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文化产权交易所 实现我区文化产业新突破一、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概念 发展任何一种产业,都需要一个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类似的交易平台,但交易的不是股票和商品期货,而是文化产权,是文化产权的专业“卖场” 。 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依法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产权交易、项目推介、投资引导、项目融资、权益评估、并购策划等服务,为各类文化产权流转提供交易平台及专业服务,建设集文化产权交易、投融资服务、文化企业孵化、文化产权登记托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意义在于架构一个文化与资本的对接
2、服务桥梁,是连接文化与金融的中介和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转换的平台,创新性地实现了文化资源与市场的对接,依托文化产权交易平台信息发布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征集卖家和买家的信息,发现市场价格,从而为各类出资主体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提供便捷、规范、有效的服务和支持,使交易方式由“非常态”转变为“常态” 。同时,使艺术品投资有了新的形式,吸引了社会闲散资本向文化产业的聚集,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出现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投融资模式,开辟了文化产业融资的新航路。 二、国内文化产权交易所现状 后经济危机时代,文化产业不仅没有受到经济危机的冲击,反而逆势而起,正在加速发展。我国文化消费能力不断增加,文化市场供不
3、应求。新兴的文化创意企业规模小,融资能力差,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和融资平台。在此背景下,东部发达地区上海、深圳等地相继成立了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了文化与市场、文化与资本的有效对接,为各种金融资本的注入开辟了路径,同时降低了文化产业投融资双方的搜寻摩擦成本,促进了文化交易市场规则和模式的升级进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经成立或正在筹建中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已经达到 60 余家,集中分布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从实际运营模式来看,我国文化产权交易所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和文化产权挂牌交易。从事文化产权挂牌交易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多为国有控股的交易所,比较典型的包括:深圳文交所、上海
4、文交所以及成都文交所,这些文化产权交易所在交易规则设计上相对谨慎。民营控股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则多以市场为导向,通常采用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模式,如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湖南文交所等。 三、设立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意义 内蒙古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资源潜力巨大。在文化无形资产价值量化的过程中,文化产权交易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建立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对促进我区各类文化产权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流动,实现资源共享十分必要。 (一)有利于文化信息的集聚 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往的书展、博览会、影视节等短期场所
5、文化交易,存在交易活动具有“偶然性” 、市场竞争不充分、成本较高、缺乏监管等问题。建立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有利于全区乃至全国各类文化信息的集聚,多功能、综合性的文化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各个文化创作者和文化企业提供便捷、规范、有效的服务和支持,构建标准的文化产品二级市场,使文化交易由“非常态”转变为“常态” 。 (二)有利于文化要素与资本的结合 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投资主体渠道单一,基本上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靠财政拨款。社会参与投资才刚刚起步,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合资企业还未涉足文化产业投资,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民营、个体及其它经济成分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与发展文化产业所需要的资本扩张能力不相适应。 文
6、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的一项创新,促进各类文化产权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流动,促进文化交易市场规则和模式的升级,实现文化与市场、文化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和沟通,为各种金融资本的注入开辟了畅通渠道。融资难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资金,是中小文化企业走入市场时一道不可逾越的坎。由于各种因素制约,中小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风投融资等方式获得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存在着极大的困难,因为文化企业缺少可供抵押的不动产;但文化企业多拥有大量的知识产权、版权、专利、创意项目等无形资产。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建立将有利于文化产业和资本市场实现灵活多样的结合,实现文化与资本、文化与经济
7、的完美融合,从而推动文化创意等无形资产转化为现实的资本金。 (三)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把内蒙古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加快文化建设和发展步伐,实现由民族文化大区和民族文化强区的跨越,我们还有不少的功课要做,文化产业无论从规模档次、影响力方面以及在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上,还是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与发达省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文化产业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全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已达 1.24 万个,从业人员已达到 30 多万人,但整体规模仍然偏小,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不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整体偏低,2009 年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 GDP 的比重仅为 1.08%,远低于全
8、国 2.5%的平均水平。搭建服务全区辐射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将极大地推动我区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区文化产业比较散,没有一个集中的、龙头型的交易市场。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建设,有利于加强文化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文化创意成果的转化,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以这个要素市场为龙头,带动拍卖、艺术商,带动博物馆、展览馆、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物流企业整个产业链的大发展。 四、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建设模式及功能定位 (一)建设模式 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我区综合性文化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对丰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途径与手段,优化文化产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推
9、动文化产业的升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建设目的是为推动我区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交易所本身应具有较大公益性,因此,应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基本方式,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建设并监管运营专门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构建规范诚信的公开文化产权交易体系,打造完善完备的文化产权交易综合服务载体,通过提升中介服务功能和制度规范管理,打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二)功能定位 1.文化产权市场“信息中心” 。集合文化产权交易所各加盟单位文化信息,集中发布我区各类文化产权的权威信息;依托各类金融机构,搭建全社会各类资本投融资文化项目意向的桥梁;依托专业机构,策划并举办多种多样的文化产
10、权供求双方对接洽谈活动;依托全区重大文化创意会展活动,加强各类文化产权信息的宣传和推广等。 2.文化产权市场“金融中心” 。依托呼和浩特及周边地区金融业汇集的优势,联合驻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以文化产权版权质押、艺术品物权质押为主的各类文化产权融资业务,推动金融产品与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对接,从而实现产权交易市场的融资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民间融资机构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做大做强资本规模、拓展投资渠道,扩大公众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参与程度。 3.文化产权市场“交易中心” 。文化产权交易所主要面向买卖双方提供文化类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版权)等交易、租赁、采购、登记、托管、认证、代理、经纪及合同备案等综合服务,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与企业提供策划、咨询、评估、法律、审计、会计等方面服务。 建设省域一级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可以考虑选址在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依托呼包鄂地区现代服务业积聚度高、产业集群广的优势,向现代服务业的周边产业辐射,以文化产权交易所为核心,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有利于完善我区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链条,从而形成我区文化产权交易的多层次、多主体、多模式的市场格局。 (作者单位: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2.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