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以体制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摘要】政策体制创新,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较低层次,向寻求“生态发展”的较高层次迈进的关键。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是一个包括经济体制、管理体制、土地制度及立法制度在内的完整体系,建议将深圳生态功能区设立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综合配套示范区,通过探索和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体制创新,先行先试,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生态文明 体制创新 改革试验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4-0083-03 一、推进体制创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
2、,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即未来我国将形成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体发展布局,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已经从理论探索,进入实践和逐步推广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也将从侧重环境保护的较低层次。向探索生态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融合发展的较高2层次迈进。 从 2007 年开始,我国在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试验区的基础上,陆续开展生态文明
3、建设试点和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到目前为止,国家环保部共批准 4 批共 53 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林业局三部委相继批准 13 个市和 74 个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由于受到生态文明建设复杂性的限制,已经开展的试点,基本上着重于环境保护,而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建设之中,破解其协调发展中的难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实践证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客观上需要探索一条生态型、资源节约型、循环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这条新的生态型发展道路既不同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存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也不同于沿海地区的外向型经济增长方式,是经济社会发
4、展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发展的新探索。历史表明,任何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客观上都需要对旧有的体制、机制进行扬弃和超越,需要制度创新保障。因此,进行体制创新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二、生态文明建设要形成完整的体制创新系统 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的融合,必须进行系统的体制创新。其核心内容应包括以下四大方面: (一)经济体制创新 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体制创新,即通过深化财政体制、税制改革,完善要素配置的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口是解决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经济补偿问题。一是对生态系统本身保护(恢复)或破坏的成本进行补偿;3二是对区域因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而放弃发展机会的
5、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在我国,对生态功能区进行补偿具有现实意义。我国的生态区主要位于边远的高原、山区、草原、深海区等生态薄弱地带,经济和公共服务基础比较薄弱,因为需要承担生态屏障功能,其开发强度受到一定的限制,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较大的影响。而保护生态环境、满足老百姓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等,客观上都需要通过经济补偿来解决。根据国际经验,政府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对于实施政府特定政策目标、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地方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使用方向明确、见效快、便于监督等特点。我国可在借鉴国外财政转移支付的成熟做法,创新财政体制,建立以生态发展为基本导向的一般性财
6、政转移支付长效机制,通过对生态区外溢受益区财政资金向生态区的转移,确保生态功能区能够在保证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增强生态保护的内在动力,进而使区域达到一定的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创新区域税制体制,探讨生态保护区与优化开发区的税收分成和税收转移规模及其比例。 (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生态文明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即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探索生态型区域管理体制和考核体制的改革创新。在管理体制方面,可通过建立高规格的协调和决策机构,进行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等进行创新。对具有战略性发展意义的区域或领域设立高规格的协调和决策机构,是国内外管理体制设计的共性。这一方面可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避免按照传统行政程序而耽误重大
7、战略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整合各方面资源,集4中解决核心问题。生态文明发展不同于常规工业化发展,迫切需要建立高规格的协调和决策机构,突破落后的行政体制束缚。针对生态区管理人口少、经济总量少等特征,可探讨实施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创新;设立独立的生态保护管理局,强化生态保护和管理的职能;整合现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管理资源,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在考核体制创新中,避免将 GDP 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可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约束下选择和设计新的地方经济和当地干部的考核指标。应将生态保护的成效,当地居民的收入增长和绿色产业发展增加值作为考核的重点。 (三)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土
8、地管理制度创新即通过制度创新,提升生态区土地开发价值,探索灵活的土地管理、调控机制体制。可在城市更新方面积极探索开发权转移和容积率奖励等路径。 “容积率奖励”是指土地开发管理部门为取得开发商的合作,在开发商提供一定的公共空间或为保护特定公益性设施(如古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奖励开发商一定的建筑面积。 “开发权转移”作为容积率应用的补充和深化,将奖励范围扩大化,在土地开发价值得到规划管理部门肯定的前提下,以转让开发权为条件,换取对生态及历史环境的保护或经济补偿,同时将换取的开发权转移到更具有开发价值的地方。容积率奖励和开发权转移政策的突出优点,是能够协调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即可以优化行政手段
9、规定的容积率,从而使土地开发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得到平衡。开发权转移和容积率奖励等政策在土地私有化国家已经广泛应用,在我国仍处在探索阶段。根据我国土地管5理制度的实际,建议我国可在生态功能区对涉及历史文化遗产区域进行整体改造或城市更新时,探索使用开发权转移和容积率奖励政策:即以政府为主导,引进社会资本。对能够保留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商或开发主体,采取额外建筑容积率补偿的政策。 其次,可对部分生态用地进行委托管理,提高生态用地的资产价值。对生态用地采取委托管理,即在不改变生态用地国有性质的前提下,将生态区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承担生态区生态保护职责的法人去有偿经营、管理的土地经
10、营方式。这种方式的目的是在不改变产权性质的条件下,对生态区土地等资产要素进行重组,加速流动,达到资源优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及土地资产增值的目的。委托管理在国际上已经广泛应用在景区、度假酒店和度假村、主题公园等方面。建议生态功能区将部分适合开发的生态区域划为景区,吸引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开发条件的专业团队进行委托管理,为区域土地价值的提升创造条件。 (四)将体制机制创新内容纳入立法 健全的立法将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提供法律保障。新加坡、日本、美国和欧盟国家都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有效规范城市的生态建设和生态发展。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也逐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两层体系,特别是地方
11、根据发展实际,由地方人大通过区域性生态立法。对推动地方生态长效保护起到了决定性的保障作用。2012 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颁布并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以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为切入点,将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6护专项资金、建立漓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划定保护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对影响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活动行政执法力度等内容都纳入了法律条例,为流域生态保护及长效机制的创新确立了法律保障。 建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借鉴国内外生态保护和科学发展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对生态功能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施转
12、移支付资金考核及其相关经济、管理、土地等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内容纳入法律条例。 三、建立国家生态文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目前,我国已经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两型”社会等方面设立了综合配套试验区,同时,全国和各省、市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已经陆续出台,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及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国家应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设立生态文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探索生态文明发展模式的配套改革路径。鉴于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创新涉及财政、金融、土地、行政管理等方面,建议发挥深圳先行先试的使命,根据深圳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选择生态区作为国家政策创新的示范区,加快探索和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体系。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改革和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