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关键技术方案与政策支撑探索摘要:本文对我国和国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现状和技术处理分析以及价值分析,借鉴国外建筑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的经验,结合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的实际,总结出了当前我国建筑回收与利用的技术方案,从政府角度阐述了政府政策支撑的重要性与阶段性成果,阐述了技术支撑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实施背景 1 建筑废弃物的危害及利用价值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使得土壤质
2、量降低,造成地表沉降;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对水域造成污染;破坏市容,恶化城市环境卫生。 建筑废弃物的主要成分有:土、渣土、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废竹木、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搬运过程中散落的黄砂、石子和块石等,这些材料约占建筑施工垃圾总量的 80%。但经过分捡、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可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可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
3、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也可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砖、瓦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可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等。因此,建筑废弃物是一种重要的可利用资源。 2 国外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及利用 自上世纪 90 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已把城市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作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之一。在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方面,日本、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和完善,在政策、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均比较成熟。国外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及利用主要体现在
4、以下方面: 2.1 综合利用 据有关资料显示,新加坡 2006 年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约为 60 万吨,日均产生量约为 1600 吨,98%的建筑废弃物都得到了处理,50-60%的建筑废弃物实现了循环利用。目前很多地区建筑废弃物利用率已达 100%,并实现了永久循环、优先使用的目标。 2.2 分级处理 美国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大致分为三个级别:一是低级利用,如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废弃物总量的 50-60%;二是中级利用,如用于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处理厂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废弃物总量的 40%。三是高级利用。 2.3“四化”管理 所谓“四化”即建筑废弃物的“
5、减量化” 、 “资源化” 、 “无害化”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 。美国等发达国家从标准规范到政策法规,从政府的控制措施到企业的自律行为,从建筑设计到现场施工,从优胜劣汰建材到现场使用规程,无一不是限制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尽量避免产生垃圾,鼓励和奖励建筑废弃物“零”排放。这种源头控制方式可减少资源开采、减少制造成本、减少运输、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比长期实施的各种末端治理更为有效。 2.4 法律规范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美国在建筑废弃物处理法律规范方面,已经演变了“三代” ,制订了固体废弃物处理法 、 混凝土骨料标准等一系列完整、全面、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同时也建立了建筑废弃物运输
6、准入制度、 建筑废弃物填埋场设计规范等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2.5 政策优惠 新加坡对建筑废弃物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有 5 家政府发放牌照的建筑废弃物处置公司,专责承担全国建筑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并设有循环工业园,采用低租金、长租期策略对园内企业进行扶持。 3 国内建筑废弃物处理及利用的研究和应用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废弃物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上进行了探索及尝试,虽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建筑废弃物综合产业化发展开启了良好的开端。其技术研究及应用主要在以下方面:利用建筑废弃物造景;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环保型砌块;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利用建筑废弃物
7、进行地基加固处理。 二 关键技术方案 1 技术方案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通常采用国内建设单位自主创新研发并获得专利的整套工艺技术,对建筑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根据不同建筑废弃物特点,分门别类利用,其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破碎分选和块类建筑再生制品制作。 1.1 建筑废弃物破碎分选 (1)建筑废弃物块体破碎预处理及分拣。这是进入下一个处理工序之前需进行的预备工序,采用人工或机械破碎处理少量较大块状废弃物,将建筑废弃物主体的尺寸控制在 0.3 米内。并通过人工分拣出明显的大块杂物,分类存放,做其他处理和利用,以加快建筑废弃物消化处理的速度,提高建筑废弃物加工处理厂内部再生转化生产的效率。 (2)一级破碎处
8、理。通过机械破碎的方式将建筑废弃物主体的块体进行破碎处理,调整建筑废弃物主体的尺寸大小,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 (3)磁性分选。利用钢铁金属自身具备磁性的特性,将残留在建筑废弃物主体内的钢筋类物质去除。 (4)人工分拣。利用人工将混杂在建筑废弃物主体中最后的小部分金属块体及其他明显的杂物尽可能的分拣出来。 (5)水洗分选。利用水的浮力,分选出建筑废弃物中尺寸较小的木屑等其它轻质物质并对建筑废弃物进行了清洁处理。主要有间断式水洗分选和连续式水洗分选两种工艺。 (6)一级筛分。这是建筑废弃物转化再生产品的开始环节,以 25mm和 5mm 进行尺寸分界控制,对待处理的建筑废弃物进行筛分处理,粒径尺
9、寸小于 25mm 的作为第一类建筑废弃物再生转化产品,即连续级配再生粗骨料(粒劲范围为 5-25mm) ;粒径尺寸小于 5mm 的作为第四类建筑废弃物再生转化产品,即再生细骨料;粒径尺寸大于 25mm 的进入后续相关环节进行加工处理。 (7)二级破碎处理。利用机械破碎方式将已经过处理的粒径在 25-40mm 的建筑废弃物主体的块体进行破碎,以最终获得合理分布粒径,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建筑废弃物再生转化产品。 (8)二级筛分。对经过二级破碎处理后的建筑废弃物进行筛分处理。在 20mm、10 和 5mm 进行尺寸分界控制,粒径尺寸大于 20mm 的返回二次破碎处理;粒径尺寸在 10-20mm、5-1
10、0mm 的作为单一粒径的再生粗骨料;粒径尺寸小于 5mm 的作为再生细骨料。 1.2 块类建筑再生制品制作 块类建筑再生制品制作工艺,主要是将经过破碎与分选加工后粒径合适的建筑废弃物骨料进行配比,再配以适量水泥、外加剂等,经过搅拌,利用成型机设备加工和切割成各种形状的块类制品,经干燥养护后成最终产品。 2 设备方案 通常采用建设单位自主创新获得多项专利技术的建筑废弃物处理生产系统,包括大型封闭式立体布局处理系统、地仓全封闭式自动储运系统和全自动再生料制品生产线等,生产全过程可实现“粉尘、噪音、污水”零排放。主要设备包括破碎系统设备、分选系统设备、筛分系统设备、皮带输送系统、配料系统、成型切割设
11、备、码垛系统、控制系统等。三 国家政策引导与支撑 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 ,与 200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于 2002 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确立了建筑垃圾的收费制度;2005 年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提出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垃圾的倾倒、分类与运输等作出了规定,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此外,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间,固体废弃物综合
12、利用率要达到 60%。 可再生能源法 、 清洁生产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 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可燃废弃物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及设备等研究项目列为国家专项重点研究攻关课题,加大科研及开发投入力度,建设示范线,力争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有所突破,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7 年我国当前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明确把“废弃混凝土及各种建筑废渣循环再利用技术与装备”列为先进制造业技术,并强调“积极发展废渣用于建材生产的资源化技术” , “发展适用面广、能处理处置量大或多种固体废物,技术先进,处理成本低,并可作为再生资
13、源的产业化技术和设备势在必行” 。 上述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有关建筑拆除、垃圾处理和产业发展的法规体系,虽然操作性还不强,但使建筑垃圾的管理与资源化、产业化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此外,还颁布了相关的标准及规范,这都将会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李秋义.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1. 2刘浪.循环经济理论在建筑垃圾管理中的应用C.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指导老师:郑泽根.2007. 3宋晓华,郭亦伟著:中国绿色低碳经济区域布局研究,煤炭工业出版社,2011. 4莫宵.再生混凝土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评估分析. 能源与环境, 2008,(8):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