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控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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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浅谈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控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推进,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房屋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投入到建设和使用当中,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因高处施工作业难度较大,高处作业在 2012 年行业伤亡事故中占 43.8%比例,中毒触电机械伤害占 24.9%,坍塌占 18.2%,物体打击占 13.1%。高处作业占了非常大的比重,更应引起广泛关注,达到预防于未然。 关键词:高处作业;施工安全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A 一、高处作业工程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分为 2 一 5m、5 一

2、15m、15 一 30m 及 30m 以上4 个区域。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主要有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等,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1)临边作业:在施工现场,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2)洞口作业: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附近作业工作,称为洞口作业。(3)悬空作业: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时,高度在 2m 及 2m 以上,属于悬空作业。悬空作业定义为“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 为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

3、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

4、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作业安全事故 高处作业是建筑施工行业的最大特点之一,即使是地下室、地下管道工程施工,也有高处作业。由它产生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从高处坠落造成伤亡事故,二是物从高处坠落砸伤人或设备。由于建筑施工中的任何物体自高处坠落时,其初始不是静止状态,因此物体往往不是垂直于地面下落,而是成抛物线轨迹下落,坠落的范围是随物体的高度而发生变化的。高处坠落事故具有事故发生频率高、易发事故部位多、群死群伤严重且事故危害性大、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事故发生率高等四个

5、特点。事实表明,在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最大。因此,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三、高处作业事故产生的原因 产生事故因素包括人和物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其中人的因素又可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两方面,物的因素又可分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两方面,因此对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从以下方面来阐述。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 (l)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主要表现为指派无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从事登高架设作业;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的人员擅

6、自从事高处作业;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而随意攀爬阳台、吊车臂架等非规定通道;拆除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撑系统时无专人监护且不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时不按劳动纪律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等。 (2)人操作失误,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在洞口、临边作业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在转移作业地点时因未及时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牢而坠落。在安装建筑构件时,因作业人员相互配合失误而导致相关作业人员坠落。 (3)注意力不集中,主要表现为作业或行动前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而轻率行动,比如没有注意脚下的脚手板是探头板或已

7、腐朽的板而踩上去坠落造成伤害事故。 从管理缺陷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l)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目前许多改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高处作业随意性强,不按操作规程施工。 (2)不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或者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指导现场施工,这些情况在一部分施工企业中相当普遍。由于这些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现场技术人员编制的,若未给予高处作业以足够的重视,所编制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流于形式,不能指导高处作业施工。 (3)不按规范要求对高处作业实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对教育及交底的执行情况不落实

8、检查,以造成现场施工人员对高处作业缺乏必要的知识及技术手段,只能凭借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来掌控,留下隐患较大。(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表现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已损坏但不能得到及时修复,执行高处作业时无人监督管理等。从物的不安全状态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l)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合格、磨损老化等,主要表现为:用作防护栏杆的钢管、扣件等材料产生折断或变形失去防护作用;施工脚手板因强度不够而弯曲变形或折断而导致人员坠落;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磨擦、锈蚀而破断导致吊篮倾斜、坠落而导致人员坠落;因其他设施设备如电动葫芦等破坏而导致人员坠落。 (2)安全防护设施不合

9、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主要表现为临边、洞口、操作平台周边的防护设施不合格,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等设施设备的防坠装置失灵而导致脚手架、施工电梯坠落。 (3)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如有的单位贪图便宜,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只认价格廉价,而不管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导致工人所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存在问题,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 从作业环境不良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l)露天流动作业使临边、洞口、作业平台等处的安全防护设施自然腐蚀、人为损坏频率增加。 (2)高处坠落的危险性由于特殊高处作业的存在

10、而增大,如强风、夜间高处作业等,都需施工单位做出精密的组织,严格交底。 根据上述分析,对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安全状态来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减少、杜绝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四、高处作业事故防控技术措施 根据以上原因,高处作业建议作以下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1)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 (3)高空作业应备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绳(带)、梯子、脚手架、安全网等,并保证其坚固性。安全绳(带)负荷能力如低于 400 公斤,不能使用。使用

11、安全绳(带)时,要将尾绳栓牢于能承受其负荷的固定点上,并应避开棱角及其它锋利处,禁止用安全绳当作业工具用。在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中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距离工作面最大高度不超过 3 米。 (4)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要求的规定。 (5)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得掉下,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在高处搭设或拆除排架、脚手及模板时,四周应设纠察,材料禁止任意投掷和撬落,并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拆除排架、脚手及模板时,要统一指挥,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2、,严禁用推倒的方法和拆除一边,使另一边自动倾倒或拆下层立柱的错误做法。 (6)高空一般不允许上下重叠作业,如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作业时,装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蛮干。高处作业下方,应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否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免掉物伤人。 (7)高处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打闹,不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8)高处作业前,要检查架子、脚手板、梯子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不迁就使用。脚手架搭设,其结构定型和选料均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并以杉木和其它坚韧的硬木为标准。禁止使用腐朽、易折和机械损伤的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经常检查,特别在雨后和长期使用后应加强检查,严防坍塌事

13、故。仓面跳脚手板两头必须搭于横杆上,并应钉牢固,严防出现空头板踩翻伤人。各人行走道和平台边沿,应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 米,冰雪天气应采取防滑措施。仓面跳脚手板上禁止超额聚集人员和堆积多余材料,防止发生倒塌事故。在危面下立模时,首先要做好撬挖和撑顶工作。在拱形模板和跳板上行走时,应钉有脚踏防滑木条,梯子应设扶手。 五、结论 高处作业施工的安全必须坚决落实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监督人员、监理工程师的监管督导作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员与财产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实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时代传播音像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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