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的属性及其选择的规律性摘要:制度自信来源于理论的自觉。制度的主观性尤其体现为制度具有可选择性。制度确立了行为主体的目标指向,进而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并决定了社会的演化方式,最终带来社会的变迁。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制度的选择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制度选择的相关理论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特别是掌握了制度的属性、本质及其选择的规律性,便会自觉地选择制度,并科学合理地运用、完善和创新制度。 关键词:制度;主观性;制度选择;价值取向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6-0070-04 制度一词为人们广泛熟知和使用,
2、如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渊源,并受到民族、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会经历由社会思潮、政治主张到逐步确立的不断演化的过程。在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中,新自由主义便首先表现为一种社会思潮,然后演变为政治主张,最终确立为一种普遍性的经济制度。新自由主义已成为当今发达国家的主流经济制度。制度具有主客观两方面属性,前者是指制度具有可选择性、可设计性和可维护性。新自由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发达国家的一种选择,或称之为制度安排。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制度,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的制度选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制度选择表现出了强大的生
3、命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不断尝试新自由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救。事实上,新自由主义的自救无法从根本上摆脱发达国家面临的危机。不同的制度选择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制度选择决定着国家、民族的命运和未来,探讨制度的实质及其属性和制度选择的规律性具有深刻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制度的定义 资源的稀缺性是经济学研究的永恒话题。经济学研究的是资源如何进行分配、如何选择,从而实现个人效益最大化这一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问题,制度选择将伴随人们活动的始终。从一定的角度看,人类历史便是人们不断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历史。由于人的需求是无止境的,导致选择成为一种常态。人类活动作为一
4、种社会实践,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离不开社会规范的约束,而社会规范本身也是一种制度。因此可以说社会关系表现的第一个层面是制度,第二个层面是在这一制度条件下展开的社会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前者是规则,后者则是规则内的活动。制度选择与安排有其自身的内在的标准和尺度,它影响着人们的行动预期及其进程。因此,分析制度的形成以及人们对制度的选择便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马克思认为,人们必须通过了解经济制度的运行来理解整个现代社会。韦伯认为,对于理性和选择必须在特定的制度框架下来理解,这种特定的制度框架包括习惯、传统、社会规则等。可见,制度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社会关系体系,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 关
5、于制度,理论界有多种不同的定义。一些学者着重从市场制度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技术结构和制度结构出发对制度进行定义。而另一些学者则基于对社会关系的考察,从更宽泛的角度定义制度。 从这些制度的定义可以看出:制度的内涵体现了四个层次的内容:第一个层次,制度的主体是人;第二个层次,制度具有目的性;第三个层次,制度具有指向性;第四个层次,制度表现了关系性。所以,笔者将制度定义为:制度是维系社会关系的存在、反映人的主观意志、作用于客观世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二、制度的形成与实质 对于人的属性的认识,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亚里士多德将人类视为政治动物。马克思认为人类是社会动物。西方经济学家则认为,人类是经济动物,
6、是经济人。从人类发展史来看,人的本质体现在人是社会动物;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历史范畴即特定的制度下,人才被视为经济动物。从历史上看,制度随着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而逐渐形成。在自然经济社会,作为谋生的手段,人类在漫长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习惯、习俗,进而由习惯、习俗逐步发展出制度。因此,制度的形成既可能是按照世代相传的风俗习惯而制定,也可能是为了维系人类在经济上的持续性而设置的指令性规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伴随行业分工的细化,人们的交往日益频繁。在这一背景下,客观上要求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约束和规范。制度随着分工与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难以计数的制度
7、。虽说市场制度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但市场制度的发展仍然依赖于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其他制度。当然,这些配套制度的发展也得益于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而这就是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牛津大辞典将制度定义为:一种已经在一个民族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建立起来或长期形成的法律、风俗习惯、组织或其他因素;一种遵从于一个有组织的社团或作为一种文明总的结果的有规律的原则或习俗。由此可见,制度是由正式的规范如法律、法定组织、合同,以及非正式制度如习俗、伦理观、价值观等组成的,即制度是由一整套习惯、规则构成的。由于制度是人们选择的结果,所以不同的制度选择将带来不同的结果。 理论界对于制度实质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如
8、,阿兰格鲁齐把经济制度分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共产主义经济制度、不发达的经济制度。显然,这种把经济制度仅仅看作经济组织的观点是片面的。其实,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遵循着一定的自然历史规律,它不仅表现为一定的经济组织,而且实质地体现了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五种经济制度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不同的社会形态体现着各自不同的社会关系。可见,社会关系的存在是制度存在的基础。同时,制度的发展还存在层次性,即制度是沿着从初级向高级的层次发展演进的。这三个层次分别是:一是高层次的制度,主要指社会制度,即具有政权性质的基本制度。二是中层次
9、的制度,主要指经济体制或经济运行机制。三是低层次的制度,主要指具体的行为规范。而这种层次的划分也反映了制度的普遍性。 社会的主体是人,而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是在一定的制度约束下从事社会活动,因此,也可以称制度是一种公共规则。按照萨缪尔森的观点,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从这一角度看,虽然制度的形成起始不是作为公共品而制定的,但其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非特指性,使制度具有了公共品的性质。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看,个体效用最大化的前提是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而制度实质上也是一种约束条件,它限制和约束了人们的选择空间,使人们之间的相互行为规范化。这种约束包括政府规定的正式约束与
10、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其中的非正式约束是社会公认的规则,虽然是无意识促成的,却有其持久的生命力,如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而正式约束则是人为的有意识制定的规则。正如诺思所言:“制度是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 ” 三、制度的主观属性及其选择的规律性 制度具有两种属性,即主观性与客观性。其中,制度的主观性是指制度具有可选择性、可设计性和可维护性。可见,制度的可选择性即制度选择,是制度的最重要属性。制度选择必须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原则,体现一种逻辑性与目的性的结合,即实现主客观的统一。 (一)制度选择的逻辑前提 制度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体现。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
11、个体行动的运行规则。可见,制度具有明显的规范性与约束性。制度选择的逻辑前提不同,制度设计的结果便有很大差异。制度选择的逻辑前提应是制度正义原则,这一逻辑前提决定了制度的价值取向。其实,每种制度选择的确立都隐含着主体对制度效应的一定预期,而这种预期又是由主体的目的决定的,并制约着制度设计的始终。而逻辑前提是否合理就成为决定制度存在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科学的制度选择的逻辑前提要求首先符合正义原则。制度的建立与选择必须在正义原则的前提下,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是唯一体现制度选择目的性的前提条件。否则,制度与现实社会的非相容性或错位将使制度无效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二)制度选择的目的性 马克思指出:
12、“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们所特有的法权关系、统治形式。 ”制度既是人的理念的反映,也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反映。制度为人而选择和设立,所以制度的选择必须反映人的本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制度选择的目的必须体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制度选择体现着一种社会关系,制度的设立构成了人的本质与制度安排的内在联系。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也是社会存在物,人正是作为社会存在物而有别于其他动物。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其本质是为了合作,而合作的前提是遵循制度的约束。一定历史阶段的人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以一定的制度安排作为自己活动的出发点。特定阶段的制度安排是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制度安排对人的活动具有受动性和
13、规定性,特定历史阶段下人们都能寻找到制度安排的痕迹。制度安排体现了人类在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不同含义,而人们对现存制度的变革就是为了寻求更加有效的制度形式。当人类试图改变现存制度时,人类的实践活动就会带来制度的变迁。 (三)制度选择需要体现主客观的统一 制度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两种属性。其中,制度的客观性体现了事物不依人的主观意识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从历史上看,人类不能随意选择某种制度,因为制度的产生是有客观规律的。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对应的制度形式也不相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也表明,制度的形成与变迁需要遵循客观的规律。但是,任何制度都是人为设计、选择的,人们在制度的客观性面前不是被动的。广义的制
14、度选择包括制度的设计、制度的改造等,体现了人在制度选择中的主观能动性。制度是主客观的统一。 “制度的客观性是通过制度的主观性体现出来的,制度的主观性是在客观性基础上的主观性,它终究要以客观性为依据。 ”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通过主观选择确立的。制度经济学称制度是对交易过程的理性认识的结果,这就否定了制度的客观性。但是,某种制度形式也不会自动建立,而要通过人的主观性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人作为制度的主体,其作用更重要的是去发现和选择制度。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制度及其理论的分析,反思现实世界围绕制度选择的争论,可以深刻地认识到,道路选择或制度选择的正确与否,并不是以主观判
15、断为标准,而是需要遵循其内在的规律。现实中,我国的制度选择或者说“中国模式” ,受到了发达国家新自由主义经济制度倡导者的非议和挑战。他们片面地认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制度是完美的,并通过各种渠道影响甚至同化我国的现行制度。对于这一问题,必须从理论的高度来科学认识,才能分辨是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恩格斯曾指出, “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从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恩格斯着重强调了思维和存在的本质问题,即“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 ,从而达到现实的人与现实世界的统一。这就是经济制度选择的出发点,也是其归宿。制度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两种属性,制度选择具有其的目的性和价值性,这种选择必须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因此,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制度选择的相关理论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特别是掌握了制度的属性及其本质和制度选择规律性,便会自觉地选择制度,并科学合理地运用、完善和创新制度。 (责任编辑: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