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的治理困境与对策建议摘 要:目前公司治理问题是一个全球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它关系着上市企业经营的成败。由于中国公司制企业发展时间较短,公司治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暴露出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制衡、内部人控制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着眼于治理体制完善和创新,结合国美控制权之争的经典案例,对中国的上市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为解决这些缺陷和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和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治理困境;国美“黄陈之争”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28-02 引言 随着股份制公司的兴起,公司治理问题也应运而生。公司治理的起因就在于所有
2、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一般来讲,公司治理是一套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机制的集合。其中,内部治理是指公司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独立董事共同构成了内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则是指社会公众对公司及其股东、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和约束机制,社会公众主要包括政府、消费者、社区、媒体等利益相关者。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机制相互配合,共同决定了公司治理效率的高低。 明确公司股东、董事、经理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和责任,实现权、责、利之间的有效制衡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所在。能否设立一种有效的制度机制或者契约来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
3、大化关乎企业的经营成败。 由于中国的公司制企业发展至今只有二十年左右的历史,经验储备不足且受儒家“家族式文化”的影响甚深,上市公司暴露出众多诸如股东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严重损害公司发展的问题。因此建立合理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成为摆在上市公司面前的核心问题。 作为中国上市公司发展史上最典型的公司治理案例之一,国美电器黄光裕和陈晓控制权之争集中暴露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导致的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制衡、内部人控制和外部约束机制弱化等现实治理困境。 一、公司治理困境的现实反映 (一)股权过分集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 过度集中的股权,会导致大股东“独裁”和“专权” ,不利于
4、对经理人的监督和制衡。在那些股权相对集中的上市公司里,全体股东与大股东直接便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出现了“一股独大”的现象。大股东可能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故意操纵公司的重要决策,滥用职权,甚至无视公司章程,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一手操纵下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就如同摆设,发挥不了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这会严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率效果。 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国美公司上市前后,黄陈之争爆发之前。国美电器 2004 年在香港借壳上市以后,当时作为国美董事会主席的黄光裕,不断地利用股票市场套现资金。据统计,从 20042008 年事发前,黄光裕从香港股市共套现约 135 亿元人民币。
5、因此,为了在所占份额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控制董事会依旧可以维持自己的控制地位,黄光裕利用自己绝对控股的地位,不顾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断地赋予董事会更大的权利。2006 年,作为国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对公司章程做了一次大的修改,他决定授予董事会随时任命董事的权利,并可以采用任何方式增发和回购股份等权利。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作为国美董事会主席的黄光裕即使在只拥有国美 35%的股权时,也依然控制着国美电器。 (二)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在当今的上市公司中,公司股权出现了越来越分散的趋势。由于股份的分散,一方面股东的话语权得到了很大的消弱,另一方面股东参与决策的成本较高,因此导致股东不愿意参与公司决策,股
6、东的影响力日益减小,而管理层的势力日渐强大。由于公司的外部成员如股东、债务人难以有效监管,公司的内部成员,如各级经理或一般员工直接参与公司决策,从而逐渐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内部控制带来的主要问题是:经理层的薪酬过高,待遇过于丰厚,短期行为,信息披露不及时,工作流于形式等等。 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 2006 年黄光裕对董事会规章进行修改以后。经过那次修改,董事会拥有了绕开股东大会行事的权利。2008 年黄光裕被捕入狱以后,陈晓成为新的董事会主席,因此黄光裕对规则的修改便威胁到了自身的利益。2010 年在国美股东年度大会上,拥有国美电器33.98%股份的黄光裕否决了对贝恩资本三位股东的任命,但就在当
7、晚,陈晓临时召开董事会,恢复了对这三名董事的任命,股东大会的决议竟然被董事会所否决,这就导致了双方矛盾的公开化。黄陈矛盾激化后,作为国美电器最大股东的黄光裕提出的五项提案有四项遭到了否决,主要是因为自从 2004 年起黄光裕多次减持公司股票,到矛盾激化时所占股份只有 32.9%,其余股东的份额更加的少。最大股东的权益得不到维护,自然是以陈晓为首的内部人士控制公司,而其余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动力不足和能力所限的结果。 (三)外部治理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上市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否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外部监督力量的强弱上。有力的外部监管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形成经营业绩的压力,促使其努力改善公司治理。一般意义上的
8、公司的外部监督主要指法律监督、道德监督、市场监督和媒体监督等,而目前中国的这些约束体系都还很不健全。这就导致了公司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弱化缺失。 在此次国美内部争夺中,国美董事会站在了陈晓这边。国美董事会对黄光裕 2008 年 2 月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责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从侧面反映了作为国美电器的创始人以及最大股东,做了很多涉嫌侵害公司以及众多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但这些事情当初既没有受到有效的内部约束,更没有受到有效的外部约束,充分体现出监督约束机制的缺乏。 二、上市公司治理困境的应对策略 (一)优化股权结构,鼓励机构投资者的参与 为了避免股权过于集中,出现大股东“
9、一股独大” ,损害小股东利益,企业应该努力完善股权机构,一方面要使股权适度集中,允许若干大股东的存在,使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保持适当的持股差距,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激励大股东,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小股东“搭便车”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兼顾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小股东的控制权,使小股东适度参与,从而对大股东行为形成有效制衡,避免大股东独断专行。另外,公司要股利机构投资者参与到公司的治理当中来,机构投资者是一种特殊的利益集团,它有极强的动力来参与公司治理,而且机构投资者成员当中不乏投资理财和法律方面的专家,有强大的实力参与公司治理。允许机构投资者的代表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行为提出专业
10、的对策建议,防止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治理机制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董事会结构,实现董事会和管理层职权分离 完善董事会结构一方面应该要尽量减少管理层中董事的数量,使董事会与管理层职权相分离,避免交叉任职,如大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长和总经理不能双职合一,公司经理层也不得兼任董事等;另一方面,应该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存在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在利益上达成均衡。由于目前公司独立董事主要是由大股东或者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选定,所以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独立董事将受制于大股东或者是董事
11、会,不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一方面,要健全内部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内部激励机制的关键。股权激励可以使职业经理人把个人的财富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促使职业经理人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期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职业经理人的短视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约束机制。通过经营业绩评价以及奖惩机制对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形成强力的制约。 (四)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规范与监督 对股东控制权影响最大的以及最有可能实行内部控制的是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可以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公司内部事务,联合内部人员将股东们排斥在外,导致整个公司处于职业经理人的控制之下。因
12、此,为了规范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在法律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在公司法中引入职业经理人的概念,明确规定职业经理人的权利和责任;在公司治理方面,应该尽量避免董事长与总经理双职合一,禁止高管身兼数职。 结语 本文结合国美黄陈之争的案例,分析了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困境,剖析了上市公司的治理存在的问题:股权高度集中导致的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制衡、内部人控制和外部约束机制弱化,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可以对完善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余菁.美国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历史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9, (7). 2 吕秀芝.公司治理框架下的内部控制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0, (7). 3 李斌.上市家族企业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与企业绩效J.财经问题研究,2010, (11). 4 程新生,田昆儒.企业财务系统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5 饶智.黄光裕案回炉J.财经,2010, (1). 6 李新春,等.公司治理与企业家精神J.经济研究,2006, (2). 7 王明琳,周春生.控制性家族类型、双重三层委托代理问题与企业价值J.管理世界,2006, (8). 责任编辑 吴明宇 收稿日期:2013-08-17 作者简介:顾燕(1988-) ,女,江苏南通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企业内部控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