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化系统集成目录10.1 一般规定 .210.2 材料及设备要求 .210.3 施工准备 .210.4 施工工艺 .35)数据库软件的安装和测试 .4(3)测试 .53)测试 .62)应用软件的安装准备 .64)安装验证 .65)系统测试 .610.5 质量标准 .710.6 成品保护 .710.7 安全及环保要求 .710.8 质量检验 .810.9 质量记录 .910.1 一般规定10.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智能化系统集成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10.1.2 本章规定了智能化系统集成的施工工艺,以及检测和验收办法、步骤和内容。10.1.3 系统集成检测验收的重点为系统
2、的集成功能,即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信息共享、综合管理能力、运行管理与系统维护的可实施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方便性等要素。10.2 材料及设备要求10.2.1 材料要求见 6.2.1。10.2.2 设备要求见 4.2。10.3 施工准备10.3.1 技术准备同第 4.3.1 条。10.3.2 材料及设备准备1 网卡的计算机数据接口和网络数据接口应适合所有的计算机总线和网络连接的细电缆或 RJ45 插头或 15 线插座等各种连接。2 交换机安装前必须具备产品说明书,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检查交换机机架质量。3 安装路由器之前,必须考虑路由器的软件是否支持用户所采用的网络协议。还须注意接口
3、和软件协议是否符合要求。4 网络设备(包括中继器、网桥、网卡、路由器、网关、各种插接件、交换机、电缆和各种机电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各类传感器、控制器等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标准和接口规范详细的技术资料;产品性能,软硬件特性必须符合系统集成设计的要求。5 不同厂家的产品要具备统一的软件通信协议标准,各种产品须提供标准化的系列接口。6 宜采用模块化设计的软硬件产品,以适应不同厂家的设备之间的无缝连接和互相替代。7 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填写本规程附录 C 中表 C-1。具体要求如下:1)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合同要求;2)软件产品的质量检查应执
4、行本规程 3.3 节的规定;3)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10.3.3 机具准备参见 6.3.3。10.3.4 作业条件1 智能化各分、子系统施工完毕,并经过试运行。2 其它参见 6.3.4。3 环境应满足以下规定:1) 温度范围宜为 1032.5;2)湿度范围宜为 20%80%。3)供电应符合以下规定:(1)电压应在 198242V 范围内;(2)频率应为 50Hz,其偏差应小于2Hz;(3)电源容量应能满足所选设备的功耗要求。(4)电源插座应有相线、中性线和接地线。(5)UP
5、S 符合设计要求。10.4 施工工艺10.4.1 工艺流程10.4.2 作业规定1 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1) 一般规定(1)网络系统安装前,必须对其安装环境进行检查,包括供电、接地、温湿度、安全、洁净度、综合布线等,检查结果应达到设计要求。(2)网络设备的系统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2) 网络规划(1)在网络设备安装前,应做好网络规划。(2)网络规划应包括网络拓补结构、网络设备安装方式与位置、网络地址分配表、路由设置表等。3) 交换机安装和测试(1)交换机安装见 5.4.2。(2)交换机检查测试系统配置应包括对广域网与本地通信设备配置。应按各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手册和要求,规范地编写或填写相关配置
6、表格,填写的表格应符合网络系统的设计要求。应按配置表格,对交换机进行配置,并保存配置结果。采用相关命令进行相连设备间的通信检测。2 服务器安装和测试1)安装前应对服务器安装环境(供电、接地、温度、湿度、安全、洁净度、综合布线等)进行检查,其检查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2)服务器安装和测试网络规划 硬件安装 软件安装 系统检测试运行文档整理软件调试(1)安装前的检查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和数量应与设计(或合同)相符。设备外观应无损伤或变形。内部插件及其紧固螺钉不应有松动现象。附件及随机资料应齐全、完好。(2)服务器安装和测试服务器就位及上架。检查主电源电压。接地线必须与建筑物接地线相连接。
7、将供电电源及电源接头连接到服务器。执行通电开机程序,应正常完成系统自测试和系统初始化。执行服务器自检程序,包括对 CPU、内存、硬盘、I/O 设备、各类通信通信接口的测试。该检查程序应正常运行结束,并给出正常运行结束报告。执行服务器主要性能的测试,给出服务器主要性能(主频、内存容量、硬盘容量等)指标的报告。3)服务器操作系统安装和测试(1)安装前的准备服务器物理安装、测试和系统初始化正常结束。操作系统型号、版本、介质及随机资料与合同相符。服务器应提供操作系统安装所需资源(包括足够的内存、硬盘空间、读入设备等) 。(2)安装和测试将操作系统物理介质放入相应读入设备上。按厂家提供的“安装手册” ,
8、启动操作系统安装,直至安装过程正常结束。设置或调整操作系统的初始参数,使系统运行达到良好状态。执行各类系统命令或系统操作,执行应完全正确。执行操作系统与系统支撑软件及各类软件产品的连接测试,执行结果应完全正确。4)服务器网络接口卡的安装和测试(1)安装前的检查网络接口卡的型号、品牌应符合服务器的接入网络的设计要求。网络接口卡应与服务器提供的端口相容。网络接口卡应与网络设备互联的端口相容。网络接口线缆、驱动程序及有关资料应齐全、完好。 (2)安装和测试依据安装手册把网络接口卡安装在服务器相应的槽位上,并用螺钉紧固,保证接口卡的可靠接触。用网络接口线缆把服务器网络接口卡与相关的网络接口互连。服务器
9、上电、自检及操作系统正常运行。安装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用操作系统发出 ping 服务器自身 IP 地址的命令,网络接口卡运行应正确。从网络其他用户发 ping 命令给服务器,服务器网络卡接入网络工作应正确。非 TCP/IP 协议的局域网络宜按上述两项测试方法进行。5)数据库软件的安装和测试(1)安装前的准备服务器和操作系统的安装和测试完成,运行性能达到设计要求。数据库软件的型号、版本、介质及随机资料应与合同相符。服务器应有数据库安装所需的资源(包括相对应的操作系统,足够的内存、硬盘空间、读入设备等)(2)数据库软件的安装和测试将数据库软件的物理介质放入相应读入设备上。在相对应的操作系统环境中,
10、按数据库软件的“安装手册” ,启动数据库软件安装,直至安装过程正常结束。设置或调整数据库软件的初始参数,使系统运行达到最佳状态。执行各类系统命令或语句,执行结果应正确。执行数据库软件的模板或典型应用,执行结果应正确。3 客户机的安装和测试1)安装前的检查(1)其规格、产地和数量应与订货合同相符。(2)设备所需的供电要求与供电系统相符。(3)设备外观应无损伤或变形。(4)内部构件不应有松动现象。(5)附件及随机资料齐全、完好。2)安装流程(1)客户机就位。(2)检查供电电压和电源插座,电源应有接地线。(3)供电电源宜采用稳压电源或不间断电源(UPS) 。(4)客户机与电源连接。(5)上电运行。3
11、)测试(1)上电后客户机自检(包括 CPU、内存、I/O 设备、接口等测试)通过,系统初始化应正。(2)随客户机安装的操作系统应正常启动,并正确运行。4)客户机网络接口卡的安装和测试(1)安装前的检查客户机应预留网络接口卡插入的槽口。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及有关资料应齐全、完好。网络连接线缆经测试合格。(2)安装流程在客户机通电前,把网络接口卡安装在相应的槽口上,并用螺钉紧固,保证接口卡的可靠接触。用网络线缆把客户机的网络接口卡与对应的网络接口相连。(3)测试在客户机开启正常工作后,发“ping”命令应能正确执行。在客户机上发出 ping 另一台客户机的命令,该客户机在网络上工作应正常。4 计算机
12、外部设备的安装和测试1)一般规定计算机外部设备应包括各类打印机、扫描仪、磁带机、光盘刻录机、软盘驱动器等。2)打印机、数据存储设备及其他外部设备的安装(1)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数量应与订货合同相符。设备所需的供电要求与供电系统相符。设备外观应无损伤或变形。内部结构不应有松动现象。附件及随机资料齐全、完好。(2)安装流程外部设备就位或上架。检查供电电压和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有接地线。设备电源宜采用稳压电源或不间断电源(UPS) 。外部设备的数据接口与相关的计算机接口或网络设备用指定的连接电缆互连,并用螺钉紧固。设备的电源线连接到电源接头。与外部设备相连的计算机上电,在正常工作
13、后安装该外部设备的驱动程序。3)测试(1)运行外部设备提供的自测试程序,运行并输出相应的报告信息应正常。(2)对外部设备按产品的技术说明书运行相应的各类操作,运行应正确。5 应用软件的安装验证和系统测试1)对已经产品化的应用软件和按照应用需求定制的应用软件,应按照软件工程规范的要求进行测试。2)应用软件的安装准备(1)应核查应用软件安装的版本、介质及技术资料。(2)应制定应用软件安装计划,包括安装时间、安装人员、安装要求、安装方法、验证标准等。(3)应准备好应用软件安装的环境条件,包括服务器、客户机、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等。3)应用软件安装流程(1)将应用软件的物理介质放入相应读入设
14、备上。(2)按厂家提供的“安装手册” ,启动应用软件的安装,直至安装过程正常完成。(3)设置或自定义应用软件的初始参数,执行系统数据初始化过程。(4)创建应用软件的用户标识及口令、用户权限等系统安全机制,确保应用软件正常、可靠运行。4)安装验证(1)应用软件安装的目录及文件数应准确。(2)启动应用软件的引导程序,其执行应准确。(3)用户登录过程包括用户标识及口令输入、口令修改等操作应准确。(4)应用软件主界面(主菜单)的功能应符合“用户权限设置”的要求。(5)抽样检查主界面(主菜单)上的应用功能是否能正常执行。5)系统测试(1)系统测试应符合软件工程相关规范和标准、应用软件设计说明书规定的技术
15、要求以及合同的相关规定。(2)按照“合同”或应用软件设计说明书逐条执行功能测试。测试正常通过后,提供功能测试报告。(3)应采用渐增测试方法,测试应用软件各模块间的接口和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是否正确;测试正常通过后,提供集成测试报告。(4)应采用设置故障点及异常条件的方法,测试应用软件的容错性和可靠性;测试正常通过后,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5)应按应用软件设计说明书的规定,逐条执行可维护性和可管理性测试;测试正常通过后,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6)应对应用软件的操作界面的风格、布局、常用操作、屏幕切换及显示键盘与鼠标的使用等设计抽样进行可操作性测试,测试结束后,提供可操作性测试报告。10.5 质量标
16、准10.5.1 主控项目1 应用软件质量检查应按照本规程之 3.3 的规定执行。应采用系统实际数据和实际应用安全进行测试。2 设备及材料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3 子系统之间的设备(网关、网卡、路由器等)安装及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4 子系统之间的设备及连接应全部检测,且 100%合格。5 各子系统的数据应在服务器统一界面上显示,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数据显示应准确,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对各子系统应全部检测,且 100%合格。6 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供电与照明系统和电梯等系统之间的联动逻辑关系应符合设计要求。上述联动检测结
17、果应做到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7 系统集成的综合管理功能、信息管理和服务功能应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 5.4 节的规定执行。应通过现场实际操作使用,运用案例验证满足功能需求。8 视频图像接入时,显示应清晰,图像切换应正常,网络系统的视频传输应稳定、无拥塞。9 系统集成的冗余和容错功能、故障自诊断、事故情况下的安全保障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10.5.2 一般项目1 可靠性维护检测,应通过设定系统故障检查系统的故障处理能力和可靠性维护能力。2 系统集成安全性内容的检测应按本规程之 6.5.3 的规定执行。10.6 成品保护10.6.1 安装完毕的设备应防止损坏及污染。地面线槽出线口应
18、加强防水措施。10.6.2 安装好的设备应防止丢失。10.7 安全及环保要求10.7.1 安全要求参见 5.7.1。10.7.2 环保要求参见 5.7.2。10.8 质量检验10.8.1 系统集成的检测应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完成并运行正常之后进行。10.8.2 检测前应按本规程第 3.2.4 条的规定编写系统集成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内容、检测方法、检测数量等。10.8.3 系统集成检测的技术条件应依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综合界定。10.8.4 系统集成检测时应提供以下过程质量
19、记录:1 硬件和软件进场检验记录;2 系统测试记录;3 系统试运行记录。10.8.5 系统集成的检测应包括接口检测、软件检测、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安全检测等内容。10.8.6 子系统之间的硬线连接、串行通讯连接、专用网关(路由器)接口连接等应符合设计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技术文件或接口规范的要求,检测时应全部检测,100%合格为检测合格。计算机网卡、通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连接测试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网络的连通性。10.8.7 检查系统数据集成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进行检查,各系统的数据应在服务器统一界面下显示,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数据显示应准确,响应时
20、间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各子系统应全部检测,100%合格为检测合格。10.8.8 系统集成的整体指挥协调能力1 系统的报警信息及处理、设备连锁控制功能应在服务器和有操作权限的全部客户端进行检测。2 对集成的各子系统的指挥、协调检测。每个子系统参与功能检测的设备最低检测数量为各子系统所含设备数量的 20%,应组成一个完整的集成系统。抽检项目 100%合格为检测合格。3 应急状态的联动逻辑检测1)在现场模拟火灾信号,在操作员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和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的联动逻辑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2)在现场模拟非法侵入(越界或入户
21、) ,在操作员站观察报警和做出判断情况,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和照明系统的联动逻辑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3)系统集成商与用户商定的其他检测。10.8.9 系统集成的综合管理功能、信息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检测应符合本规范第 5.4 节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测的方法,应通过现场实际操作使用,运用案例验证满足功能需求的方法来进行。10.8.10 视频图像接入时,显示应清晰,图像切换应正常,网络系统的视频传输应稳定、无拥塞。10.8.11 系统集成的冗余和容错功能(包括双机备份及切换、数据库备份、备用电源及切换和通信链路冗余切换) 、故障自诊断、事故情况下的安全保障措
22、施的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10.8.12 系统集成不得影响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独立运行,应对其系统的相关功能进行连带测试。10.8.13 系统集成商应提供系统维护说明书,包括维护重点和预防性维护计划,故障查找及迅速排除故障的措施等内容。可靠性维护检测,应通过设定系统故障,检查系统的故障处理能力和可靠性维护性能。10.8.14 系统集成安全性,包括安全隔离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信息加密和解密、抗病毒攻击能力等内容的检测,按本规程之 6.5.3 之有关规定执行。10.8.15 质量控制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10.9 质量记录10.9.1 过程质量记录。10.9.2 系统集成检测记录。10.9.3 所用材料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报告、进场抽样检查报告。10.9.4 软件及设备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可靠性维护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