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博弈论的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原因分析【摘要】利用博弈论,从失地农民维权成功获得收益少、维权成本大,地方政府寻租收益高、寻租受监督惩处成本低,这几个方面探究了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原因,究其根源是现有产权制度及征地制度下政府行为失范及失地农民处于弱势地位造成失地农民权益受损。 【关键词】博弈论;城镇化;失地农民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演进,频频出现征地补偿偏低,被征地农民权益受损的现象,从博弈的层面剖析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是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前提。 二、模型的构建 根据博弈论理性人假设,地方政府和失地农民均是面临约束条件下最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理性人。其中,地方政府根据本
2、部门利益与成本做出战略选择;失地农民权衡自身利益的得失做出战略选择。参与人之间了解对方战略空间、支付函数等特征,并且所有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无先后次序,构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其中-M 代表政府因寻租而受到的惩罚(当农民维护时) ,L 代表政府获得的寻租利益(当农民不维权时) ,C 代表农民维权成本,P 表示农民维权成功的概率,R 代表农民维权成功时获得的利益,RP-C 即为农民维权成功后的利润。 三、模型分析 在模型中讨论 RP-C0 的情况时,站在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的立场上,我们希望有:A2C/(RP+C) ,失地农民维权;BL/(L+M) ,地方政府不寻租。采用反证法分析:假设失地农民维
3、权成本很小,维权成功后获益很大,地方政府寻租利益很小,被发现寻租后惩罚很大,则较易出现这种情形。地方政府自恃垄断社会资源,滥用公权力侵害失地农民利益的现状表明这些假设在当今社会不成立。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究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的不完善。 (一)对 R 较小的分析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为“产值倍数法”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以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 610 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46 倍,二者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
4、年产值的 30 倍。 (二)对 C 较大的分析 在地方政府和失地农民博弈过程中,失地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权衡巨额信息搜寻成本和微薄的补偿费用,失地农民往往会选择沉默,被动接受政府的安排。同时,由于权利的不对称,导致政府由于失地农民的不合作所带来的一些监督成本最终也会转嫁给失地农民,形成一种“正反馈”效应,最终导致政府这个强者更强,而失地农民这个弱者更弱。 (三)对 L 较大的分析 我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主要特征是政府用行政命令手段替代市场机制,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产权交易过程,而基本上是一个行政强制性过程,完全排斥了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农转非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失地农民的损失成为
5、政府巨额收益来源的同时更加导致了整个社会的无效率,这不得不说是政府和失地农民之间权力权利的零和博弈。政府的巨额利益建立在失地农民的利益损失之上。 (四)对 M 较小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享有征地的裁决权和补偿标准的制定权以及争议的裁决权。这种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的征地制度,无疑会进一步地纵容政府失范行为的发生,甚至还助长了政府以征地为手段提高政绩的欲望和追逐利益的寻租行为。 参考文献: 1康栋.基于博弈论的我国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经济学分析J.中国经济 2贺雪峰.乡村的前途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 3刘晓霞.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4刘海云.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7 5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