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从“的”字滥用看翻译中的汉语西化问题摘 要:初涉翻译者,在英译汉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译病。其中,最常见和最容易犯的译病便是“的”的不休了。 “的”的滥用不仅仅是初涉翻译者存在的问题,就连一些翻译大家也同样不能避免。对此,笔者希望通过“的”字滥用的例子,分析汉英两种语言在这一方面存在的差异,以使人们在翻译过程中尽量避免汉语西化现象。 关键词:“的”的不休 英汉对比 汉语西化 在翻译过程中,一遇到形容词就加一个“的”字,这似乎是人们习以为常的做法。遇到形容词时,尤其是遇到常用的简单形容词,译者很少会做一番转化,以避免清一色的“的” 。这种情况,一个或者两个“的”还可以接受,但如果英文本身
2、的修饰成分很多,而译者自己又不明汉语的简洁之道,陷入“的”的不休就在所难免了。 “的”的不休现象的出现难道仅仅是因为该字是一个常用字,人们习惯用它这么简单吗?汉语中的常用字很多,如“了” “着” “们” “地” “得”等,但为什么这些字没有出现典型的滥用现象呢?笔者以为这与其自身的特点以及英语对汉语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 一、 “的”字滥用的原因 首先,英汉字典对“的”的滥用要负一部分责任。打开任何一本英汉字典,包括现在网上流行的“有道字典” “金山词霸”等,不难发现,只要是一个词可以作形容词用,该词之后一定是一连串的“的”:例如2“delighted”意为“高兴的,欣喜的” ;“angry”意
3、为“生气的,愤怒的,狂暴的” ;“bright”意为“明亮的,鲜明的,聪明的,愉快的” ;“dizzy”意为“眩晕的,使人头晕的,昏乱的,心不在焉的,愚蠢的”(有道词典) 。 “查英汉字典的人,也就是一切读者,在这种的话语天长地久的洗脑下,当然也就习以为常,认定这小小的字是形容词不可或缺的身份证,胎记一般不朽了。 ”1(P186-187) 其次, “的”字自身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般人想到“的” ,第一反应为它是跟在形容词后面的一个词,殊不知, “的”的用途很多、很广。请看在线新华字典对“的”的部分解释: 【助】 用在定语后,表示词与词或短语之间的修饰关系。如:红色的气球;小小的进步。 用在
4、定语后,表示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领属关系。如:中国的水稻;农民生活的提高。 【代】 附着在词或短语之后,构成“的”字结构,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如:卖菜的。 “的”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形容词等,连用这样的结构,表示有这样的,有那样的。如:推的推,拉的拉。 用在谓语动词后面,强调这动作的施事者或时间、地点、方式等。如:谁买的书? 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表示“等等、之类”的意思。如:3破铜烂铁的,他捡来一大筐。 用在陈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语气。如:这件事儿我是知道的。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 口,表示相乘。如:这间房子是五米的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除了这些常用的解释之外,在古文中, “的”可以当名词,
5、例如“众矢之的” “无的放矢” ;可以当副词,意为“确实、实在” ,例如秦观淮海集 “不因霜叶辞林去,的当山翁未觉秋。 ”;也可以当形容词,意为“恰当、合适” ,如西厢记 “启朱唇语言的当。 ” 小小一个“的”字,竟然有这么多的意思和用法,难怪人们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做翻译,都钟情于它。现在,很多人连“的” “地” “得”都不区分了,一律都用“的”代替,这样一来更加剧了“的”的不休现象。二、从英汉对比角度看“的”的不休现象 翻译过程中,若频繁出现“的”的不休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译者不清楚英汉语言的区别在哪里。无视英汉之区别,便容易被英语牵着鼻子走,深陷英语句式中不能自拔, “的”字的滥用便不
6、足为奇了。下面我们看三个例子: (1)他是一个画家,住在一条老闻着鱼腥的小街底头一所老屋子的顶上一个 A 字式的尖楼阁里。 (徐志摩译巴黎的鳞爪 )2(P3) (2)There are many wonderful stories to tell about the places I visited and the people I met. 4关于我访问的一些地方和遇见的一些人有许多奇妙的故事可以讲。 (3)She was forced to face up to a few unwelcome truths about her family. 她不得不正视有关她的家族的几个尴尬的事实。 例
7、(1)是中国译坛上一个比较突出的反面例证。论汉语与英语的素养,身为剑桥大学的知名诗人徐志摩做翻译本应该是“绝对得心应手”的。但徐译之佶屈聱牙着实令一代又一代热爱他的诗文的中国读者始则瞠目结舌,继而顿足叹息,好端端一位极有才华的诗人竟然沦为如此蹩脚的翻译匠!2(P3)例(2) 、例(3)进一步表明,如果在英译汉的过程中,不顾汉语自身的特点,紧紧跟随英语句式,势必会造成译文的冗长复杂、晦涩难懂。吕叔湘(1980:156)指出:“汉语的定语只能放在前面,就不便很长。定语长了,听的人(或读的人)老在惦着那个被修饰的名词,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东西,就要着急,也容易疲劳,搞得不好还会迷路 。英语的定
8、语从句放在后头,说的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已经在前面交代了,听的人就不着急了,因此英语里的定语从句可以拉得很长。 ” “英语的定语只能放在后面” “汉语的定语只能放在前面”这便指出了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同之处。英语句子呈现句首封闭、句尾开放的特征。修饰语、插入语可以后置,又有关联词与被修饰语连接,句子可以不断向句尾扩展和延伸。例如: (4)基本句:This is the cat. 向后延伸:This is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再延伸:5This is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再延伸:This
9、is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再延伸:This is the cat that kill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3 这句话翻译成汉语,绝不能按照英语的句式层层递进一句话下来,否则翻译出的译文不但别扭,而且无法表达出原句的逻辑关系。我们不妨按照汉语的逻辑将句子拆分,每个句子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这样再现原文的信息就很容易了,如“杰克盖了那幢房子,房子里放着麦芽,麦芽让老鼠吃了,
10、猫把老鼠杀死了。 ” 与英语不同,汉语句子成句首开放、句尾收缩的特征。句首虽然开放,向左延伸,但扩展的长度和程度受到种种限制,不能像英语那样层层环扣、向后不断扩展延伸。汉语句子只能逆线性向前延伸的特点导致句子长度大大不如英语,因而句子显得简短。书面语虽也用长句,字数较多,结构较复杂,但常用标点或虚词把句子切开,与英语相比,还属短句。没有标点符号的一气呵成的类似英语的那种长句在汉语里是不正常的(例如本句) 。汉语句子多数显得结构简化,无拖沓、盘错之感,“甚至有些西洋人看见了中国作品的译文,觉得简短可爱。 ”4(P93-94) 根据上述英汉特点,英译汉时常常要破句重组、化繁为简,去除冗余,最大限度
11、保留原句信息,又符合汉语言重逻辑、重悟性、省略较多的特点。王力(1947:197)说过:“西洋语法是硬的,没有弹性;中国6语法是软的,富有弹性。 ”此法则也可以解释英语中形容词修饰语的位置,指明汉译时可作弹性的变通,以简洁为主,更符合国人汉语言组织的方式。5如上述例(2)可译为“我访问了一些地方,也遇到了一些人。要谈起来,奇妙的事儿可多着哩。 ”例(3)可译为“她不得不正视有关她家庭的几椿尴尬事。 ”这样一来,汉语便摆脱了英语的束缚,既表达出了英语要表达的意思,又符合汉语的行文习惯,这样的译文才是做翻译应该追求的译文。 三、避免恶性西化的影响,保持汉语纯洁性 余光中先生在中文的常态与变态一文中
12、指出, “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 ”“英文没有学好,中文却学坏了,或者可以说,带坏了。中文西化,不一定就是毛病。缓慢而适度的西化甚至是难以避免的趋势,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长补短。但是太快太强的西化,破坏了中文的自然生态,就成了恶性西化。这种危机,有心人都应该及时警觉而且努力抵制。 ”我们可以把“的”的不休现象,看作是恶性西化的一种表现。前面讨论过, “的”字本身具有十分丰富的含义,但“的”的滥用却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现象,我国文言文、古诗词中,所属关系皆在字里行间, “的”字很少用,甚至不用。例如:吴敬梓与曹雪芹虽然少用“的”字,却并不妨碍文笔,下面笔者从儒林外史及红楼梦各引一段: 那日读到
13、二更多天,正读得高兴,忽然窗外锣响,许多火把簇拥着一乘官轿过去,后面马蹄声一片声音。自然是本县知县过,他也不曾住声,由着他过去了。不想这知县这一晚就在庄上住,下了公馆,心中叹息道:“这样乡村地面,夜深时分,还有人苦功读书,实为可敬!只不7知这人是秀才,是童生,何不传保正来问一问?” (儒林外史第十六回)1(P84-85) 宝玉想“青灯古佛前”的诗句,不禁连叹几声。忽又想起“一床席” 、“一枝花”的诗句来,拿眼睛看着袭人,不觉又流下泪来。众人都见他忽笑忽悲,也不解是何意,只道是他的旧病;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竟能把偷看册上的诗句牢牢记住了,只是不说出来,心中早有一家成见在那里了,暂且不提。 (红楼梦
14、第一百十六回)1(P85) 儒林外史中的一段,123 个字中一个“的”也没用;红楼梦的一段,112 字中用了四个“的” ,平均每 28 个字出现一次。这些都是两百多年前的白话文了,可见那时并没有受汉语西化的影响,保持了汉语言简意赅、传情达意的特性。洪堡特有如下评价, “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古典汉语具有一种惊人的高雅之美,这种美表现于它抛弃了一切无用的语法关系,以语言本身而不必凭借语法形式来充分表达纯粹的思想。 ”5 然而,鸦片战争,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西方的思想文化大量涌入中国,国人掀起向西方学习的浪潮。伴随着白话文运动的兴起,大量学者开始从事西方作品的翻译工作,如严复、鲁迅、梁实秋、林语堂等。英
15、语,作为一种强势语言,对汉语造成了巨大冲击。在这一过程中,汉语不仅仅吸收了大量的外来词,而且在语法结构上也发生了改变,即“欧化语法现象” 。1919 年傅斯年在怎样做白话文中说:“我们造词的方法,不得不随西洋语言的习惯,用西洋人表示的意味。而最终就是要直用西洋文的款式,文法,词法,句法”1922 年陈独秀做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 ,大书“国语的欧化” 。后来,鲁迅也表示“支持欧化8式的文章” ,他认为使用带有印欧印记的句子,不仅可以介绍新事物、新思想,而且可以吸收新的表达方法,使现代文更加丰富、清晰和精密。6 可见,那时很多文人不但没有反对汉语西化的现象,而且有的人还公然支持这一趋势。于是,各种各
16、样的西化文章也随之出现,我们且举“的”字滥用的两段文章为例: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老舍骆驼祥子 )1(P187)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有的还未厌倦那船一样的徐徐的划行。 (何其芳雨前 )1(P186) 汉语句子以简洁、短小、经济为主,汉学家做过统计,汉语句子长度以七到十五个字为宜,即便受欧化影响,也不宜超过三十个字。太短了,似乎无理;太长了,阅读者心理期待加大、阅读负担加重。傅雷
17、认为:“东方人与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有基本分歧:我人重综合、重归纳、重暗示。西人则重分析、细微、曲折,挖掘唯恐不尽,描写唯恐不周。 ”“的”太多出现在句中,势必延长句子的长度。这些“的”大多传达不出任何新的信息,在汉译中成为多余,也就是冗余。7从上面的例子我们看到,就连老舍、何其芳这样的大家都存在“的”的不休现象,更不用说一般的文人和翻译者了。再看看我们周围,无论是教材、文集、字典等出版物,还是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 “的”的滥用随处9可见。其后果是,越来越多的作家和翻译者误以为汉语本该如此,忘记母语的简洁特色,也加入到“的”的不休行列中。 当然,不是每一位作家都存在“的”字滥用的问题,有些作家
18、自始至终都是反对汉语西化现象的。梁实秋旗帜鲜明地反对欧化,他认为汉语欧化跟硬译有直接的关系。6读朱光潜、钱钟书的文章,发现他们西学虽然深厚,文笔却不西化,句子虽然长大,文意却条理清畅,主客井然, “的”字尤其用得节省,所以每射中的矢无虚发。1(P183) “的”的不休,只是汉语恶性西化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的问题等着我们去探究、去改进,这包括“被”字句不断、 “们”的滥用、名词肿胀症等。 “我觉得国人在倡导努力提高英语程度之际,亦应确保中文的纯净优美,年轻学子更切勿受到恶性西化的污染而不自知,而习以为常,甚而以非为是,沾沾自喜。 ”(金圣华,2011:26)随着中国与国际间的交流日趋深入,外国的
19、语言文化必将会更大规模地涌入中国。我们要努力学习外语,更要尊重汉语,决不能为了学习外语,而把万紫千红的母语摧残得七零八落。到头来,外语学得不到家,汉语也不是地道的汉语了。 本文为 2013 年宁波大学校级 SRIP(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项目的研究成果。 注 释: 1胡卫平.高级翻译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郭红杰.现代汉语欧化研究综述J.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 2007, (3). 103金圣华.齐向译道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4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5刘宓庆.汉英句子扩展机制对比研究J.现代外语,1992, (1). 6余光中.余光中谈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2. 7张宏.“的的不休”与翻译中的欧化现象J.九江学院学报, 2006, (3). (刘珍振 桂林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 3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