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配套练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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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名词解释题: 1 知识产权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 )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D伯尔尼公约 2 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 ) A 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B 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C 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 的成员国 D 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

2、国 (二 )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些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 ) A世界版权公约 B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D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知识产权可分成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标记性成果权主要是指:( )。 A 商标权 B 商号权 C 地理标志权 D 反不正当竞争权 E 商业秘密权 简答题 1 简述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考研) 案例分析题 甲在中国申请了“无机房电梯”的专利权,乙在美国就同一发明也申请了专利权。现有丙在美国购买了该产品,并进口到中国。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

3、案 1 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可以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其单位依法享有的对其发明创造独占使用的权利;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所享有的独 占使用的权利。 (一 )单项选择题 1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原有的几个公约,如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等公约的保护内容均纳入了其保护体系,而且增加了对植物品种、集成电路、商业秘密的保护,因此其保护范围最广。同时该公约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与有形货物贸易的挂钩、加强了知识产权

4、保护的国际执法体系,因此在保护水平、保护力度、制约力等方面远远超越了一般的知识产权公约。 2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规定了成员国国民在成员国之间的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问题。根据该公约,成员国国民自其第一次提出商 标注册申请之日起 6个月以内,在相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以相同的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则其后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日以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日为申请日。 (二 )多项选择题 1 ABCD。 ABCD 都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此外,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还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英文缩写 WIPO)、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英文缩写 PC)、商标国际注

5、册马德里协定(英文缩写 MA)、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英文缩写 NA)。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ABC。标记性成果权(也可称 为工商业标记权)主要是指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1 知识产权的概念(略)。知识产权具有客体的无形性,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地域性与时间性,权利内容上的双重性等特征。 ( 1)客体的无形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与作为有形财产对象的动产、不动产不同,它不占据空间,而且无论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本身都是无形的。 ( 2)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是政府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垄断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信息资本,它具有易扩散

6、性和消费上的无对抗性。它的客体是无形的、抽象的,实际上不能被占 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与一般物权是不同的。一般物权的排他性是天然的,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是人为的,而且并不完全,知识产权的垄断是政府通过法律授予的。 ( 3)权利保护上的地域性与时间性。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有时间上的限制。即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权利就自行消灭,作为其客体的智力成果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 同使用。 ( 4)知

7、识产权内容的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由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应依法享有一定的人身权,这种权利是永久的。同时,由于智力成果的使用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智力成果的所有人享有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双重的,它不但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 不合法。因为根据专利法第 11 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 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丙的进口行为侵犯了甲在中国的专利权,构成侵权行为。 第二章

8、 著作权法概述 名词解释题: 1 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考研)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著作权法所调整和保护的对象是( )。 A 版权 B 著作权 C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D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 )多项选择题 1 我国著作权法所调整和保护的对象包括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其中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包括( )。 A 出版者的权利 B 作者允许他人进行表演的权利 C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D 广播电台、电 视台的权利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立法目的是( )。 A 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 2 B 保护商业领域内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标记 C 鼓励创新,促进人类文明

9、发展、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D 保护工业领域内的有关产品或制造方法的具体技术方案 简答题 1 简述著作权的特点。 案例分析题 李某 (溥仪遗孀 )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 的整理资料 (约二万多字 )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10、,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 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 ,已构成侵权。 问题: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著作权商标权权利属性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是一种财产权。 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只要求有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权人是否独创。 权利的取得方式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一般须经注册才能产生。 (一)单项选择题 1D。根据著作

11、权法的规定,其调整和保护的对象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中的邻接权就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 )多项选择题 1ACD。本题考查的是邻接权的内容,著作邻接权,也就是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要包括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 (三)不定项选择题 1AC。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 1 条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因此,本题选 AC。 1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

12、和艺术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著作权 是一种对世权,属于绝对权。 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相比,著作权具有自己的特点: (1)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而自动产生。 专利权、商标权的获得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由主管部门授权后才能产生。而著作权则因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2)著作权突出对人身权的保护。 著作权与作品的创作密切联系,因此在著作权中,保护作者对作品的人身权利是其重要的内容。著作权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永远归作者享有,不能转让,也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应当属于被告贾某所有。因为贾某使用的材料属于历史资料 ,而

13、作为历史资料的素材,原则上属于共有领域的财富,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对于本案中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和溥仪的后半生两书,由于对象是同一个,所参考的历史资料很多是同样的,因此内容上不可避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不能就此认定一定存在抄袭,也不能因为自己写过溥仪的事情就禁止别人再写。 第三章 著作权的对象 名词解释题: 1 演绎作品(考研)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 )。 A 思想内容 B 创作构思 C 创作题材 D 表达形式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为( )。 A 软件开发之日 B 软件完成之日 C 软件发表之日 D 软件销售之日 (二

14、)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对象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A 李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词 B 马法官就某一案件撰写的判决 C 陈教授利用业余时间翻译了民法通则 D 刊登在专利公报上的某一发明专利的说明书 2 下列关于摄影作品的陈述,正确的是( )。 A 自然人完成的摄影作品,其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 50 年 B 摄影作品保护期,不论是法人创作还是个人创作,其保护期均为 50 年 C 摄影作品的保护期的起算,根据著作权法的自动取得原则,自作品创作完 成之时起开始计算 D 摄影作品的保护期的起算点为作品发表之时起开始计算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以下关于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有( )。 A 作

15、品必须是作者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 B 只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以一定形式体现的智力产品就是作品 C 工业、农业、商业或技术领域的其他智力创造成果也可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D 作品是作品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产物 E 自然界的美丽风景是大自然的作品,可以为著作权法所保护 简答题 简述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案例分析题 11995 年 9 月,某商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在广播电视报上刊 登“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广告语。高某按照启事上的要求,以一句简洁、流畅、易记、上口的广告语应征并被评为二等奖。同年 11 月,商贸公司在某某日报上刊登评选结果,宣布高某创作的广告语为企

16、业广告用语之一,同时在该公告中刊有“获奖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字样。第二年 3 月,高某接到商贸公司的电话,方知自己获奖。在颁奖典型上,高某谈了自己的创作构思并接受了商贸公司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及 500 元奖金。事后,高某发现商贸公司已在广播、电视、报刊、出租汽车、商品包装袋等处使用其创作的广告用语,便立即向商贸 公司提出异议,但协商未果。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创作的广告用语的著作权归属;商贸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根据商贸公司在使用该广告语期间营业收入逾 3亿元这一事实,要求商贸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3万元。(考研) 请问:( 1)案中广告语否属于应受著作权

17、保护的文字作品?为什么? 3 ( 2)高某与商贸公司之间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 3)如何处理此案?为什么? 论述题 1 作品的独创性标准在实践中的判断。 参考答案 1 演绎作品,是对原作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后产生的作品。由于演绎作品在 原作品的基础上加入了演绎作者独创性的二度创作,因此演绎作品是一种新作品。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在作者对自己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时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演绎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如演绎他人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的许可,演绎作者可因此对演绎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但其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原作著作权人的权利。 (一 )单项选择题 1D。著作权保护的并非作品

18、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思想内容、创作构思、创作题材相同的作品,只要其表达形式不同,就都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 B。著作权伴随作品的创作完 成而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计算机软件也不例外。 (二)多项选择题 1BD。著作权法第 5 条规定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发明专利的说明书虽然是申请人个人撰写,但在刊登到专利公报以后就属于政府文件。 2BD。著作权法第 21 条第 3 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

19、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 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月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特别要注意的是,该款规定的摄影作品、电影作品,无论为公民创作还是法人创作,其保护期都只有 50 年。 (三)不定项选择题 1BE。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没有独创性的产品不能称之为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2 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必须是文

20、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 作品首先是一种智力成果。由于只有人才能进行智力活动,所以,作品必须是自然人劳动创作的。大自然虽然有美丽风景,动听声音,但它们是自然的遗产,为人类所共有,因而不能被视为作品,成为私人权利的客体。 (2)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是智力创作成果成为作品最重要的构成条件,是区别“作品”与“制品”的标准。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制品受邻接权保护。所谓独创性,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与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不同: 1)独创性不以新颖性为前提。 2)独创性不具有排他性。即如果多位作者同时完成一件相同或类似的作品,那么只要他们都是作者独自创作

21、完成的,就都享有著作权。如许多学生在课堂上对同一物体进行素描所完成的作品。 (3)可复制性。 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是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作品只有符合可复制性,才能再现、传播,产生效益,从而具有保护的必要。因此人的大脑中的思想,由于不具有这个特点,因此不能作为作品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作品只要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即可,不要求必须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如口头作品。 1( 1)具备独创性的广告语同样可以享有著 作权。就广告语而言,它是通过一定的文字来向不特定的公众传递一定的信息。如果广告语确实具备了文字作品的要件,应当属于文字作品。本案中的广告语短小,但具有独创性,且符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2、第 2 条的规定,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 2)主要存在如下法律关系:一是高某与商贸公司的委托创作的合同关系;二是高某与商贸公司关于广告语著作权归属的法律关系;三是高某与商贸公司关于广告语使用的法律关系。 ( 3)本案争议的广告语的著作权应当属于高某所有。但商贸公司有权在企业广告范围内免费使用该广告语。 首先 ,商贸公司以征集启事的方式委托他人创作,在报刊上提出了所需征集广告语的具体要求及奖励办法,高某根据要求创作应征,其广告语被录用,两者之间形成委托创作的合同关系。由于商贸公司在征集启事中对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未作明确约定。而企业在事后的公告中明确著作权归属于单方意

23、思表示没有为高某接受,故不能成为合同内容。依照著作权法第 17 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著作权应属于受托人高某所有。 其次,商贸公司在企业广告范 围内使用该广告语不构成对高某著作权的侵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 条的规定,按照著作权法第 17 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商贸公司征集广告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运用广

24、告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高某为商贸公司“量身定做”了该广告语,其目的也是为了商贸公司的使用,商贸公司向高某支付了一定报酬,因此商贸公司享有在广告业务范围内使用该广 告语的权利,并不构成对高某著作权的侵权,高某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不能成立。 1 独创性是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最重要的条件。顾名思义,它是指一作品是由其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独立创作是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独到的技能、技巧独立完成作品的智力活动。 ( 1)独创性并不要求具有排他性,故多人完成相同或类似的作品,只要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便都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故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只是举证证明侵害人的作品与权利人

25、的作品相似或相同是不够的,不能就此认定侵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两个不同的主体完全 有可能创作完成基本相同的作品,如多个学生面对同一物体写生就会产生这样的效果。因此,权利人不但要证明两个作品的相同或者相似,还应当证明侵害人的作品是在抄袭权利人作品的基础上完成的。但是要求权利人履行这种举证责任显然过于苛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实质上采用的是“实质相似性加接触”,即只要权利人证明侵害人有机会接触原告作品,同时侵害人完成的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相同或4 者近似,法律就推定认为侵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 ( 2)独立创作并不排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作品的参考、引用和借鉴。为了表达

26、一定的 思想或者情感而使用史料、科学领域内公认的结论等资料并不影响独创性。作品的独创性不仅指其思想内容,也指表现形式的独创性。运用同一题材,反映相同的思想,只要表现形式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各个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均享有著作权。 ( 3)唯一的表达形式不具备“独创性”。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创作者的思想表达的个性,如果某一种思想的表达只有唯一的形式,创作者的思想和人格个性便无法表现出来,自然就没有独创性。 ( 4)美国在多个案例确认了“三步侵权认定法”,用来确定判断一个作品是否侵犯另一个作品的著作权,从另一个角度判断作品是否具有 独创性。当然一个作品中某部分有独创性,仍有可能其他部分构成对别人作品的侵权

27、。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将被控作品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比对,将其中共同存在的、不受保护的思想及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过滤出去; 第二步,将被控作品和比对作品各自的剩余部分进行对比,考察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实质上的相似性。 第三步,如果具有实质相似,则通过调查被控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机会在创作过程中“接触”过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以确认是否构成侵权。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名词解释题: 1 作者与著作权人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红旗中学为了迎 接建校 50 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

28、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 )(司考)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二 )多项选择题 1 职业作家甲是某市作协成员,于 1998 年完成职务作品中篇纪实报告文学。关于该作品的使用,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律考)( ) A 著作权由甲享有,作协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B 两年内,未经作协同意,甲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作协相同的方式使用 C 两年后,甲可以自由许可第三人使用 D 两年后,作协可在其业务范

29、围内继续使用 2 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作品中,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首次发表后 50年的有( )。 A 合作作品 B 公民创作的摄影作品 C 电影作品 D 法人或者非法人作品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 30 多幅。谢某从中选出 25 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 版了署名吴忠的 25 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 )。 A 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 B 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 C 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 D 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2 某局秘书小李,接受领导任务,按局领导会议讨论意

30、见修改、定稿、上报的本单位工作报告,依著作权法是( )。 A 法人单位作品 B 委托作品 C 职务作品 D 个人作品 简答题 1 简述国内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法律待遇上的差异。 案例分析题 1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 L翻译了美国 5年前在 X报纸上 发表的一篇署名为 S 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 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 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 S 付

31、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 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 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 L付款即可。 ( 1) 饭后茶余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 2)休闲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作者”与“著作权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了作者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外,其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成为著作权人。因此著作权人有原始著作权人与继受著作权人之分。著作权属于作者的情形就是原始著作权人,而继受著作权人则指非因自己的创作,而是基于其他法律事实而获得著作权的人。由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同作者身份有密切的联系,因此继受著作权人不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32、。而且著作权的各项财产权利可能分别被让与不同的人。继受著作权的 原因有继承、赠与、遗赠、受让等。另外无人继承、无人继受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由国家享有。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得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一 )单项选择题 1 C。著作权法第 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虽然红旗中学与工艺美术院约定校徽的著作权归红旗学校所有,但这只在二者之间有效,它的前提条件是工艺美术院对校徽的设计享有所有权。但实际上,工艺美术院由于自己设计人员不 尽如人意,所以又委托李

33、某设计,但二者之间却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该校徽的著作权应属李某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著作权法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 2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 BCD。掌握著作权法第 21 条第 2 款、第 3 款的规定。尤其是根据第 3 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10 条第 1 款第 5项至第 17 项规

34、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年的月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此处的电影作品、摄影作品的主体可以是公民创作的,也包括法人创作的。 (三)不定项选择题 5 1D。著作权法第 18 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根据这条规定,吴忠虽然将自己的画送给谢某,但没有将著作权转让给谢某,谢某只能根据著作权法第 18 条取得展览权。 2 A。秘书小李只是按领导指示对领导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整理,并未对工作报告进行创作。故不能视为作者。因此就不符合 BCD 的前提条件。 1 国

35、内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法律待遇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1)保护条件不同。国内主体在创作完成后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国内主体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此发表可以所有发表形式体 现。对外国作者来说是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者是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 30 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1( 1)不成立。理由是:饭后茶余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用经原作者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 ( 2) 不成立

36、。理由是:美国与中国同为版权公约成员国,在美国发表的作品同样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休闲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请人翻译 S 的作品,属于侵犯 S 翻译权。休闲杂志社应向译者付酬还应向原作者 S付酬。 第五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名词解释题: 1 著作人格权(考研) 2 表演权(考研 )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刘某从画家孙某处购买了一幅画,刘某在对该画享有物权的同时,对该画还享有( )。 A 改编权 B 出租权 C 复制权 D 展览权 2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下才能得到保护?( ) A 作品发表 B 作品创作完成 C 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

37、 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二)多项选择题 1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 )。 A 发表权 B 署名权 C 表演权 D 修改权 2 我国出租权的对象包括( )。 A 计算机软件 B 文学作品 C 图书 D 电影作品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电影、电视作品 的发表权由( )行使。 A 演员 B 导演 C 编剧 D 制片者 E 投资人 简答题 1 简述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规定。(考研) 案例分析题 1 周某是一个翻译公司的职员,主要从事英文翻译工作,同时周某还是一位文学爱好者,尤其喜爱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于 1936年去世)。2006 年他打算将鲁迅先生的作品翻译成英文,介绍给世界各国的读者

38、,但是由于翻译涉及原作者的著作权问题。因此他担心由于他的翻译侵犯了鲁迅先生的继承人对作品的著作权。 问题: ( 1)翻译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否需要得到授权?为什么? ( 2)如果周某在翻译成英文 的过程中将鲁迅的作品作了大幅度的删节,是否侵犯鲁迅的权利?为什么? 论述题 1 试述不同类型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参考答案 1 著作人格权,亦称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 在我国 ,著作人身权有如下特点:( 1)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视为作者,因而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也可以享有著作人身权;( 2)著作人身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通常

39、不得转让、继承和放弃;( 3)著作人身权不同于民事权利中的其他人身权,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为法律事实,而其他民事权利 一般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在为前提。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 表演权是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 表演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将表演权转让给他人。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权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既包括现场表演,也包括机械表演。所谓机械表演是指以物质载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表演的方式。 表演权作为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不同于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 (一)单项选择题 1

40、D。理由同上题。应当特别注意 ,原件所有人只能享有展览权,而不能享有改编权、出租权和复制权。 2 C。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4 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二)多项选择题 1ABD。选项 C 中的表演权属于财产权,而非人身权,具体参见著作权法第 10 条关于著作权内容的规定。 2AD。我国著作权法第 10 条第 1 款第 7 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D。著作权法第 15 条规定,电影、电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

41、有。因此发表权当然由制片者享有。 1( 1)不需要授权。因为鲁迅先生的作品已经过了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保护期了。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创作的作品的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具体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年的 12 月 31 日。鲁迅先生于 1936 年逝世,故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应于 1986 年的 12 月 31 日终止。自 1987 年开始,他人可以自行决定使用鲁迅作品,而无须事先征得其继承人授权,无须支付报酬。 ( 2)侵犯了鲁迅的权利。因为 根据著作权法第 20 条的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周某在

42、翻译鲁迅作品的时候,应当尊重鲁迅先生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对鲁迅作品进行修改、歪曲。 1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不同方式的利用,可以分别给权利人带来人格和物质方面的利益。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谓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包括: 6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 、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删去了作为传统复制手段之一的临摹。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

43、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权:也称公开展览权或展 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

44、品的权利。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以原作品为基础,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 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注释权与整理权:注释权是指对艰深的古典著作或者其他作品中的典故作出比较通俗的解释行为。整理权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的权利。 1( 1)公民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

45、的作者死亡后第 50年的 12月31 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 (署名权除外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 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不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年的 12月 31日。作者

46、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一般规定。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自开发完成之日起,自然人为终生及死后 50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50年的 12 月 31 日。 第六章 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名词解释题: 1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选择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司考) A 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 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 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限应截至于甲死亡后第 50

47、年的 12 月 31 日 D 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二 )多项选择题 1 甲市著名艺术家李海花 5 年时 间创作名画迎春图,后来某收藏家以 35 万元的高价购买了此画,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海仍是该画的著作权人 B 某收藏家获得该画原件的所有权 C 某收藏家享有该画原件的展览权 D 某收藏家不能获得该画的任何著作权 (三 )不定项选择题 1 杨珊生前发表了一篇专业论文,被多家核心期刊转载,杨珊死亡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享有署名权 B 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间内享有获得报酬权 C 该著作权的人身权利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D 若无继承人

48、或者受遗赠人,著作权的人身权利由著作 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简答题 1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 案例分析题 1 为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 100 周年,经中央批准,宋庆龄基金会编辑了一部宋庆龄选集(上、下册 ),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于宋庆龄同志没有子女,亦无明确的合法继承人,因此她的著作的使用及权利行使产生了问题。 ( 1)宋庆龄选集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为什么? ( 2)如果宋庆龄同志没有合法继承人,则其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处理 ? 参考答案 1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通常表现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一 )单项选择题 1A。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9 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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