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线路申报世界遗产策略浅析(本文内容为国家文物局重点课题“文化线路申请世界遗产研究”部分研究成果。 )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进步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诸如丝绸之路、京杭大运河等“文化线路”或相关类型遗产也开始进入世界遗产申报的进程,相关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线路遗产究竟如何以适当的策略提交世界遗产申报,提高成功的概率,是日益值得我们关心的问题。因此,本文在简要回顾“文化线路”保护实践与理论发展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研究,就文化线路作为特殊类型申报世界遗产的策略作了简要分析,在遗产认定、价值阐释、比较研究、真实性与完整性阐述、遗产构成的筛选与组合策略等
2、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Abstract The nomination of Cultural Routes as World Heritage has increasingly been a focal issue in the field of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in China, with the projects such as Silk Roads and the Grand Canal on the Tentative List of World Heritage.This essay analyzes the strategy of C
3、ultural Routes projects nominated as UNESCO World Heritage by discussing the topic of identification, criteria interpretation, comparative analysis, statement of 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 selection and combination of the sites. 关键字 文化线路,文化遗产,申报世界遗产名录 中图分类号: I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正文 文化线路是近年来出现在国际上的新遗
4、产类型。1993 年,西班牙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线路作为第一条文化线路类型的遗产登录世界遗产名录。从 1994 年起,经过近十年的探讨与发展,文化线路的概念于 2005 年正式以“遗产线路”的特殊类型进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1的修订文本中。并在不久之后由 2008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协会提出的文化线路宪章2得到正式定义,标志着这一概念在世界遗产保护领域的成熟: “无论是陆上、水上,或是其他类型都有实际的界限,并且也因其服务于一个特定而明确的目标而自身具有特殊的动态和历史的功能而呈现特点,都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来自并反映人们的互动行为,以及民众、国家、地区或大陆间在重要历史时期进行
5、的多维、持续及互惠的货物、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的交流;必须要在时空上促进受影响文化间的交流,使它们在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上都反映出来;必须要集中在一个与其存在有历史联系和有文化遗产关联的动态系统中。 ”2 由于文化线路项目通常具有跨地域、跨学科的特征,且构成遗产地的要素众多,因此,相比于单个或单组遗产,在主题方向、范畴和规模、要素组织筛选等方面呈现出复杂的多的可能性,为文化线路的价值评估、遗产认定、比较研究和最终划定保护范围都增加了难度。然而,对于这样复杂的遗产类型申报世界遗产,依然有规律可循。 基本工作流程:在准备申报文化线路之前,首先需要通过一定的工作流程完成对该文化线路基本认识。参考文化线路宪
6、章与操作指南的相关内容,其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这些步骤(图 1) 。确定其时空范畴及交流内容,时空范围即对文化线路上的交流活动持续进行的起讫时间及覆盖空间的定义;交流内容则可能包括贸易、宗教、军事等活动内容。确定这些多维度交流内容的相互关系,分辨出哪些是线路形成的起因,哪些是由此产生的其他活动,并认定它们各自的时间与空间分布范围。考察文化线路所产生的“跨文化的整体意义” ,即在其穿越的时空范围内产生的文化间交流,是否产生了不同区域或文化之间的互惠关系,以及这些互惠结果对各文化区域的影响,这也是文化线路的核心价值所在。分析文化交流的动态性,指出文化线路产生的最初动力、维持线路上的交流活动的必要条件
7、及其历史变迁、最初动力引起的其他交流活动、以及所有这些动态过程所产生的结果及其影响。 图 1 文化线路保护与申遗的工作流程 在形成基本认知后,结合与其他同类文化线路的比较研究,确定遗产项目的主题和价值要点,筛选适用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至此,才能有的放矢地认定遗产要素,并通过真实性、完整性的评估,来检验遗产要素对遗产价值的表达是否准确和充分。 遗产标准的价值阐释:由于文化线路往往以系列申报的形式进行,根据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 ,系列申报中所有组成项目的遗产地都必须同时符合申报标准。3因此,文化线路申报世界遗产时,应关注在活动内容、遗产类型、物质形态、遗产价值贡献等不同层次的进行组合,侧重文化
8、线路整体的价值阐释,并选取同时符合所有遗产地的遗产价值阐述申报标准。对于未能体现在所有构成遗产地的标准及其价值,也应当相应地做灵活调整,以达到系列申报的要求。 因此,在文化遗产的六条标准中,强调体现对人类艺术性、技术性等创造力的标准(i) 代表人类创造性天才的杰作。,和需要遗产反映人与自然之间挑战与应战互动关系、对遗产所在自然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标准(v)是一种传统人类聚落、土地利用或海洋利用方式的杰出典范,代表一种或多种文化,或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尤其是当这种环境在不可逆的变化影响下变得十分脆弱的时候。,因为文化线路多元化构成的特点,都很难成为合适的标准。 而由于文化线路通常都能够更典型和更完整地
9、阐释人类价值交换过程和成果,因此可以充分考虑侧重人类价值交流在艺术和技术发展阶段方面的物质体现的标准(ii) 反映了某一文化区域内、一定时间范围内,在建筑或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发展方面,重要的人类价值互换。,如建筑、技术、纪念性的艺术作品、城镇规划或景观等。文化线路有时可以理解为“动态的文化景观” ,并与文化交流相关,因此也经常能够选取标准(iii)反映仍然存在或已经消逝的某一文化传统或文明的独特的、或至少非凡的见证。,如反映古代文明之的重要商品贸易,或跨越文化区域的宗教信仰等,突出强调遗产对文化传统或文明的见证作用。物质遗存较多且保存状况良好的文化线路,如圣地亚哥朝觐线路、格夫拉
10、达德乌马瓦卡线路、印加之路等,可以通过标准(iv)是一类建筑或技术全体或景观的杰出典范,展现了人类历史上的重要阶段。通过具体的建筑或技术类型来表达遗产所反映的时代文化特征。最后,可适当考虑以标准(vi)与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事件、生活传统、思想或信仰、艺术和文学作品有直接或有形的关联。强调遗存与历史、文化、精神、情感等非物质要素方面的直接联系,但必须提供遗产与之有直接或物质关联的证明。 真实性与完整性:文化线路要作为“遗产线路”申遗时,需要阐述构成申报项目的遗产要素的筛选原则与方式,以说明遴选出的遗产要素能够真实、完整地地反映遗产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 。遗产要素之间的价值联系、遗产要素与文化线
11、路的价值联系、以及遗产要素对整体项目的价值贡献都需要得到充分阐释。 在真实性方面,遗产要素与线路的关联性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考古报告、文献资料等进行阐述,或通过能建立起关联性的相关非物质遗存来证明。在完整性方面,除了可从文化线路的意义与价值、遗产要素的构成、遗产地本体的保存状况阐释遗产地的完整性之外,还应该对文化线路的背景、内容、跨文化的整体意义、环境、动态性等方面,对是否充分具备反映这些特征的遗产要素进行阐释。 比较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应从申报工作的前期阶段就开始应用。针对一般申报世界遗产的项目,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要求“明确在世界遗产名录中或尚未登陆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中是否有与申
12、报项目类似的” ,和“解释申报的遗产项目在其国家的和全球语境中的重要意义” ;对于系列申报,则应对系列申报中的选点进行比较研究。其目的并不是与其他同类遗产在物质遗存保存程度的方面比较孰优孰劣,而是通过对文化线路的自身特色和特殊价值进行挖掘,参考 ICOMOS 的主题研究框架,合理定位遗产的时空-地域、主题和类型等特征,从中找到项目的“突出普遍价值”所在。 文化线路的比较研究需要从整体和内部两个方面进行。整体比较研究可以在同一文化主题的线路之间如宗教线路、贸易线路之间;或在同一文化区域、在时间跨度上如同在亚洲地区的某个时期;或在同一形态类型之间进行比较,如铁路线路、沙漠路线、山区路线之间的比较。
13、文化线路内部比较研究,则需要阐明构成线路的遗产地有明确的筛选标准与具体范围,且都经过足够的调查研究。尽可能全面地列出相关遗存,并阐述筛选遗产地构成的原则,并针对每个遗产逐一阐明比较研究的结论,强调遗产地对文化线路整体的突出普遍价值有不可替代和或缺的贡献,而所有构成遗产的要素之间也形成了相互关联的整体。 遗产要素筛选与组合:尽管一条可以被认定的文化线路一定有其突出的文化遗产价值,但并不是所有文化线路都有可能符合世界遗产的标准,也并不一定适合以文化线路的类型申报世界遗产。应该选择既能够符合文化线路标准,又能够达到世界遗产要求的项目作为“文化线路”类型申报,其他的文化线路项目可以改变遗产类型进行申报
14、,或作为国家或地区级别的遗产项目进行保护。 当遗产项目确定以“文化线路”类型申报世界遗产时,还需要进一步决定纳入申报范围的遗产要素如何筛选与组合,以选择最佳的申报策略。在一条较为典型的文化线路中(图 3-A) ,通过调查统计和研究发现得到的全部相关遗产要素通常共同分布在文化线路沿线,与主干线的距离、规模、类型都不尽相同,相互之间又由于分属不同的文化区域再次分为若干个较为独立的区段。每个遗产要素本身承载的价值、对整体价值的贡献也有所不同。选取的时空范围越广阔,遗产地之间的差异性也越明显。由于世界遗产的构成要素必须共同符合至少一条标准的要求1,因此选择过大的时空范围或者过多的遗产地也会增加申报的难
15、度。根据现阶段对文化线路的定义和保护管理要求,可以通过时空定义、背景、内容、作为整体的跨文化意义、动态性、环境、形态,以及管理和研究情况等方面认定遗产是否能够作为文化线路进行申报。 图 3 文化线路遗产构成与申报策略分析图 因此,文化线路申遗项目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以下几种组合方式:即在最理想的条件下选取所有区段各类要素作为整体一次申报(图 3-B) ;选取最有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典型区段单独申报(图 3-C) ,这种方式也可能由于不同段落申报条件的成熟阶段不同,而形成不同批次的系列申报;选取其中主题线索最突出的某类遗产要素构成系列申报的方法(图 3-D) 。这些方法各有优势和劣势,需要谨慎考
16、虑和灵活选择。无论以哪种方式进行申报,都需要在对文化线路遗产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整理和研究之后,才能够开始决策过程,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在决策过程中,则要考虑到同类遗产比较研究的结果,尽早避免可能与现有世界遗产项目重叠的策略。 最后,在能够适用多种组合策略进行申报的时候,申遗的动机与目的则将成为最为关键的因素既包括当地社区发展经济的要求,也包括当地民众对未来申遗成功以后生活方式的愿景等。而这些合理的动机与目的也都能够作为申遗文本进行阐述的理由,体现出公众参与的过程、当地社区的支持与意愿、以及国家及当地政府对申遗项目的推动是深思熟虑与具有远见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World Heritage Centr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Paris, 2008. 2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CIIC).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文化线路宪章. 魁北克: ICOMOS, 2008. 3 UNESCO, W.H.C. Whc-10/34.Com/9b, Report on Serial Nominations and Properties. Paris: UNESCO,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