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推行珠江航运期待整合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显得更为紧迫。在全球流动性泛滥的背景下,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受到掣肘,而主要依靠增加政府支出和扩大公共投资的“粗放型”扩张对于经济结构的副作用已逐渐凸显。在此形势下,结构性减税在实现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过程中被寄予厚望。 “营改增”在全国推开,珠江航运迎来新一轮的适应建设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税体制改革。应该说,其影响的规模和深度,可能不亚于 1994 年的财税体制改革。记者就此对珠江航运业在“营改增”推行近 4 个月后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珠江航运业现状 目前,珠江航运组织化程度非常低,即真正谈得上“
2、规模化、规范化”的实体船公司很少,大部分是以个体户自然人身份存在,或者虽然一些船公司挂靠了大量个体船舶,但基本是为了融资贷款而“集合”之,其公司基本不具备对挂靠船舶的控制力,亦即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其船舶仍以“散兵游勇”方式运作。 珠江航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珠江航运生产关系主要包括与政府的关系、与港口的关系、与海事的关系、与航道的关系、与海关的关系、与边检的关系、与船检的关系等)不和谐,并逐步具有程度不同性质不一的对抗性质。其表现之一为船舶运力供过于求。虽然珠江航运公司总量规模大,但组织化程度低,经济力量分散,珠江航运生产力呈现出“小农经济”的落后模式,导致其政治地位相对低下,其“利益诉求”得不
3、到重视。如枯水期航道标准水深的发布,并未充分听取、尊重船公司意见,或者船公司意见无法“上达天听” ,缺少相应的渠道。表现之二是珠江航运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即政府监管服务部门对船公司实际管控能力尚不能完全满意船舶运力发展要求。表现之三是珠江航运惨烈竞争导致船舶利润水平进一步下降,其基本在保本或微利线上徘徊,使得船东在船舶硬件和船员薪酬投入上趋于紧缩,船舶安全状况趋势严峻。四是某些地方“黄牛”盛行,通过其与个别地方港口、海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私下交易,使证书不全、硬件不足、配员不够的船舶得以过关,导致相关船舶从监管缝隙中攫取利润,也导致船舶安全、质量等方面漏洞被长期遮蔽上述原因的存在,直接或间
4、接导致船东与监管部门关系逐步趋于紧张、复杂和混乱。 专家分析认为,运力严重过剩原因之一是珠江航运市场资金门槛、技术门槛、人员质素门槛、税收门槛均非常低,是我国完全放开且市场化程度非常高之为数不多的行业之一;其次是民间大量资本存在,其追逐利润的天然本性促使其向珠江航运这个“洼地”集中,增大了资本进入的非理性行为。 原有中国特色的地方税收模式,让“无船公司”和自然人船东能够顺利进行开票结算业务,并通过“政府返利”获取“额外”利润,这样的营利模式,缺乏组织化和规范化运作的内在动力。 “营改增”后效应 “营改增”推行以来,无船公司(小于 500 万元营业额)及自然人船东和自然人代理商已不能取得增值税开
5、票资格,并无法继续经营。普通水运发票无法抵扣将导致其不受欢迎,或者其为了经营将不得不接受“差额税额补偿” (即因其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而补偿其差额税率) ,其利润将减少 5%左右,其经营将愈加困难。增值税的实施使得现在大部分船公司无法从政府部门获取“返还补贴” ,其利润减少导致其无法生存或生存非常困难。有规模的正规船公司,可以从船舶运营成本中进行抵扣,降低“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增加影响;且其能够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而在经营中受到客户之“青睐” 。 为此, “营改增”后,许多自然人船东希望加快珠江航运组织化步伐。由于自然人船东或小规模船公司无法取得增值税开票资格,其势必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加快珠江航运
6、企业规模化步伐。现在,很多船舶为了获取银行贷款均实行挂靠经营模式,但与挂靠公司也仅仅是贷款关系,其经营行为仍然“个体化” 。 “营改增”后,一方面船东为了开票必须依赖正规船公司;另一方面,挂靠公司为了降低开具增值税发票所增加的税负负担,其要求挂靠船舶提供诸如燃润料发票、修理发票等成本增值税票据,以冲抵销项税额。因此,双方具有“相向动力” ,从而推动一些挂靠船公司逐渐演变成正规并自主管船、自主经营即实质性船公司。管理规范、规模经营船公司更加受到自然人船东和税务部门的“青睐” ,其规模化将成为其内在动力需求;已具备一定规模的船公司,一旦发现这一珠江航运趋势后,为了竞争需要,会加快船舶挂靠、收购、并
7、购、参股等步伐,使其实力迅速壮大起来,抢占珠江航运规模竞争之高点。 总体上说, “营改增”将增加船公司税负。在现有之盈亏平衡点的运价水平下,保持原有运价将无法运作。如此将反推珠江航运价格上浮,珠江航运竞争将趋于规范化和理性化。个体户船东和自然人代理商以及无船公司的减少,导致影响珠江航运无序化竞争因素逐步减少,随着规模化船公司增加,其竞争行为将更加理性;千呼万唤的“市场准入制”步伐或将迈出第一步。 船政关系融洽 珠江航运组织化将提升船公司总体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其“话语”和“诉求”将得到重视,船公司的“政治”地位会逐步回升。 “营改增”对航运业的长期影响包含正反两方面。一方面“营改增”将逐步使得
8、珠江航运业趋于规范化、规模化,其竞争行为趋于理性化,有利于市场的竟合;客户将更加“青睐”与提供正规增值税票据的规模船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由于部分船公司和自然人船东实行规范化运作有一过程,船公司的营销工作将有一个机遇期。另一方面珠江航运由于“营改增”的实施,将加快船舶组织化或公司化进程。 “营改增”继续推行一段时间后,珠江有实力的船公司将逐步涌现出来,珠江航运“松散”局面得以根本改观。 “营改增”后,由于服务价格的“价内税成本”将不复存在,珠江沿线厂矿企业、大中小货主购买航运服务所支付的税额将整体下降,改革目前无疑将受到社会大众的欢迎。 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大“营改增”对珠江航运市场影响宣传,扩大公司品牌认知度,引导客户客观理性营销行为,拓展市场边界。同时,利用自身优势,实行挂靠改名手段,控制社会运力,将珠江航运品牌优势与个体户低成本优势有机结合起来,迅速壮大实力,占领珠江航运规模竞争制高点。另外,壮大规模,集中采购,统一保险,统一港口费用,降低成本,取得“差额成本”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