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分红再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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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央企分红再调整随着 3 月 26 日财政部第一次详细公布2010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 2010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自 2007 年 10 月开始启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年试点改革告一段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的是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财政部财科所有关专家透露,从 2010 经营年起,央企获得的利润上缴比例如何,非国资委系统央企是否纳入进来,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方案。 世界银行专家张春霖称, “下一步的改革怎么走,世界银行已形成相关报告” 。世界银行与中国财政部有着良好的项目合作关系。在 2007 年的国企分红制度设计中,张春霖牵头的世行方

2、案起了重要作用。 央企分红状况直广为社会诟病,尤其在 2009 年央企掀起“国进民退”高潮和社会涌起“分配不公”呼声时,央企分红制度在“削峰填谷”功能上的苍白显露无疑。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有关管理部门对央企分红制度的设计还停留在政策层面上。但现在仅从政策层面讨论这个问题已经不能够适应现实生活的发展了。 分红改革迫在眉睫 央企上缴红利制度自启动以来一直进展缓慢。依据 2007 年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以下三类执行:(一)第一类石化、电力、电信、煤炭 10%;(二)第二类建筑、贸易、纺织 5%;(三)第三类科研、设计单位

3、暂缓 3 年上交或者免交。 张春霖表示, “三刀切”的比例很低,对于那些有增长潜力的企业伤害不大,反给那些没有增长潜力的企业留下了太多的闲置现金流,可以炒房地产和股票或其他随意性投资,银行、资本市场对它基本上失去约束。2009 年央企“地王”的疯狂就是验证。 此外,本来应该从成熟的业务拿利润支持研发业务,但因分红比例低而资金调不过来,降低了资源全国配置的效率。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 3 月 7 日表示,2009 年预计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将超过 12 万亿元,利润总额将超过 7500 亿元。 而从财政部公布的2010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中发现今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

4、 421 亿元,这还包括了非国资委监管的烟草企业利润收入 110.62 亿元。算下来,国资委所属央企将 96%的利润留在了自己的口袋中。 从 1994 年起到 2007 年,税制改革确定央企所得税 33%后,利润暂缓上缴。13 年间未上交的 6 万亿元利润使得央企财大气粗。但这些没上交的红利是怎么花的,外界知之甚少。 无力的分红制度,正在加速社会的分配不公。 一方面是大量利润留在央企手中,用于攻城略地;另一方面,却是日益增大的社保资金巨额缺口。据北师大教授李实等估算,目前大陆社保基金缺口已达到 10 万亿元左右,这个缺口将在 2035 年左右达到高峰,每年会产生 1000 亿元的“赤字” 。

5、李实觉得,可以把社保基金增值保值问题和垄断利润挂钩,让社保基金作为一种投资的方式或者购买股权的方式渗入到垄断企业的资本中,使得社保基金从垄断利润增长当中分到一部分好处。 但社保所能投资的前提是央企有资金或者扩股需求,而且社保也只能投中央企业控股公司。 对于央企的大头国有独资公司,更多只能转向改革现有的央企分红制度。 “部门使命”阻隔 央企利润要更多进入公共财政,流入社会保障等“凹地” ,首只“拦路虎”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概念和背后的部门使命。 尽管从国企属性看,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本质上应该是属于公共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而且从效率角度来讲,只有放在一个盘子里,才能保证全国人民的财政收入按照统一

6、的优先顺序进行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公共开支的需要。但 2007 年国务院 26 号文件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最终在公共预算之外另外建立一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独编制。 张春霖认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样一个概念本身就隐含着一层含义:来自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应该再用回到经营国有资本的开支。 张春霖透露,国务院这是采纳了国资委的建议。 国资委主要的观点是,需要钱去支付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改革成本,所以要由国企分红来支付。特别是在需要退出的行业征收很高的分红收益,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分红部分放到财政的口袋里,就很难再把钱要回来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 财政部

7、最新数据显示,2010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440亿元。其中,最大一项支出是“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 ,金额达183 亿元。 “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排在第二位,支出金额 120 亿元。此外,安排央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20 亿元,央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支出 32 亿元,央企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支出 30 亿元,央企境外投资支出30 亿元。 在这 440 亿元中,仅调出资金 10 亿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为全民所享。 目前,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仍未完成。仅主辅分离一项,国资委确定需时 3-5 年。 分红比例“悖论” 更多钱进入社会民生领域,还面临央企提高红利上缴的困局。 经济学

8、家盛洪一直的主张是,红利应是产权所有者所获得,剩多少就拿多少,不存在不同的上交比例问题。现在按盈利水平确定利润分配和上交比例,于法理不通。 国资委改组局处长吴同兴近期对提高分红比例表示认可,认为这可形成对公司管理层的硬约束。 张春霖也分析,下一步肯定会逐步提高分红比例。但提高的方式如果还是按照行业“一刀切” ,如由 10%提到 40%、50%,在操作上会产生更大的阻力。 “一个行业里有的企业正在搞研发,有的企业已经市场饱和了,都让它交 50%的利润,这时候搞研发的企业一下子就被掐死了。” 此外,不同行业的央企利润率每年都在发生变动。多年固定的比例也令有关企业产生不满。2007 年制定的比例分红

9、方案中,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是按 5%征收红利。而据 2010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显示,按 10%征收的电力央企,上缴利润收入 6.1 亿元。而按 5%征收的建筑施工类央企,利润收入上缴 9.8 亿元,足显两者之间的利润逆转。 合理的分红制度因依赖于董事会制度的建立,以股份制的标准化形式处理,国际上也均由董事会来决定分红策略。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在不同场合表示,如果董事会制度可以建立起来并有效运转,国资委将把现在承担的大部分国有企业管理职能交还给公司董事会。 但大陆在企业层次上,国有独资公司确实没有形成代表所有者利益的决策中心。目前国资委监管的 128 家国有企业集团中,只有 24

10、家企业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大部分处在党委负责制下。而按照原计划,央企董事会制度建设是在 2007 年底全面推开的。 由于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而股东决定就是由国资委和财政部决定,而国资委和财政部难以了解每个央企的复杂情况,只能按照产业不同确定一个大概的分红比例。 张春霖认为,如果按照投资回报率和企业增长潜力这些标准来定分红,肯定得一对一谈判,结果将是 100 多家企业每天给财政部和国资委讲种种不能分 10%的条件, “这个事就会变得没完没了” 。 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分红制度仍要对国有企业确定一个比例。但这一硬性规定反过来又剥夺了建立董事会的央企对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既然解决利润全部上缴或者“

11、一户一定”都存在困难,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樊纲建议。可以先从租金及其收取做起。 国有企业现有利润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资源要素租金,一个部分是企业经营利润。 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张曙光认为,土地、矿产等资源,央企几乎是无偿获得的,租金接近零,这一方面降低了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获取了额外的利润。 鉴于租金和利润不分是把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和作为企业财产所有者的国家搞混了,张曙光建议解决租金问题的办法是采取税收手段,征收各种资源税。 金融类央企“难题” 提高分红比例和向央企征收资源税,还要足够长时间来走完繁复的政治经济过程和技术界定。 提高中央可分配财政资金的另一个办法,是将非国资委监管的央企

12、纳入利润上缴范围。 2007 年的暂行办法 ,确定的试行范围是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金融类等央企不在其列。 但企业国有资产法并不区分企业所处行业或国有资产管理关系,规定只要国家对企业有出资,就应适用该法。 根据 2009 年年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三大国有银行共实现净利润 3161.74 亿元,同比增长 18.46%。 这三大国有银行上市后,中央汇全公司是大股东。其中,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各持有工行 35.33%股份;汇金公司还持有建行 59.12%股份、中行 67.49%股份。 据悉,财政部曾提出中央汇全公司也应向国家支付红利,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但央行表达了不同看法

13、。 2007 年 9 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并入。这意味着中工建三大银行的红利转为中投的利润。此外,中投还有海外投资收益。2009 年,中投拥有汇金公司的账面收益超过 100 亿美元,但因注册资本金 2000 亿美元由财政部发国债向央行购买等值外汇储备所筹,中投每年所获利润很大一块需用于支付 666.5 亿元的利息。 据媒体报道,2009 年 8 月中投和财政部达成协定,2000 亿美元资本金是作为资产,而非负债,因此无需支付利息。但这使得中投公司类似央企,需要上缴红利。 考虑到中投成立不久,加上 2008 年的海外投资亏损和加大“走出去”步伐,目前,中投公司缴纳红利的具体办法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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