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教育的立法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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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河北省环境教育的立法思考1972 年世界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正式确定“环境教育”的名称。1975 年国际环境教育研讨会通过贝尔格莱德宪章 ,提出环境教育的目标,即促进全人类去认识、关心环境及其有关问题,并促使其个人或集体具有解决当前问题和预防新问题的知识、技能、态度、动机和义务。随着对环境教育认识的深入,一些国家先后开始环境教育立法活动。以美国等为代表的国家制定专门的环境教育法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1970 年美国率先制定环境教育法 ,1990 年美国出台国家环境教育法 ,巴西于 1999 年颁布巴西国家环境教育法 、韩国 2008 年通过韩国环境教育振兴法 、菲律宾 2008 年

2、通过菲律宾国家环境意识与环境教育法等。还有一些国家虽未单独制定环境教育法,但在环境保护法(或自然保护法)等法律中设有专门的环境教育条款。我国即属此类。我国全国性环境教育立法仍处于空白的状态,诚如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遗产解说中心主任王民教授所言,我国环境教育与立法之间的联系只存在于个别法律条文和政策的个别词句中,只在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第五条对环境教育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没有确定的目的、目标和制度等,因此缺乏可操作性。地方性环境教育法规近年来相继出台,典型的如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和2012 年 11 月 1 日施行的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等。这些地方性立法的实施,

3、加速了我国环境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一、河北省环境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虽然河北省专门环境教育立法仍处于空白的状态,但是有部分立法和政策涉及环境教育内容,从总体来看,系统性和规范性都很欠缺,尤其是缺乏相应的环境教育推进制度。 1.环境教育法律地位的缺失导致公众的环境观念意识淡薄 伴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现象也日益严重,但由于环境教育缺乏确定的法律地位,导致环境教育的总体状况不容乐观。虽有学校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但多限于讲座、参观考察、环境知识竞赛等形式;虽有自发的志愿者们积极参与环保宣传并自觉行动、一些新闻媒体也大力宣传并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披露,河北省环保厅、省

4、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也联合发文命名表彰了十余家“河北省环境教育基地” ,以期加强民众环境教育,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但这些大都没有真正触及到环境意识的引导与培养,环境教育尚未变成全省民众的自觉行为,人们的环境意识相当薄弱,所以,一切的形式对于环境教育的发展来讲,都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2.环境教育法律保障的缺失使得环境教育投入不够,导致环境教育的“虚化”和弱化 我省自开展环境教育工作以来,虽然政府和社会投入到环保方面的经费在连年增加,但是总体上主要是用在污染防治和改进技术方面,对于环境教育的专项投入严重不足,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等均显不足。比如缺乏从事环境教育的专门师资队伍和专门

5、的管理机构与人员;相关配套设施不健全加之环境教育无确定的目标和评价标准,环境教育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可有可无、操作“弹性”过大的状态使得环境教育的“虚化”和弱化,影响了我省环境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3.环境教育相关立法的缺乏,导致我省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教育运行模式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环境教育法,河北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相关方面的内容也较少。法律的缺失导致我省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教育运行模式。政府主导推进、公众自觉、自发参与的运行模式尚未形成。加之法律责任的虚无致使环境教育的开展缺乏硬性约束和强制性,环境教育工作难以贯彻落到实处。只有对环境教育进行法律规范,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使环

6、境教育走出单纯依靠行政管理的误区,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从而填补河北省此项立法空白,完善河北省地方法制立法体系。 二、河北省环境教育的立法构想 国外环境教育方面的理论已相对成熟,环境教育立法亦相对完善。我省应在借鉴其有益经验基础上,立足河北省实际情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融入到环境教育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者和谐发展,建设美丽河北,最终实现河北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制定河北省环境教育条例 (以下简称为条例 ) ,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把环境教育的相关内容确立下来。 条例应具体涵盖下列内容:环境教育的总则(介绍环境教育的概念、性质,环境教育立法依据,立法原因

7、和目的) ;环境教育的计划及工作开展;环境教育主管部门的权利与职责;环境教育的保障机制。该机制应该包括环境教育参与机制、环境教育内容遴选机制、环境教育推进机制、环境教育奖惩与问责机制等。问责机制主要是对怠于开展环境教育、挪用环境教育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环境教育的有效实施。 2.完善我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中的环境教育内容,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完备环境教育的立法体系。比如在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规中对一些环境教育的方式和手段等做出规定。 3.通力合作,构建环境教育的长效机制。我省的环境教育需要多部门的综合协调,如立法部门、教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8、海洋部门、林业部门、民间环保团体、广大民众等通力协作,以构建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分工,政府要成为环境教育的管理者与监督者,确保加大环境教育的投入及经费来源,以增强环境教育的实效性;企业要自觉承担环境教育的责任,成为环境教育忠实拥护者、资金提供者并自觉践行;完善环境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形成以课程内环境教育为主、课外为辅的从幼儿园到中小学、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在岗职工的职业教育、社区环境教育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多层次,有重点地整体推进我省环境教育工作。 注:本文是河北省教育厅立项课题“河北省环境教育立法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 SZ1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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