先后清理整顿六次,从最多时候的1000 多家信托公司到现在的 68 家。回望其发历程的六次整顿历程如下: 1.第一次整顿在 1982 年,由于各地市基建规模过大,信托机构过多过乱,国务院规定除国务院批准授权的单位,其他均不可办理信托业务。 1982 年底,全国各类信托机构发展到 620 多家,
3、进入了第一次蓬勃发展期。彼时,一方面与原有的银行业务抢资金;另一方面,在业务上又超越了信托范围,开展银行信贷业务。 2.第 2 次整顿在 1985 年,这次整顿主要是为了清理信托业务。 从 1983 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4 年,通过各类名义的投资,固定资产不断增长,消费基金也不断猛涨,信托业出现了又一次高潮。1986 年,人行颁布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信托的业务、性质,方向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次整顿并未影响信托业的继续发展。 3.第 3 次整顿发生于 1988 年,当时信托机构达到上千家。从 1986 年开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各专业银
4、行为了回避人行的关于信贷规模的控制,往信托业输送资金,信托业的发展再次掀起高潮。严重的通胀势头,使信托机构数量过多,管理比较混乱,违章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此,国务院为了治理经济环境,改善经济秩序,又一次将清理整顿金融信托机构作为控制货币、稳定金融的重要措施。 4.第 4 次整顿在 1993 年,主要方向在信托业和银行业分业经营,同时在规模上限制信托机构扩大贷款规模。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和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信托机构等相关的金融机构才能注册和运营。 5.第 5 次整顿在 1999 年,国务院规定重新规范信托投资业务范围,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
5、分业管理,叫停信托的存款和结算业务,证券的经纪与承销业务也不再是一体经营。 6.第 6 次整顿在 2007 年,主要是为了对信托业实施分类监管,择优限优。2007 年 3 月 1 日,银监会先后下发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与信托公司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次整顿由此拉开帷幕。这些文件下发之后,各大信托公司开大规模的实业清理。这次整顿对信托公司建立内部预警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现状 信托业从实施“一法两规”以来,管理信托的资产规模从可查的 2004年的仅有 1500 亿元,到今年第一季度的全国 68 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
6、模 11.73 万亿元,增长了 78 倍。自 2013 年 1 季度以来,信托资产环比增幅一直维持在 7%-8.3%之间,结束了 2010 年至 2013 年 1 季度平均单季增幅 11.77%的高速增长,增速有所放缓,冲规模的势头有所遏制。 截止 2014 年 2 季度末,信托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了 12.48 万亿,利润总额 289.69 亿元,固有资产规模和所有者权益的规模呈现上升趋势,行业风险抵御能力得到增强,为信托业持续良好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我国信托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宏观环境下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社会财富总量不断增加,我国公民越来越多的注意到资产的增值和财务的管理。多个
7、研究都指出中国资产净值 1000 万元以上的富裕人群超过 60 万,并且快速增加,而?端客户的资产配置趋于多元化,追求更加稳健的投资收益,老龄化则将使财富的代际传承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2012 年,我国 GDP 增速下降到 7.8%,意味着我国前三十年的高速发展期已经暂告一段落,经济发展开始步入弱周期阶段。如何适应弱周期的变化,如何防范弱周期阶段发行的信托产品基础资产的风险,如何开发出新的适应性产品,是摆在信托业面前不可回避的几大问题。 (二)竞争的加剧 近年来,财务管理成为金融领域的重点业务之一,在这方面银行和证券公司有着先天的优势,这导致信托公司业务竞争压力会越来越大。 随着理财市场的多元
8、化发展,分业经营的篱笛将不断被突破,信托公司过去作为信托服务主要提供者的制度和工具优势将越来来越少。从长期看,由银行、投资银行等兼营信托的现状可能无法避免,对独立的信托公司来说,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十分有限。 三、我国信托业务的创新 信托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创新,并不是简单、肤浅地追求与不断更新的监管法规的表面契合,而是对旧有业务的扬弃与继承,是推动真正的业务转型与升级,是在基于组织体系、业务程序再造环节之上新品研发与创新设计,目的是为了使信托制度设计的灵活性和应用范围的广泛性能得到充分地发挥。我国信托业诞生了诸多金融创新业务。例如,基金化信托产品、结构化信托产品、夹层融资信托产品、伞型信托、链式
9、信托、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私募阳光化信托、另类投资信托等等。 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国信托业在客户群体细分、结构创新模式及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业务上下足了功夫,虽然一些创新业务不少还处于“试运行”,尚未到大面积推广的时候,传统业务依然是大部分信托公司主要盈利点,但我们也关注到随着监管部门要求信托业回归本源业务和行业发展内在驱动增强等多重作用下,已有信托公司正向着成长为优势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机构的目标迈进。以下具体谈谈几个信托创新业务: (一)基金化信托产品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截至去年年底,中国房地产信托存量规模为1.03 万亿元,在全部资金信托中的比重为 10.03%;房地产信托 2013 年全
10、年新增规模 6848 亿元,占全年新增信托规模的 11.4%。在当前形势下,传统的房地产信托依靠债性融资已经难以为继,基金化是房地产信托的新形势,也会推动房地产信托的转型。 基金化的作用十分突出,它不仅可以解决部分刚性兑付的问题,还能避免行业周期性带来的各种风险,更能提高信托公司的议价能力和募资能力。 (二)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我国信托近年来越来越参与到资产证券化的大潮流中,截至
11、2014 年 8月 18 日,我国 58 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计金额超过 2500 亿元。在这 58单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中,16 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参与。虽然真正直接参与资产证券化的信托公司并不多,但资产证券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信托公司可以从信贷证券资产化、券商资产信贷化、资产支持票据,私募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面发展。实际上,私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是很大的一块市场领域。公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成熟的评级机构和熟知此类投资标的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基础,而这两者在短期内很难完备。相反,私募市场可以承担更高风险和不确定性以获取高收益。 (三)家族财富管理信托 所谓家族信托,就是指以家族财富的管理
12、、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受益人一般是家庭的成员。 自 2013 年 5 月份完成境内首单私人银行家族信托以来,签约数量增长非常迅速。这一市场现象可以说明,适合境内环境的“中国式”家族信托服务的结构和模式已被市场和客户所广泛接受。相比于境外家族信托而言,“中国式”家族信托的特色主要表现为信托公司的受托内容更为全面。这种宽泛的服务边界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也解决了客户所担心的信托财产与投资管理分离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不持续等问题。 与境外信托公司,只负责信托事务法律架构,由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的投资相比,国内信托是兼具提供法律构架和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两个方面。中国的家族信托有着明显的特色,它能按
13、照委托人自己的意愿,按约定好的策略及投资机制流程,依照客户的风险偏好来选择产品。 如果要实现境内家族信托健康持续发展,使之成为社会财富可持续发展主要保障,首先应该尽快完成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和合理的税收制度,认定财富传承财产在交付给信托,由信托管理,支付给受益人的过程中的非交易性质。其次是建立家族信托合法信托财产私密性保障制度。只有在法律法规层面创造了坚实的基础,境内家族信托才会更加蓬勃快速发展。(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贾林青.中国信托市场运行规制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王通平.信托市场法律规制冲突论D.南京大学硕士论文,2011 周小明.信托业处于成长期,仍将?速增长 金融界.2011(6) 邢成.防范信托风险应从源头做起.金融时报.2012(6) 邓举功.中国信托业发展十周年记.信托周刊.2012 王巍.房地产信托投融资实务及典型案例.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 何宝玉.信托法原理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