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家学者众论“商业”概念2013 年 11 月 21 日上午,第六十二次中国商品流通论坛在北京工商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联合主办,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荆林波研究员主持。论坛围绕如何认识“商业”一词,看待“商业”发展,全面理解商品流通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事实上,此次讨论是由中国商业政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原主任万典武研究员,在本刊刊发的万典武谈“商业”一词的演变与应用一文所引发。本刊摘发部分专家发言。 回避“商业”不可取 原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余厚康: 近年来,有的同志回避使用“商业”一词,
2、有必要探讨其原因及利弊,以利于深入行业经济理论研究和我国商业的发展。 我简要谈以下三个问题: (一) “商业”一词的含义 “商业”作为经济学和商业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有其自身的含义,即它的本质和内容边界。 据此有必要回顾马克思、恩格斯及经济类词书对“商业”一词的表述。 1958 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简明经济学辞典翻译本的表述:“国民经济中以买卖方式交换劳动产品的商品流通部门” 。 1988 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表述:“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是一种为卖而卖的特殊的买卖活动,把商品从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媒介成社会商品交换” 。 1977 年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由商业部商业词汇
3、编写组编写的商业词汇的表述:“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独立经济部门,也称贸易” 。1993 年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由万典武同志主持编写的中国商业百科全书的表述:“商品交换形式,是一种为卖而买,先买后卖,专门在生产者与消费者(包括生产消费者)之间媒介成社会商品交换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 。 1984 年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由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杨德颖同志主持编辑的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有关商业的论述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这样表述的:“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的分离” 。 马克思单独还有这样的
4、表述:“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 。 恩格斯单独有这样的表述:“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及其发展,即商业,总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 。 以上表述概括起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商业是从工农业分离出来的一个行业,二是商业是商业生产、商品交换的发展形式。如果用简明的语言表述即:商业是专司商品交换的行业或部门。 (二)回避使用“商业”一词的原因探讨 有的人士不用“商业”一词,而以“商贸业” 、 “商品流通” 、 “流通业” 、 “商贸流通业”取代之,这是不准确的。 “商贸业”一词,语义重复,商业与贸易是同义语;商品流通分简单商业流通和作为简单商品流发展形
5、式商业的商品流通,所以以“商品流通”代替商业也不准确;流通业既包括商品流通,还包括货币流通、资本流通、产权流通,以“流通业”代替“商业”一词,是以一般代替个别也难以成立;以“商贸流通业”代替“商业”一词,更是语义上的重复加重复和语义的紊乱。 我以为回避“商业”一词是不可取的。因为它是脱离客观实际的,商业作为我国社会分工的一个产业现在没有消亡,它和农业、工业等业同样是支柱产业,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作用越来越大。 现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志明明知道我国存在着商业,为什么要回避这个词呢? 初步分析有以下原因: 第一,有的同志为了突出本部门的重要性。我国国家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多年来是分散的,21 世
6、纪前有商业部、物资部、外贸部等等,非商业部系统有的同志为了突出本部门的地位,有意不用“商业”一词,而用流通业等词。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先后进行了多次改革。先是商业部和物资部合并为国内贸易部,后又把国内贸易部改为内贸局,而后又将内贸局调整为经委的市场司,2003 年与对外经贸部合并为商务部。有的同事鉴于商业部已成为历史,因而认为可以淡化“商业”一词,而以新的词代之,这显然不可取。商业部没有了,不等于商业作为社会分工的一个产业也没有了。 第三,有的同志不用“商业”一词而以别的词代之,是跟风,赶时髦,以为这是与时俱进,其实脱离了实际。 除了以上原因是否还有别的原因以后再作研
7、讨。 (三)有必要为“商业”一词正名 回避“商业”一词,其消极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不利于商业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 “商业”一词都不提了,怎样进行深入的商业经济理论讨论。讨论的对象都不明确,怎么讨论。各自所用的经济范畴都不一样,怎么讨论。今天张三创造一个新词,明天李四创造一个新词,怎么使讨论深入?同时,由于商业经济理论的深入讨论受到影响,必然使商业经济学学科建设受到影响。 回避“商业”一词,另一方面的消极影响,是客观上助长了轻商思想。有的回避用“商业”一词的同志,主观上并没有轻商思想,甚至很重视商业,但他的行为客观上助长了轻商思想。目前我国轻商思想还较重,有的同志有的部门没有把商业工作放在应有
8、的位置上。当前商业的发展落后于工农业的发展,落后于居民购买力水平,买难卖难时有发生。商业的理论研究长期落后于工、农、金融等部门。可见当务之急是克服轻商思想,而不是找一些别的词语或“创造”一些新词语来代替“商业”一词。 质疑商业一词过时说 原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海飞 : 这些年,商经理论界及业界对商业一词讲的少了,多以流通、商贸、商务等词汇代替商业一词,相近的概念还有市场流通、国内贸易等不一而足。据说,有人认为商业一词过时了,是与老商业部相关的一个概念,应以流通业取代之。 我认为此论有待商榷。从常理上讲,商业一词中国古代早已有之,与老商业部没有关系;从学理上讲,商业是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
9、,时间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而商业部只有几十年的历史。 商业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讲的商业是指“一切与盈利有关的事业” 。从这个意义上看,商品生产也是商业活动。狭义上讲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及服务经营的行当” 。所以,广义的商业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狭义的商业是行业概念。 流通与商业有联系也有区别。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整体上看的商品交换,所以流通也是一种经济行为,专门从事流通行业就是商业,这是商业与流通相联系的地方。流通也是社会再生产中的一个过程,马克思说过“社会再生产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 。从这一点看,流通又是一个相对宏观的概念。流通还可以说成是一个领域,进入这个领域的除了商
10、人,还有生产者和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把商业说成是流通业甚至直接说成是流通领域就不合适了。总之,我的看法是,流通不是个行业概念,所以用流通业取代商业是不科学的。 虽然中国古代就有流通一词,但从语义上讲与我们现在讲的商品流通不是一回事。我国现代讲的流通一词是从日本引进的,日本理论界和业界都有流通产业的说法,于是中国学界就简单借用了。 但是,流通一词的英文对应词,中日两国是不同的。日本的流通一词是从 distribution 翻译而来的,而中文的流通对应的英文单词是circulation。Distribution 的基本含义是分送、分发、分配、分布,入世判断时又译成分销,这个词还有销售和推销的意
11、思。由此观之,distribution 是从企业角度看的流通,是微观的视角。Circulation 的基本含义是循环运行、环流,尤其是指液体在一定管道内的循环流动,它也可以译成流通,但更多是指货币的流通,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商品流通。所以,circulation 讲的流通是从社会再生产过程讲的,是宏观的视角。可以这样理解,同是流通这个汉字,中国的理解偏于宏观,日本的理解偏于微观。在日本有流通产业一说,确实是行业概念,按日本学者的说法,就是批发业和零售业。 商贸一词近些年用的也很多。实际上商业即贸易,贸易即商业,过去的商业词典就是这样解释的,因此商贸作为一个词组,有同义反复的意味。但是,在计划经济时
12、期,人们有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商业是国内的贸易,贸易是指国际贸易,即外贸。十几年前,财政部曾发过两个文件,都是关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减负税收的内容,其中讲到商贸行业就是专指零售业。由于这是政策文件,所以并不是学术概念上的定义。 商务一词这些年大行其道,但任何辞典对此均无解释。我认为,所谓商务,就是与交易活动有关的事物,商务也不是行业而是行为,它的内涵比商业要大。但我赞成把商业部改为商务部,商业部管制是计划经济的做法,市场经济国家的商务机关并不管行业,而是管交易行为。今后我国的商务部也要从管行业退出来(行业交易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重点管理需要政府管理的交易行为。 商业与流通有别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
13、心研究员于淑华: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和消费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为适应市场变化需求,商品流通领域作为联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机遇。 (一)关于“商业”与“流通” 商业是商人(商业企业)的流通活动,是承担商品交易的流通者(批发商、零售商、中间商等)进行的流通活动及其现象。 日本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田岛义博教授根据日本商法中的商业概念阐述的商业,是由三个“商”的概念构成,即“固有的商” 、 “辅助的商”和“第三种商” 。 固有的商,指介于生产者与消费者(含产业需求者)之间,为获取买卖差益,媒介商品转移的行为。其典型代表是批发商、零售商。 辅助的商,是指辅佐固有的商,为使商品的转
14、移顺利进行而从事的多种辅助行为。其中,包括以手续费(与买卖差额不同)为所得,促进相关商品转移而从事商业交易的中间商、代理商、商品运输、仓贮保管、保险及银行交易等。 第三种商,既不是媒介于商品转移的行为,也不是辅佐行为,但在经营方式或行为类型上与固有的商、辅助的商相同,是从事非商品的客体运输、仓贮寄送、保险等,如旅客运送、人寿保险等。 流通是针对生产与消费的分离而涉及的一系列活动,流通是社会性组织。 田岛义博教授对流通作过如下定义:“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转移的现象或为转移而进行的活动” 。对其定义所包含的“商品” 、 “生产者” 、“消费者” 、 “转移” 、 “现象与活动”要素,根据田岛教授的
15、注释本意: 第一,商品:商品是流通的客体,明确这一点是确定研究范围的重要条件。商品的概念,以销售为目的而生产的物品是商品。因此,不是以销售为目的生产的物品不是商品,不能成为流通客体,因此,也不在流通研究的范围之内。如,以自己食用,或以馈赠他人为目的生产的自制酱,就不是商品。 第二,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主体即生产者。具体地说,就是以销售为目的、创造出作为资料的物质形态的主体。如家电、食品、服装等制造者(厂家) ,农、渔、林、矿业者等。建筑、水、电、煤、气等提供新媒介者也是生产者。根据这一定义,家庭教师、旅游业等服务业也应视为生产者。但是,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出售资本的金融业者,出卖土地的土地拥有
16、者等不能算是生产者,因为劳动、资本、土地是排除在商品范畴之外的。 批发商、零售商、运输业者、贮藏业者等是提供各种特殊服务的,在流通研究中,认为他们与一般服务生产者是不同的。这些部门,与其说是创造物质形态效用,倒不如说它们固有的存在活动在于把已经创造的物质效用转移给消费者。根据这一认识,把批发商、零售者、运输业者、储贮业者等从生产主体、消费主体中区别出来,把其看作是承担流通的专业机构,并把它作为研究对象的固有部分,正是流通论形成的一个依据。 第三,消费者:通过以某种形式将已经创造的物质形态效用消耗掉、磨损掉、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目的的主体,称为消费者。这里,必须满足的需求和目的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以
17、建立在每个人的消费本身(即劳动的再生产)的欲望和目的为基础的需求和目的;二是以营业(典型的为资本的再生产)为基础的。前者为家计消费者,后者为产业消费者。产业消费者一般包括购买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制造业(生产资料需求者)和为营业而购买商品的饮食店、饭店、旅馆和其他服务业的业务用需求者。政府、地方公共团体、政府出资经营的公共企事业机构、学校及其他非盈利部门,为进行其固有活动而购买商品时,也可视为消费者(公共事业需求者) 。 第四,转移:商品的转移,即商品转移到消费者手里。从职能论角度看,转移正是执行克服、调整生产和消费分离的职能,也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人为性转移(建立在买卖基础上的所有权转移,称为
18、交易流通或商流) ;二是物理性转移(主要是场所和时间的转移,称为物质性流通或简称物流) 。 第五,现象与活动:流通既指单个流通活动,也指经济现象,作为社会现象的流通现象。流通活动指企业、政府、家计等为商品的转移而进行的活动。流通现象指这些活动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其他要素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转移形态。 在现代流通概念中很明确,不包括田岛义博教授第三种商业。辅助商业中的保险、银行交易等也不包括在流通概念之内(不包括并不是没有关系,只是不是固有的研究对象) 。 日本商业学会定义委员会的定义:认为“流通是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社会性经济转移” 。这一定义最大差异是,流通的客体不是商品,而
19、是产品。此外,日本江尻弘教授认为:“流通的客体是产品。一般可以把商品作为流通客体,但严谨地说,流通中除了有价值的商品外,还有无价值、无人需要的部分,如废弃物等也是流通的对象。因此,流通的客体应该是比商品概念范围更广的产品。 ” 关于流通服务。流通中体现的服务基本特征,是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如出售服务的家庭教师,就是教(生产)与学(消费) ,生产与消费不可分的典型。对此,从职能角度看,只存在从调整生产者与消费者意志意义的沟通人们分离的桥梁,完全不存在其它分离(如,场所分离、时间分离) 。而且,这是人的分离,也不同于可以预见的有形资料,是在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具体变化的特殊形态,这类服务就不能排除在流通客体之外。当然,像旅游服务、观剧服务等标准化、票证化的服务可同有形资料一样处理。 (二)商业受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环境条件影响也有所不同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产业资本以销售商品为原则,为了扩大销售、节约流通费用,不得不依赖商业资本。这个时期,商业全面发展,出现了可以用商业代表整个商品流通的情形,并且此时的商业形态和职能特点也可以说明商品流通的特点及其存在的根据,存在着可以把商业等同于商品流通的条件。 而在垄断阶段则不同,垄断产业资本总想摆脱对商业的依赖,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