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大学学生活动场地(室内场地)使用申请表申请场地名称申请单位活动名称申请使用时间活动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活动内容是否有商业赞助 是( ) 否( )为赞助提供服务形式1.展板宣传( )2.发放宣传单( )3.产品试用( )4.会员办理( )5.活动冠名( )6.其他: 注:严禁各种形式的售卖活动使用设备申请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熟知场地使用管理规定,将按照规定使用场地。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校团委意见备注:1该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请于周一、三、五下午 2:00 至 5:00 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共青团工作窗口审批。校团委傅晶老师负责场地审批,联系电话:13235313908。2. 场
2、地使用时间如有改变,请务必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傅晶老师。3. 活动名称、活动内容请按规定填写清楚。使用时间一栏需按“年-月-日 XX:00XX:00”格式填写(填写时间包括准备时间,准备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小时 30 分)。使用设备一栏请填写清楚所需使用的设备(如灯光、音响、话筒、话筒架等)及具体数量。室内场地使用管理规定1. 校团委审批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室内场地主要是指第二学术报告厅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二学术报告厅原则上只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场所,不作为文艺类活动场所;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举办的文艺类活动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2活动人数达 100 人以上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活
3、动人数达300 人以上可申请使用第二学术报告厅。3使用单位意见一栏需由申请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名盖章,场地使用过程中,活动负责老师要在现场进行必要的组织和指导。4场地使用过程中,请遵守活动场地使用规定,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擅自动用场地设备。请使用单位爱护场地的器材物品,如损坏设备,需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各活动场地禁止使用明火设备(包括冷焰火,蜡烛等),自带设备需按规定使用,禁止私拉乱接。学生活动场所禁止吸烟。6活动结束后,请使用单位将活动场地卫生打扫干净,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再离开。7请使用单位认真执行以上条款,如因不遵守规定,对学生活动场地的正常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团委将酌情在一定时间段内取消该单位的活动场地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