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 业 论 文题 目 论我国 P2P 网贷平台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姓 名学 号系 部 经管系专业年级 金融指导教师20XX 年 X 月 XX 日摘 要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火热, 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助互联网平台和民间借贷的相结合,获得蓬勃发展。在国内,由于其收益率高, P2P 网贷平台的早期融资并不困难。近年来 P2P 网贷平台的扩张异常迅猛,但由于其门槛低,缺乏监管部门, P2P 网贷平台频发卷款潜逃、欺诈、投资者血本无归等事件。本文从我国 P2P 网贷平台行业概况出发,分析当今行业现状、各自不同的运营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法规,引导行业自律
2、,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同时网贷平台应引进第三方合作机制,增强风险把控能力,从投资人,贷款人,加强监管,从而促进 P2P 行业积极健康的发展。关键词: P2P 民间借贷 模式 法律AbstractWith the prevalence of Internet banking in recent years,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with the combination of the Internet platform and private lend to obtain vigorous develop ment. In China, due to it
3、s high rate of return, the early financing of P2P network lending pla tform is not difficult. In recent years, the expansion of the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un usually rapid, but due to its low threshold, the lack of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bsconding wit h money, fraud, investors lose everythin
4、g and other events frequently happened.Starting from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ndustry at present, different operation mode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ed that the state should formulat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5、, make regulatio n subject and regulation clear and lead the industry self-regulation,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ersonal credit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net lending platform should introduce thi rd party cooperation mechanisms to enhance risk control capabilities, from investors, lender s,
6、to strengthen supervision, so a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P2P industry.Keywords: P2P Private lending Mode Legal目 录1 引言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22 我国 P2P 网贷平台发展现状 .22.1 P2P 网贷平台发展模式多样化 .32.2 P2P 网贷平台成交额地域分布集中 .42.3 P2P 网贷平台贷款余额日益扩大 .53 我国 P2P 网贷平台发展问题 .53.1 监管缺失导致资金风险.63.2 P2P 网贷平台产品异
7、化 .63.3 个人征信体系不太完善.73.4 第三方机构的缺失或虚假 .74 我国 P2P 网贷平台发展对策 .74.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法规.84.2 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引导行业规范操作 .84.3 完善个人信用征信体制,加强 P2P 信用体系建设 .94.4 引入第三方合作机制,增强风险把控能力 .9结 论 .10致 谢 .11参 考 文 献 .12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1 页 共 12 页1 引言P2P( peer to peer) 网络借贷平台,是借贷与网络相结合的新型的金融服务企业,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
8、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1.1 选题研究的背景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飞速发展,以余额宝为例的金融理财产品横空出世,该类理财产品的特点收益高,随时存取方便快捷,在这基础上出现了以个人对个人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 P2P 行业在中国的起步略晚于欧美发达国家,但发展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力深,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进展,把以前松散的民间借贷转移至网络,进而使投资人与贷款人通过互联网就能完成借贷。 P2P 网络借贷最早源于小额担保贷款,最早起源于孟加拉国,上世纪 70 年代,穆罕穆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创办了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开始逐步形成,其设立的最初目
9、的只是为了帮助没有抵押的低收入群体和失业妇女摆脱贫困,希望通过发放低息贷款,为他们提供创业机会和生活援助,穆罕穆德尤努斯开创和发展了“微额贷款”的服务,专门提供给因贫穷而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创业者。自从 2007 年网络借贷的模式被引进中国以来,国内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速度让人瞠目结舌, 2012 年之后,随着国内外 P2P 网贷行业发展趋势不可阻挡, 以及民间借贷的需求旺盛,宜信,陆金所等一系列 P2P 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崛起而发展。仅仅 2014 年的数据显示,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的月交易量就达到了 300 亿左右,平台数量达到了 1300 家左右,有效投资人达到了 50 万人
10、左右。随着 2015 年 5 月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银行不会倒闭的“神话”走向终点,它不仅激发了民众的金融风险意识,也刺激资本市场进入一个空前活跃期,尤其是 P2P 平台的高收益成为资本大量聚集的地方。截止到 2016 年 2 月底,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 16086.24 亿元。 2016 年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达到 5006.37 亿元,历史首次突破 5000 亿元大关,但在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下,却少不了的是泥沙俱下,大量的问题平台也层出不穷,据 P2P 门户网站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全国 2595 家网贷运营平台中, 896 2014 3.26 e 50
11、0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2 页 共 12 页亿, 31 个省市自治区的 90 多万人受骗,老百姓对 P2P 网贷平台谈虎色变,各大平台都出现大量提现情况, P2P 网贷平台遭受了史上最冷的寒冬。1.2 选题研究的意义中国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现在出现的是“三有三无”情况, “三有”指的是有需求贷款方,有供给投资方,也有中间服务商等各种类型的 P2P 网贷平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也不乏泥沙俱下, P2P 网贷行业却长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监管的缺位,信用体系不完善,行业缺少自律都是影响 P2P 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
12、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 2015 年 12 月 28 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 ( 征求意见稿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展望 2016 年,P2P 网贷行业的发展无疑是要经历了一次大洗牌, 央行对 P2P 网贷平台规定
13、的 18 个月的整改期,在大浪淘沙的竞争下又有多少网贷平台能够存活, P2P网贷平台又能否像人们所想那样,处于阳光的运作模式下,而不是像 e 租宝为代表的“庞氏骗局”网贷平台,危害群众的钱财和社会的稳定。在此希望政府出台更为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打击借网贷平台而非法集资的平台,引导网贷平台加强自我道德底线约束,加强企业和网贷平台的信用,引入第三方的合作,从政府,企业,个人三方面完善 P2P 网贷平台的建设。让老百姓对 P2P 网贷平台真正的摸得着看得见,处于政府的严格监控下,处于阳光的运作模式下,处于老百姓认可的经营方式下, 在国家普惠金融的号召下, 真正的做到互利共赢, 老百姓得实惠,企业得到资
14、金的需求, 社会的稳定发展, 才能赢来国家的长治久安, 人们的繁荣富强。2 我国 P2P 网贷平台发展现状世界上第一家 P2P 网络借贷平台 ZOPA 于 2005 年在英国成立, 从 2007 年中国第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3 页 共 12 页一家 P2P 网贷平台拍拍贷开始, 2007 年到 2009 年是破冰之旅,只有少数几家开始, 随着 2010 年开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 借助互联网平台, P2P 网贷平台成井喷式发展。 据网贷之家 2 月份报表数据显示, 2016 年 2 月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为 1130.09 亿元,较上月 2016 年 1 月环比下降了 13.33%,是 2
15、015 年 2 月成交量的 3.37 倍。截止到 2016年 2 月底,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 16086.24 亿元。2.1 P2P 网贷平台发展模式多样化P2P 网贷平台在我国发展的几年中,已经出现了运营模式的异化,在原有的纯粹中介服务模式,已经衍生出有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模式,有借贷双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模式 , 在借鉴了国外经验的同时更加适合本国国情,让其更具有发展的空间。传统中介服务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信息撮合匹配平台中,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因而风险自担。平台只对借款人进行线上的形式审核,对于借款人逾期未能归还还款,将通过信息披露和协助
16、出借人催收等方式追回款项。担保模式。以陆金所为代表的担保模式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由第三承担资金逾期没有归还的风险, P2P 网贷平台给与第三方机构一定的担保费,自己不承担资金安全风险,只是提供双方交易的信息;二是 P2P 网贷平台设置风险准备金自行承担担保,如果出现逾期情况,通过设置的 1%-2%风险准备金归还出借人本金和利息,然后平台再向贷款人催收贷款。债权转让模式。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网贷平台作为债权人,将投资者的资金贷给借款者,然后将债权分割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是一种“多对多”模式,借贷双方并不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就比如一个“大蛋糕” ,网贷平台负责制作这个
17、“蛋糕”,而这个“蛋糕”又是由一份份投资人提供“小蛋糕” ,最后把这个“大蛋糕”转让给贷款人。债权转让模式风险把控能力较强,投资者风险小,但收益也相对较低。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4 页 共 12 页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图 2-1 :全国 10 大平台发展指数2.2 P2P 网贷平台成交额地域分布集中从各省市 P2P 网贷的成交情况来看, 27 个省市的网贷成交量相比 2016 年 1 月份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2 月成交量排名前五的省市为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分别达到 369.50 亿元、 305.74 亿元、 142.42 亿元、 137.42 亿元、 137.42 亿元、4
18、3.60 亿元,其中北京、广东、上海三地的成交量下降幅度均超过 10%,浙江、山东的成交量环比下降幅度相对较小,均小于 10%。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图 2-2 :全国各省市网贷成交量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5 页 共 12 页2.3 P2P 网贷平台贷款余额日益扩大P2P 网贷平台因为投资收益高,银行一年定期利率 2%,银行理财平均年化收益5%-7%,而 P2P 平台年化收益率高达 8%-14%,利息分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一年,二年,时间短而且回报率高,存取灵活,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也是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从各省市的贷款余额看,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江苏排名前五位,这五个地区的贷款余
19、额达到 4235.81 亿元,占全国贷款余额总量的比例为 90.34%。其中北京2 月底的网贷贷款余额突破 2000 亿元关口,达到了 2094.22 亿元,继续排名全国首位。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图 2-3 : P2P 网贷行业贷款余额2016 年 2 月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达到 5006.37 亿元,历史首次突破 5000 亿元大关,环比上月底增加了 6.91%,是去年同期的 4.02 倍。虽然 2 月的网贷成交量出现了下滑走势,但是相比去年的成交规模依然有较为明显的增长, 按照目前增长态势, 2016年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或超过 15000 亿元。3 我国 P2P 网贷平台发展问题我国 P2P
20、 网贷平台在蓬勃发展下,也是泥沙俱下,两级分化严重,出现了宜信,陆金所的大型 P2P 网贷平台,也出现了很多提现困难或跑路的公司,给出借人带来了巨大的资金损失, 截止 11 月底,2015 年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 15.7 万人,涉及贷款余额为 82.7 亿元。临近年底,自融,拆标,资金池的平台由于资金面有所紧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6 页 共 12 页张,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平台出现问题。从跑路类型平台的平均运营时间统计来看,达到了 11.95 个月,仅有 2 家平台上线时间不足 1 个月选择跑路,说明纯诈骗平台在跑路类型问题平台中的比例也不大,主要原因还是平台自身运营情况所
21、至。提现苦难及停业类型的平台数量分别占比为 8.86%、12.66%,相对跑路类型的平台数量占比还是较小,导致跑路或提现困难的原因有这样四大点:一是国家的市场利率化还没有完全放开,金融压抑限制其发展;二是国家还没有出明显的法律文件,明确的监管主体对 P2P 网贷平台进行监管;三是 P2P 网贷产品异化,网贷平台的担保和债权转让模式并没有把资金借贷给贷款人,而是涉嫌自融,或者有拆标的行为;四是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 P2P 网贷平台对贷款人的财务状况,信用度的审查不够深入,一旦贷款人出现逾期不还款,就会形成资金链的断裂,给 P2P 公司和出借人都带来危害。3.1 监管缺失导致资金风险P2P 是建立
22、在民间借贷的基础上,搭上互联网的顺风车,其性质是属于网络化的民间借贷中介。但是,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之间的贷款有法律规定,对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更是空白,一旦 P2P 网贷公司跑路或破产,出借人找不到维权的依据,政府的相关部门也无法有明确法律法规对这类公司进行处罚。 再者,我国虽然有“一行三会” ,但没有明确出那个部门能对 P2P 网贷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 P2P 网络借贷行业乱像丛生, 部分网贷平台在高利润的促使下,甚至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在一些监管的真空或灰色地带,大量的互联网平台涌进 P2P 行业,行业中鱼龙混杂, 泥沙俱下
23、,即蒙蔽了投资者,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尽快的出台法律法规和明确监管主体,让有关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2 P2P 网贷产品异化P2P 网络借贷模式理论上是借贷双方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 P2P 平台只提供第三方服务且不承诺本金保障。该平台承担的是信息公布、信息认定、法律手续和投资咨询的职能,以此收取服务费,其本质是不参与到借贷的实质经济利益中去。而反观中国现今的大多数网贷公司,都是采取担保或债券转让模式,前者所谓的担保公司借用 P2P 平台开展非法集资行为, P2P 平台不进行审查或知道而不制止,协助虚假融资方完成非法集资行为;或者是这担保公司就是和这 P2P 网贷公司一体的,利用这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