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宁市流动摊贩的社会控制研究摘 要:流动摊贩的治理问题一直都是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多年以来我国对城市流动摊贩的控制手段多为政府主导型的突击检查制,这样的一种硬控制手段并没有达到一个良好的治理效果。流动摊贩的社会控制,应考量多方面的因素,采取软、硬结合的社会控制手段,由从原来堵截的方式向疏导的方式转变,并纳入到一个更加法制化的轨道。 关键词:流动摊贩;社会控制;南宁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060-02 2012 年 9 月到 12 月期间,笔者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数十条街道的流动摊贩进行了总共
2、500 份问卷调查,其中收回有效问卷 492 份。从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广西南宁市的流动摊贩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从表 1 中,受教育程度上,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基本上都接受过教育,但是相对集中在中等教育及以下阶段,占了总人数的 79%。高等教育阶段人数所占比例较少,只有 21%。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群体的总体受教育程度并不高。 从表 2 中,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的年龄分布情况来看,这个群体的年龄大多集中分布在 20 岁到 39 岁之间,以青壮年为主,占了总人数的258%。值得关注的是,其中 50 岁到 59 岁之间的人数也占有 19%。 从表 3 中,经营类型来看,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
3、的经营主要集中在饮食与服饰两大类。其中饮食类中又主要以烧烤、小吃、季节性水果为主。服饰类以季节性衣物、鞋帽、箱包为主。 从表 4 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中,绝大多数人是以经营流动性摊贩为主要职业。设摊的经营收入基本上就是其主要收入来源。 从表 5 中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的月收入相对集中在 3000元以内的阶层,占了总数的 79%。总体来说,这个群体的收入水平偏低。 一直以来,流动摊贩在城市化过程中总是扮演着一个尴尬的角色。他们这个群体和城市管理者们总是在进行一场没完没了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近年来,我们屡屡在新闻报纸中看到城管打死人,城管被打死之类的沉重的消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前
4、我国对流动摊贩的控制手段主要是以硬控制为主,实现手段是通过城管强行执法,没收流动摊贩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经营收入,或者进行罚款等方式来达到禁止从事流动摊贩经营的目的,此种手段难以达到一个较好的效果。 一、流动摊贩治理难的原因 流动摊贩管理困难的原因并不是单一和偶然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从经济上看,流动摊贩由于经营成本低,管理费用低,很多情况下只需要一个人,一辆推车甚至一个袋子几张报纸便可进行摆摊设摊。相较于其他有固定经营场所,规范经营执照的工商户来说,流动摊贩具有不可比拟的成本优势,这也是为何很多人选择摆摊设摊的谋生方3式。 其次,从历史上看,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自古以来都是老
5、百姓的一种谋生手段。只是近代以来,由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流动摊贩群体的过分膨胀在城市化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而将其纳入到了治理的途径。纵观国际上城市管理的方法,对流动摊贩的态度,大多经历了从排斥、驱逐到认同、疏导的过程1。 再次,从法律上看。城管对流动摊贩的处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城管的执法依据主要是各种地方性法规。在笔者对南宁市进行实地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虽然没有一个流动摊贩是具有经营执照的,但是这种无照经营的方式与非法经营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南宁的大街小巷中的流动摊贩主们出售的货物大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而对他们进行没收、处罚这是与立法精神相违背的。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詹姆斯斯科
6、特的生存伦理理论中说道,人的生存底线不能被侵犯,否则弱者也会奋起反抗。从表 4 中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中,绝大部分人是以此为主要谋生方法,是一种生存型的手段,当城管没收他们的工作设施、进行罚款时,其实这是在剥夺这个群体大多数成员的生存权利,如此一来矛盾就很容易被激化。 根据表 1 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经营者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没有一技之长,只好选择这样的一种各方面要求较低的谋生手段来生存。假如他们不从事流动摊贩的工作,由于自身技能的限制,他们无法有效地寻找到另一条生存之道。如果以硬控制方法对其进行强行的治理,这便等于暂时剥夺了4他们生存的
7、权利。这也是与以人为本的观念相背。 二、南宁市流动摊贩的社会控制手段 近年来,我国的流动摊贩治理模式主要是政府管控型,而且是一种严格管控型的突击制。这样的一种硬控制手段虽然有一时的成效,但是目前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样的一种治理模式成本高、效率低、认可程度低,社会影响不好,是一种与当今时代发展潮流与以人为本的人本思想相悖的治理模式。在南宁市某些街道的流动摊贩数量庞大,他们的经营活动的确造成了交通堵塞、环境污染、扰乱市场、影响市容市貌等消极的影响。但是突击治理的硬控制手段多年以来并未到达治标治本的效果。笔者认为应该变“突击围堵”为“日常疏导” ,变“管治”为“服务”。在流动摊贩的治理过程中,我们应该
8、明确一个理念,那就是:这些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应该是比市容市貌更重要,比市民出行走路的便利更重要。若直接以强硬的城管突击式检查方式禁止摆摊,这个群体中的很多人可能被逼近的走投无路,就会去偷去抢,这便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这样的一个社会后果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要比允许摆摊设摊的代价大得多。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流动摊主们坦言,他们也不想影响交通、污染环境,只想养家糊口,方便他人。如果政府可以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受访的摊主 90%以上愿意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在固定的场所从事设摊活动。笔者认为,社会是个多元化的生存空间,兼容包并是最原本的含义,我们当从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思想出发,结合当前的制度环境、国民素5质
9、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流量摊贩的社会控制问题。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帕克告诉我们,城市最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流动摊贩的存在涉及的不仅仅是出来摆摊的那一个人,在笔者调查的南宁市的流动摊贩中,一个街边的流动摊贩往往是一种生存权利的体现,是一个家庭生活来源的保障,他们的存在是有他们的道理的。 所以,笔者建议,在当前中国的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流动摊贩治理模式中,可以分区域对流动摊贩进行管辖。比如在主干道、交通枢纽、广场、等人口特别密集,容易造成交通混乱与不良影响的区域,为“绝对禁止区域” ,此区域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可摆摊。第二类便是相对禁止区域,是参照“绝对禁止区域
10、”而言,在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期,特殊时期(如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等) ,规定一定的时间段允许其设摊。当然,在此设摊的规模、经营范围都应该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的实行标准应视该地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第三类便是“友好设摊区” ,此类区域可以在行人、车辆较少的道路两旁的宽松区域设摊,也可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地点,定点定时营业。 当然,这种政府主导的区域型治理模式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第一,因为城市的空间资源是有限的,城市规划的格局已经定型,重新专门给流动摊贩划定经营区域势必会影响到多方利益,这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工程。并且,如果流动摊贩的人数规模较大,数量有限的“友好区域”则根本不可能容纳众多流动摊贩的
11、进驻,就更别说“相对禁止区”了。第二,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控制手段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支持,可是政府的财政有限,并不一定可以照顾得到流动摊贩群体,在市场经济的6作用下,政府很可能会消极对待或者将流动摊贩的经营区域规划在偏远清冷的地带2,这样流动摊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在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下还需要推进流动摊贩的合法化进程。流动摊贩的合法化利国利民利城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所带来的就业压力,提高流动摊贩群体的生存质量,在法律作为后盾的支持下,一个好的摊档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人,缓解社会矛盾,解决一大民生问题3。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 2009 年 7 月 21 日个体工商户条例(
12、征求意见稿) 公布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关于流动摊贩合法化问题的热烈讨论。因为在此征求意见稿中,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所以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因此他们的经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是在 2011 年 3 月 30 日公布 2011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第 8 条中已经明确表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场所,至此,关于流动摊贩合法化的争论也就暂时告一段落。 虽然现在在法律上,流动摊贩并不能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以寻求法律上的保护,但是他们这个群体的生存的权利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是要提高城管执法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不少流
13、动摊贩反映,城管执法粗暴,在调查中笔者的团队就亲眼目睹城管与摊贩主的拉扯暴力事件。并且还多次有流动摊主反映,城管雇用城市无业人员来提供线报或者管制他们,这对城市管理者的公信形象来说已经大打折扣,社会影响相当恶劣。 7笔者认为应当按照我国立法法的具体规定以及精神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执法法律,使城管部门的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流动摊贩可以采取思想教育、人性化管理和服务等4,而非纯粹暴力的手段,使执法过程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解决其合法性、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当然,在实施正式的控制手段和硬控制的同时,还可以结合非正式的控制手段与软控制手段。流动摊贩的经营
14、者可以向政府的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经营内容,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等相关信息。城管部门做好相应的登记之后,给每位摊主发放经营许可,并定时检查。对不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摊贩可以在规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规范设摊。对不遵纪守法,违反法律规定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摊贩,可以进行处罚性的负激励措施。在这样的一种竞争的环境下,摊贩的自主性则会被激发而提高,便可以减轻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压力,从而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的阶段。 流动摊贩的治理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在国际上,也很少有国家像目前的中国一样对流动摊贩进行严格的管控5。在新加坡、韩国、日本、泰国、墨西哥、法国等国家,流动摊贩都可以和谐地生存下去。目前的
15、中国出现的流动摊贩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管治难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快速的经济发展与相对较慢的城市文明建设速度之间的矛盾。实践已经证明,当前的政府主导型的突击型硬控制治理模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流动摊贩问题,应当将多种控制手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应用到控制过程中,方可有效地疏导城市流动摊贩带来的问题,让流动摊贩的生存8与城市的发展可以和谐共存。 参考文献: 1张国平.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难的成因与治理对策J.商业经济,2008, (3). 2蒋云.流动摊贩管理的困境与对策J.思想战线,2009, (35). 3赵珊.城市流动摊贩生存现状的调查及其合法化思考J.社会,2010, (2). 4梁波.国外城市流动摊贩管理办法对我国相关工作的启示J.中国物价,2008, (8). 5马春.昆明市流动摊贩的管理方法研究J.科技信息,201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