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 2018 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细则学院 2018 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细则 一、基本考核指标(100 分) 1、组织领导(共 15 分):成立院系级“三下乡”活动专门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相关活动(5 分);各团队有相应指导老师带队(5 分);经常向校团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5 分)。 2、团队组建(共 10 分):按“三下乡”文件要求的团队类型完成团队组建(5 分);每支团队队员人数符合要求(5 分)。 3、活动策划(共 10 分):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具体流程规划明晰(5 分);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所创新(5 分)。 4、信息报送(共 10 分):信息经
2、专人整理后统一报送校团委(5 分);信息格式规范,要点突出,质量较高(5 分)。 5、新媒体宣传(共 10 分):充分利用组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活动的宣传报道(5 分);及时将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思进行展示、分享(5分)。 6、总结汇报(共 15 分):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上报材料(3 分);总结材料内容全面,切合实际,符合体例要求开展活动的整体情况(3 分)、主要做法(3 分)、创新特色(3 分)、不足及改进方案(3 分)。 7、调研成果(共 20 分):形成不少于 2 篇的社会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调研成果报告(10 分);调研成果质量较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际参考价值(10 分)。 8、实际成果(共 10 分):完成所属团队类型的主体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加分指标 新闻报道:全国媒体每报道 1 次(加 3 分);省级媒体每报道 1 次(加 2 分);市级媒体每报道 1 次(加1 分)。 三、一票否决项 1、未组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文件要求报送评优申报材料。 3、“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4、经查实未按照申请报送内容到指定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