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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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摘要】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民社会必然的道德信条,关系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法律系统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它在当代法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研究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功能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民社会必然的道德信条,关系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法律系统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它在当代法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研究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诚实信用原则概念及本质特征 (一)诚实信用原则概念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

2、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是指合同主体在从事合同活动时,应当恪守诺言,讲究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原则;另一方面是指在适用法律解决合同当事人的纠纷时,应当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特征 1.诚实信用原则是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如果行为人违背该原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与道德中的诚实信用有着本质区别。 “法律和道德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命令,然而他们控制领域都在部分上是重叠的” 。 2.诚实信用原则是内容与形式上的统一。该原则要求

3、一切市场参加者符合诚实善良,不能损害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持市场道德秩序。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功能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准则,一旦被法律吸收就同时具有了法律的意义,成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是将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合为一体,兼有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双重功能。这种结合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裁判官采用的一项司法原则,即在审理民事纠纷时考虑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和社会所要求的公平正义。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最初将其作为债务履行的原则,后来逐渐扩展适用于债权行使乃至于一切民事权利的行

4、使和民事义务的履行,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到民事法律活动的始终,法院可以直接适用该原则来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民事法律案件。 。因此。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被称为“帝王条款” 。 具体而言,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具有以下功能: (一)指导当事人进行民商事活动的功能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不欺诈、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要遵守诚信原则,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合法从事民事活动。 (二)解释与补充民事法律规定不足的功能 当事人在合同上的签订,必须双方善意,行为应以合同生效为目的。国家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干预。双方当事人要善

5、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也是法律对民事行为的补充。诚实信用原则以上的功能是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加以适用的。在司法实践、适用法律当中,诚实信用原则又具有了解释功能。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的根本原则,在民事活动中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道德与法律功能。 (三)解释民事合同的功能 1.通过对合同双方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有效的保护当事人合法的合同权益,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一个重要意义。在履约过程中,因各种主观因素往往会造成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严重失衡,继续按合同的原有约定履行,一方明显受损。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重失衡的主观因素很多,诚信原则就可以很好地解释合同法的功能和作

6、用。 2.诚实信用原则另一个意义就是可以弥补合同法法律规定上的不足以及当事人合同约定上的缺陷,起到解除法律和合同的作用。任何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同时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也是不尽相同的,有些问题就无法可循,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指导。这时,诚实信用原则就体现出对法律和合同不可缺少的补足作用。诚实信用原则在这方面的作用体现于司法上的最重要的实质意义就是授予法官的一定程度繁荣自由裁量权,并将这一项原则作为裁判定案的重要依据。 三、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 (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用的必要性 信用问题并不局限于消费信贷之类的经济领域,信用的重要性在法治

7、领域同样不容忽视,法院裁判文书之所以“执行难” ,与被执行人不讲信用、不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有很大的关联。但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有当事人滥用诉权,违反诉讼目的,恶意诉讼,将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列为被告,或起诉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在实体上没有胜诉证据,纠缠法院和相对方当事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的浪费,均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主体对象 在民事诉讼领域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完成的,在法律社会化的演变过程中,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得以接受并最终确定下来。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渗透到诉讼的各个民事诉讼程序之中,不仅在审判程序,就是在执行程序、破产程序等,法官都在积极地、频繁地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以解决新产生的复杂纠纷及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1石志泉.诚信原则在诉讼上之适用.民事诉讼法论文选辑(上册) ,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 2梁慧星.诚实信用原则与漏洞补充.法学研究,1994,2 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4佟柔.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5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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