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幸福论的特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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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克思幸福论的特质摘要对幸福的追求构成人类文明最为内在的价值本质与指向。在幸福论的理论谱系中,马克思的幸福论在建构幸福的理论平台与前提、幸福的主体、幸福的实质、实现幸福的路径等诸多方面显示出独特的理论旨趣与价值逻辑,充分彰显出马克思幸福论的特质,从而实现了对传统幸福论的超越和历史性转向,开启了幸福论的新路向。 关键词马克思 幸福论 唯物史观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5-0025-05 对“幸福”的探究和考量构成了人类精神的永恒价值指向。这种探索与考量自古希腊开始就从未停止过,构成了西方幸福论叙事的宏大理论谱系和不同的思维与价值路径。譬如,

2、亚里士多德将幸福与生存直接关联起来,他立论说:“幸福是人类存在的唯一目标和目的” ,并指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 , “合乎德性的行为,就是自身的快乐” ,“最好的、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 ,由此开启了西方德性幸福论的基调;又如,伊壁鸠鲁强调幸福乃是身体无病痛、心灵无困扰,由是掀开了感觉主义和心灵主义幸福论之幕;中世纪基督宗教哲学家们按照二元对峙思维逻辑,以否定现实生活世界价值的真实性为前提,将“人的”幸福推到“彼岸世界” ,认为幸福乃是人在对上帝皈依的历程中不断地对“原罪”的救赎,超越“尘世”的欲求,这种将人的经验世界的现实幸2福与超验世界连接,并按照价值赋予方式来生成人的幸福之

3、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信仰幸福观,这形成了幸福论的另一条价值路径。诸种禁欲主义和享乐主义幸福观,虽然具体的内涵与价值取向有别,但都是基于人的自然本性、聚焦于现时性的欲望、纠结于“个体”的幸福,其差别在于对“欲求”之本质为物质或为精神的不同理解,在于对欲求本身持肯定或否定、限定或放任的不同态度。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价值特质突出显现的功利主义幸福观则认为追求个体感官的“趋乐避苦”乃人性的本质特征,为了实现人的这一本性,追求个人利益成为“人”的一切行为的目的与归宿。该种幸福观强调片面求利,以现实的利益为尺度来衡量人的幸福,构成了利益幸福观的本质规定。康德的“实践理性”仍然以谋解“个体幸福”为初衷,甄别了

4、理性法则、道德律令与个体幸福追求之间的“悖论” ,勾勒了“大写的人”与“个体”之幸福的应然逻辑,构建了他独特的义务论幸福观。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伦理学的视野中,幸福乃是通过无差别的人“类”之“爱”来建立“普遍的利己主义” 。 综观上述诸种幸福观,可以看出,它们要么是基于“自然人性” ,要么是基于“理性法则” ,要么是基于“信仰”来讨论与建构自己的幸福论其共同的不足都是基于抽象的人性论,缺乏对“现实的人”的真切幸福的观照,缺乏对现实生活的真实批判力与现实建构力,因此,必然陷入或停留于某种幸福论的“话语”说教,并最终使得上述视野中的幸福都不过是外在于历史与现实生活主体的“虚幻的幸福” 。 而马克思的

5、幸福论在建构幸福的理论平台与前提、幸福的主体、幸福的实质、实现幸福的路径等诸多方面显示出独特的理论旨趣与价值逻3辑,充分彰显出马克思幸福论的特质,实现了马克思幸福论对传统幸福论的超越和历史性转向,开启了幸福论的新路向。 首先,马克思解蔽了幸福论建构的抽象理论逻辑,将幸福论奠基于坚定的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确立了幸福论科学的理论平台与支架,具体而深入地确认了在一定阶段的幸福所具有的历史基础与条件,凸显了幸福的历史规定性,突破与超越了非历史的、抽象的幸福论,从而确立了解读幸福的科学方法论原则。 唯物史观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

6、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人类的幸福与其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加以考察,坚持生活第一性的主张与原则,强调人类的物质生产是人类幸福之基源。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类的幸福只能在人类自身的历史生产中生成与实现,必须依存于一定的生产发展水平,而不能从范畴与观念中去寻找幸福,或视幸福仅仅为一种主观感受,这就解除了幸福观念论的迷障,凸显了幸福的生产性。 同时,按照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解读一个时代人的生活之幸福状况,必须牢牢地坚持“历史语境”的基本立场和历史分析的基本方法,从而明确“幸福”是一个历史性范畴,即幸福是镶嵌于历史进程之中的,每一个时代的“人”的幸福状况都具有其历史的

7、规定、特征与限度。 “幸福”不仅是人类生产与历史进步的一个重要显现,而且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检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所言说的幸福,从来不是“彼岸世界”的幸福,而是现实生活的幸福。这从根本4上消解了幸福的超验主义思维,明确表达了幸福论的现实主义路线。从这一意义上来看,马克思的幸福论是对抽象的、超验幸福论的颠覆。 更明确地说,以唯物史观为幸福论的理论前提和理论平台所范导出来的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建立在“实然”的现实生活自身逻辑基础上的,超越了泛道德主义思维和应然价值逻辑,清晰地将现实生活的“人”的幸福定格于历史性的生产形态中,落实于社会历史的自我否定、自我扬弃的历史进程中,这规

8、定了“幸福”的历史条件性、生成性、多维性和不断超越性。我们可以很明晰地看到,马克思的幸福论将审视、检讨和判定幸福的视点落实于人生活于其中的各种历史性关系及其制度之上,将人的生活与社会关系作为审查、批判和改造的对象,并且以人的幸福为终极价值尺度来评价社会关系及制度的属性和品质。 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以“人的幸福”为尺度,具体而深入地解读与肯定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和文明性,揭示了资本主义时代是人类追求幸福生活、同时又充满着幸福悖论的经典时代。 从生产力的视角,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超越了自然分工,凸显了现代人为分工的价值,从而激发了劳动者能力、能量在生产中的释放,创造出比前现代强大得

9、多的生产力,使人类整体上摆脱了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受动性,人成为能“生产的动物” ,充分彰显了人的主体性、创造性。同时,随着物质财富的急剧增加,人类的经济生活整体上超越了“匮乏状态” ,而更为重要的是,人类在“自由时间”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延长,这就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 从社会关系的维度,马克思肯定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解除了宗法、血缘以及人身依附关系的5桎梏,使人从“臣民”跃升为在一定法权意义上的“公民” ,使“人”获得了形式性意义上的“平等” ,历史性地获得了更多的“自由” ,为“人”的生存选择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为人的幸福生活延展了未来性与现实发展性。 在价值尺度上,马克思勾勒了等级

10、、荣誉、尊严的内涵所发生的根本性置换。传统的等级、世袭的荣誉、血统的尊严等都被以交换机制和原则为基础而牵引出来的“资本” 、 “利润”之至高无上的价值所取代;同时“资本” 、 “利润”之占有与获取,事实上已成为社会等级、荣誉和尊严的支撑和根据;更为深层次的是使人在资本的运行中,在利润的追逐中,他们的“性别和年龄的差别再没有什么社会意义了。他们都只是劳动工具” ,一切人的外在差异均已被夷平,如此,人的幸福最直接、也最深刻地与“资本”紧密相系, “人的幸福”受资本的胁迫与操纵,人的幸福之物象维度得以充分地表征。 从生存空间上,马克思确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催生与转换了人类新的生存坐标。资本主义生产方

11、式促使人类跨越了地缘边界,填平了城乡沟壑,消解了东方与西方的虚假对立,确证了“市场”的世界性特征,将世界经验性地紧密连接起来。经验意义上的世界史、人类史开始生成,经验意义上的世界历史性的个人也开始生成,从此,人在更广阔的历史空间里探寻着自我多样性、多维性的发展之路径,从而为“人”超越地域、自然分工以及既定关系、种族文化与观念等诸多限制提供了现实基础,这为“人”的幸福生活历史性地奠定了前所未有的事实可能。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人的幸福回到了此岸世界,回到了人的生产6逻辑、资本运行的逻辑之中, “生产” 、 “资本”构成了人追寻幸福的现实路径。尽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时代, “人本”被“资本

12、”和“物本”遮蔽与替代,但是人的幸福的历史借助于物和资本向人历史性地敞开着,这就让“人”在绝望中看到希望,可以在资本逻辑构造的现实苦难中探求现实的幸福。 其次,马克思幸福论中的幸福主体既不是“理性人” ,亦不是抽象的“类人” ,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历史的个人、 “现实的个人” ,即追求着自身利益的人。在马克思理论的展开逻辑中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贯穿着为了“人的幸福”这一本质性红线,即他揭示“异化劳动”的本质,批判“虚幻共同体”的非主体性,强调“真实共同体”于“个人”的存在价值,揭示分工、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以及“资本逻辑”的内在秘密,从而超越对抗性社会的历史,实现人类生活从“共同体”向“联

13、合体”的飞跃以及对人类社会历史三阶段的划分,始终以“现实的个人”为其幸福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从这一意义上来看,马克思的理论本质就是为了现实的个人之自由、解放和幸福的理论。 在此,我们必须注意,在马克思哲学视野中的“现实的个人”不是生物学意义上肉体的、感性的“个人” ,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种族的人,也不是一般泛化意义上生活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人,而是在现代法权关系和法权制度下“拥有一定产权的人” ;只有这样的“人” ,在现代性的生活中才堪称具有“现实性”的“个人” 。如此,在马克思看来, “无产阶级”就不是现实地生存于以法权为轴心而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生活中,他们的生存不具有现实性,他们的生存是绝对不幸的

14、,而拥有产权的资7产者,从形式上来看,是“幸福”的,但是在这样的历史境遇中,作为“资本人格化”的存在,他们的喜怒哀乐都系在资本是否增值上,而受制于“物”与资本, “人”依然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 “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 。从整体上来说,受制于私有制度下分工、异化的社会生产力、资本及其现代物权制度和与之相应的文化制度下的“人” ,就其根本而言,还不是“幸福的人” 。在资本主义社会, “人”只是依赖于物、通过物而获得相对的独立与自由,也就是借“物”而获得具有历史规定性与限度的“幸福” ,而这种“幸福”呈现为碎片化的状态,幸福被置换或兑现为“幸福感” 。可以定性地断言

15、,在物权化时代,没有物权,生活绝无幸福可言,即使有物权,如果不能摆脱对物的依赖,仍被物控制,那么,依然不幸福。如此,以占有物的方式所获得的暂时满足感或幸福感还只是外在客体性的幸福,而不是真正生活主体的幸福。这种以整体的不幸福为总体特征,以“幸福感”为聚集点的生活,只是幸福的资本主义现实之表现态。 再次,幸福的实质。在马克思的幸福论视阈中,幸福的实质内蕴着两个基本维度:什么是幸福?谁之幸福? 何谓幸福?如前所述,在马克思幸福论的论域中,就其本质而言,幸福表达与呈现为一种关系,它承载着现实生活主体与社会的制度及其关系结构、体系之间的关系状况以及对该种关系状况的价值判断。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出,马克思

16、幸福论视阈中的“幸福”首先具有两个否定的取向,即幸福不是感觉主义的、心理主义和先验主义的,这就表明马克思所言说的幸福只能是现实生活中的“幸福” ,而“幸福”也绝不是指8“人”对生活世界的直观感觉或心理感受,而是指称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社会关系结构中的生活主体的本质力量得以实现的程度。如此,马克思的幸福论超越了感觉主义和心理主义的惯常思维定式,将关于审视与判断幸福的思维重心与视阈转移到社会制度和社会现实关系的平台之上,着力对现实生活主体与社会制度之关系进行历史性的考察,确立了审视幸福的全新视角,这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这样,在马克思幸福论的视阈中“幸福”也就具有了确定的语义,即幸福是人的本质力量

17、在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全面实现,而社会制度与社会关系存在的意义只在于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生成与实现提供保障与可能性空间。换句话说, “幸福”本质上就意味着人的本质的完全回归,而其问生活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自由意志的展开、生活主体本质力量的生成及其实现构成了马克思幸福论的内在环节。这些幸福的内在环节既不是脱离社会历史性关系与制度而孤立悬置的,也不是生活主体的自我静态孤寂运行的状态,而是在与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的“博弈”中展开的。透视其中之内蕴。都指涉着现实生活主体的自我本质力量的生成与实现。此乃马克思幸福论视阈中“幸福”之真谛。 关于谁之幸福,在马克思对幸福的主体规定中已有明确的指向。然而进一步追问会发现

18、,马克思的幸福论强调的是“人民的现实幸福” ,正如马克思在批判宗教异化给人的生活带来虚幻的幸福时所说:“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 ,这就更为清晰地凸显出马克思幸福主体的人民性,同时也更为深刻地体现出马克思幸福论始终坚持的“人民主体性”与贯彻“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如此,马克思幸福论的幸福主体与其唯物史观的历史主体9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在此得以彰显。这样,再次呈现出马克思幸福论中的幸福主体展开的现实逻辑,即无产阶级的幸福(一资产阶级的幸福)一独立的个人的幸福。 最后,实现幸福的路径。异化和扬弃异化是同一条道路。追求与实现幸福生活的过程就是直面现实生活的惨淡不幸,展开对不

19、幸福的生活的批判、颠覆与改变,从而建构新的、向人彻底敞开的生活。如此,马克思的幸福论消解了向内诉求主观意志、向外祈求彼岸“上帝”的路线,将现实生活的幸福锁定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断改造之逻辑中,突出实现幸福就在于对不幸福的现实进行历史性的否定与超越的现实路径之中。 不可否认,马克思的幸福论绝非只是以单向度地揭示幸福的内涵为目的,也不仅仅以指证何谓幸福为主旨,而是通过对幸福的历史本质的规定,从而指证不幸福的现实生活或现实生活不幸福的客观历史事实,挖掘不幸福的真实根源,进而展开对不幸福的现实生活的深度批判与改造,破解幸福的现实密码。事实上,马克思面向的现代性生活是一个全面异化的生活,是人的本质力量无法通

20、过现实的、正当的途径与方式得以全面地展开与实现的时代,生活于其中的“公民”在权利、义务和责任逻辑中,被对抗性的社会历史结构、现代私有制度以及现代生产、生活方式所控,其生活是一种错位生活、一种全面异化的生活。而追求幸福,对于马克思来说,就意味着人的一切异化(无论是宗教的异化、物的异化、劳动的异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异化、资本的异化以及人的自我的异化等) 、一切压迫性的生存状况和境遇的消解,真正推翻了“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 。一句10话,马克思的幸福论着力于对异化劳动,异化了的商品、货币、资本,异化了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关系与制度进行批判,即马克思通过对无产阶

21、级(包括资产阶级)受制于“资本”和“物役”的生活的批判,扬弃“异化”的状态,超越对抗性社会的关系逻辑,不仅使无产阶级,而且同时也包括资产阶级,都得以从资本关系的制约中解放出来,结束“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的生活历史,开启幸福生活的现实可能。 同时,只有当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生产水平极大提升,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所需的时间急剧减少,工作日实质性地压缩,人们才会有更多的“自由时间”或“闲暇时间” ,人们自由选择、自由支配自我生活的可能性急剧增大,人们用于开发、培育、提升自我“兴趣”的时间更多,生活主体才有空间来全面反思、诊断,从而践履自我选择的生活,丰富自我生活的维度和

22、内涵,提升生活的层次与境界,充分发展自己的生存个性。这样, “人”才不再是被固定的职业固化的“职业动物” ,劳动、分工、 “共同体”等才不再是外在于人的生活而成为一种反制于人的存在与发展、否定人的价值与尊严的“异己力量” 。唯有如此, “人”才能按照“人的尺度” 、按照“美的尺度”进行“物”的生产、关系与制度的生产以及人的自我的生产,人对于自己的生活才是“自由自觉的” ,也才是幸福的。也只有这样,人的主体地位、价值与尊严才能得以确立、实现与保障,人的生活也才能真正超越“经济动物” 、 “政治动物”等“动物式”的生存而成为真正人的生活,在此种历史境遇下, “幸福”才是主体现实生活的内在属性和基本特征,而不致下降为仅是生活的一个“指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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