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718369 上传时间:2019-03-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改革及现状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一方面要对管理相对人实施执法检查,另一方面亦应承担执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机遇,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本文主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演变进行分析,并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现状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演变 根据不同历史阶段质量监督行为的特点,建设工程质量

2、监督工作的发展演变可划分为 3 个阶段:施工单位自查阶段、质量监督核验阶段、质量监督执法阶段。 施工单位自查阶段(1983 年之前) 在 1983 年之前,计划经济体制深刻地影响着建筑行业,依然存在着政企不分的现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和建筑业企业没有严格的界限,如当时的北京市建工局既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包括建筑业企业。此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完全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管理制度或内部设立的质量管理机构。1974 年开始执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TJ30174)第 7 条规定, “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在队、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施工负责人组织队、组长、

3、老工人和专职检查人员共同进行。安装工程中的大型、精密机械设备和贮罐等,应由施工负责人邀请建设单位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由施工负责人提出分项、分部工程技师检验评定表和有关资料,报其上级施工负责人邀请建设、设计单位以及老工人和专职检查人员共同进行” 。 这一阶段建设工程行业及质量管理特点是: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规模较小,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国家计划指令分配资源,施工过程不以盈利为目的,施工单位没有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的空间与动机;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工程主体单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起支配性作用;政企不分,施工单位和政府部门属同一组织机构,难以实现有效的外部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核验阶段(1

4、983 年至 2000 年) 1983 年 5 月份,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标准局公布的关于试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的通知为标志,国家开始初步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1990 年,建设部制订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和监督工作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文件第九条与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的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和监督工作内容。 此时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管理特点是:建设工程质量出现大面积滑坡,监理制度尚未建立,工程建设过程急需公正权威的第三方对质量进行监控、把关;工程建设规模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监督人员人均监督任务仍较小,因此监督人员有能力、有条件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把关;施工企业

5、懂技术、会管理、有经验的人才数量与日益增长的工程建设规模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施工现场技术力量薄弱;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大部分是从施工企业抽调的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在施工现场对质量进行监督的同时,还起到“帮、促、带”的作用,有助于施工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质量监督执法阶段(2000 年至今) 2000 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布,就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做了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变革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003 年,建设部印发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并首次将工程质量监督明确定性为行政执法行为,对质量监督工

6、作向行政执法方向发展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010 年 9 月 1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实施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即 5 号部令) 。5 号部令从监督机构定位、监督工作内容、监督工作程序到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等方面,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作了比较系统、科学的规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监督执法工作现状 相关政策与法规还不完善 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国家与地方相关的政策、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是我们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然而,这些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够完善,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

7、性,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质量监督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另外,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原来的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和法规已经满足不了新时期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需求,再加上相应的新标准与新规范尚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不能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此外,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施工与建设企业的流动性与变动性增强,对于施工与建设企业的不良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也难以追究质量责任。 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导致执法力度不够。在行政上监督机构都隶属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自从 1984 年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成立

8、以来,基本定位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接受政府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实体质量与各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管的一支专业技术队伍” 。这种定位不规范、不科学,性质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机构的自身的建设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督技术落后 质量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部分监督机构的现有素质,还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首先表现在人员素质上,长期以来,因为编制与管理方式等原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中缺乏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离“不但要对法律法规很熟悉,而且要对强制技术标准很熟悉”的要求很

9、远,县级监督机构这方面问题特别突出;其次表现在设备上,技术装备落后,现代化的检测手段缺乏,监督方法远远落后于科技发展水平,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深度与力度,很难适应当前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这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权威性与有效性,有待改进与完善。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力保证,所以我们需要建立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另外,还需要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与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与技术指南。另

10、外,还需要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应该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图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系统图 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依照法律条款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时,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任务与工作程序,使得监督管理能真正落实到建设工程的各个工作环节,保证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与管理工作。这可以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良好地运行下去,进而保障国家与人民的权益。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真正做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和创新意识,使其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

11、督工作的需要。具体包括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提升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的创新工作意识。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增强检测设备,加大科技含量,从而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结束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只有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才能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黄卫东,张晋波,蔡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模式的初探J.工程质量,2012(05). 2叶放明,张海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