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探析摘 要安全需求是推动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当前形势下,应切实构建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重点单位;安全保卫;法治化建设;问题;对策 重点单位通常分为全国性的重点单位和地区性的重点单位,是指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作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
2、、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重点单位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社会治安问题,而且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这项工作具有鲜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单位负责人对保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国正面临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产生的新矛盾对重点单位有着很大冲击,增加了单位的不稳定因素,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使重点单位治安环境更加复杂化。有些单位负责对安保工作认识片面,警惕性不高,思想上懈怠、麻痹。目前,单位负责人对治安2保卫工作的认识存在以下误区:一是观念陈旧,认为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是“看看大门,关关大门” ,看不到新形势下治
3、安保卫工作环境的复杂性;二是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三是缺乏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单位负责人认为治安保卫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五是“雷声甚大,雨点全无” ,缺乏长效机制。 (二)重点单位的保卫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保卫能力是治安保卫基本要素之一,它通常是指保卫措施和物资装备。目前,重点单位的保卫能力存在以下问题:内部治安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调查研究工作存在一定空缺、安全防范宣传不到位、突发事件应预案不健全等。另外,重点单位治安保卫物资装备相对较落后,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需要,特别是在违法犯罪智能化、技术化的新形势下,物资装备应逐步实现科学化、现代化,这是提高保卫能力的重要条件
4、。由于重点单位领导缺乏安全意识及单位制度的不完善,最终导致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物防设施老旧,不能及时更新;二是技防设施运转情况令人担忧,不能落实到位;三是人防制度落实情况效果不好。 (三)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队伍薄弱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重点单位保卫机构设置不健全,没有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或者专职保卫人员数量少,致使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很难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另外,重点单位保卫人员存在年3龄老化现象比较突出,当单位出现违法犯罪问题
5、时,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贻误战机。重点单位治安保卫人员社会地位低,目前国家仍未出台关于保安人员的统一标准的正式职称序列,往往阻碍人才的发展或者留不住人才,这些都严重制约着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缺乏必要的指导监督 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必须依据法定程序,结合不同性质重点单位的特点,建立起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制度,有效地维护单位的稳定。在现实工作中,经常存在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到位的情形:各级公安机关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有关行业、系统和单位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效果不理想;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治安隐患的查处不彻底;没有做
6、到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与单位自查整改工作紧密结合;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做出分析研判。这些情况都会导致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 (五)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安全风险不断增加,而我国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缺乏法律依据,直接导致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流于形式,这是极其危险的。重点单位往往涉及重要的人、财、物以及重要事项,一旦发生案件、事件和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在现代社会中,安全风险评估也是重点单位安全管理的必备手段。只有全面地识别重点单位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才4能做好预防工作,控制
7、安全风险,进而达到保障单位安全的目的。 二、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对策 (一)切实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 “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这一方针科学地表达了预防和安全的内在关系,体现出了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战略思想。预防是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核心与灵魂,我们要把战略上的防范和战术上的进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合力,变被动为主动,调动单位一切积极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在这个过程中,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治安保卫工作的主体意识,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
8、重大问题,推行完善各种保卫措施,积极开展保卫工作,实行责、权、利的统一。同时,还应该大力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到位,不流于形式,实行重点单位安全责任追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把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作为考察领导政绩的重要性指标,体现出法律的尊严。 (二)切实构建重点单位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 人防和物防是较传统的治安保卫的方法,在现代化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犯罪更趋智能化,手段更隐蔽,这种传统的方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重点单位保卫的需求,加强现代化的安防技术就显得更为重要。针对重点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模式,特别是要加大技防的经费投入和推广使用,可以安装治安动态监控系
9、统、5区域报警网络系统等实用的技防设施,增强重点单位的整体防范效能。构建重点单位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应该依靠技术防范,并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重点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达到保障单位安全的目的。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重点单位技防工作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全国性的法律规范,只有一些操作性不强的、笼统的原则和条款,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重点单位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公安机关应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信息化主导警务”的理念,不断开拓进取,指导、督促重点单位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网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三)推行保
10、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卫队伍 保卫人员职业化是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符合法治化和市场条件的本质特征,而推行保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化的关键环节。保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能够衡量保卫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是保卫人员进入就业岗位的凭证。目前,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保卫人员职业标准体系,致使我国重点单位的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保安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低,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经济较发达的欧美国家,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卫专业资格培训体系,并根据不同岗位确定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实行职级工资制度,使保安人员有归属感,进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保卫职业标准,是当前社会
11、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我国具有强大的职业教育资源,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6联合运作,探索出适合我国实际的治安保卫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保卫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规范保卫职业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保卫工作进入职业化、正规化和系列化的轨道,为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奠定坚实的治安基础。 (四)加强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提出、部署的“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警务机制的重要体现。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监督,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应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与治安保卫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保卫人
12、员;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 通过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能够为重点单位的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内部工作秩序和外部治安环境,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监督形式多样,可以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本级列管的权限,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且检查内容不应流于形式,最后形成法律文书,按规定存档;此外,还可以采取抽样性、其他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加强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公安民警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执法监督,
13、真正实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五)构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构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重点7单位自身的安全需求,二是由于风险自身的代价。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可以采用定性评估法和定量评估法。重点单位安全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时,往往在定量评估的基础之上,再进行定性评估,这种评估方式更加科学、准确。构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可以通过对重点单位的内部外部环境、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人防、技防、物防体系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目标。通过安全风险评估,能够使重点单位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从而提高重点单
14、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保障重点单位安全的目的,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本质要求。 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通常由识别危害、评估危害的风险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等步骤组成。对重点单位危害的识别,是安全风险评估的第一步。需要说明的是,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管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随着单位的环境、设备更新、制度变革、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发生变化,这就要求重点单位实施动态的安全风险评估,适时进行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艾茜.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丛术良,陈建武.单位治安保卫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3李晓林,何文炯.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84张国栋.新形势下的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科技与企业,2012(14). 5孟瑾.对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思考J.郑州: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3) 作者简介李海涛(1974) ,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治安系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法学、治安秩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