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破意识和观念 营造中美互信【摘 要】21 世纪中美关系对中美两国及世界的重要性得到两国的认可。然而从中美建交以来两国的互不信任有目共睹。本文的第 1、2 部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归纳了中美两国缺乏互信的表现和原因。本文认为,中美两国虽然在经济领域尽了很大努力,但无法掩盖两国在军事和政治上的不信任,究其原因,主要是历史原因和意识形态差异造成,而两国间意识形态的差异,并且两国沿着各自的意识形态越走越远,是两国缺乏互信的根本原因。本文的第 3 部分从意识之特征和突破意识局限的途径两方面探讨了中美两国如何走出互不信任。本文认为,意识形态并非一成不变,从中国方面,学术界在意识形态领域对一些观点做进一步的
2、研究和澄清,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关键词】中美关系;战略互信;意识形态 中美两国,一个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是最大的发达国家,两国建立战略互信关系有利于世界和平。然而从中美建交以来两国的互不信任有目共睹。2009 年 11 月双方签署了中美联合声明 ,双方认为,培育和深化双边战略互信对新时期中美关系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研究中美战略互信的建立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中美关系缺乏互信的表现 中美建交后,两国主要在经济领域进行合作。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王天龙的研究,1979-2012 中美建交 33 年来,双边贸易额增长了 180 多倍。近几年,中美两国领导层进行了更高层次的交流。
3、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中美举行了六次战略对话。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举行了五次战略经济对话。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中美两国举行了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国际公司(CNN)网站 2012 年 4 月 10 日题为“美中必须克服互不信任”的文章,两国政府每年开展 60 多次正式对话。 尽管如此,中美两国之间存在根本性的不信任。根据王黎的研究,中美关系属于低度信任的国家关系,两国缺乏战略互信的主要表现是:军事上相互猜疑。从朝鲜战争后美国一直对中国的军事发展抱有很深的疑虑,这种疑虑主要针对中国的军事意图、军
4、费增长和军事实力。中国政府方面,也“为应对美国的军事包围,采取了自己的回应措施” 。政治上互不信任。在地缘政治上,对于中国主导上海合作组织,强化东盟机制等行为,都被认为是精心设计的一个旨在将美国势力驱逐出亚太地区的多边关系网。而在中国政府看来, “9.11”事件后,美国打着“反恐”的旗号对中国周边进行战略布局。根据“美中必须克服互不信任”这篇文章,在中美关系中,一种普遍的互不信任真实存在:中国方面认为美国支持民主的对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旨在改变中国的制度,这在中国方面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而美国方面对中国政府独裁性质的判断以及对中国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怀疑难以改变。这种不信任具有破坏性,甚至会使善意的行
5、动和计划蒙上负面色彩,很可能产生一种会自我实现的机制,使两国最终走向对抗。 二、中美关系缺乏互信的症结 关于中美缺乏互信的原因,国内有许多研究。王黎(2010)从历史、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台湾问题、新兴大国与既有大国之间的天然冲突、文明的冲突五个方面讨论了中美两国缺乏互信的原因。在意识形态方面,从美国方面来看,美国是建立在基督教原则之上,对基督教的信仰决定了美国人对民主自由平等的执着。根据圣经 ,上帝创造了人,人在上帝的眼中是“掌上的明珠,眼中的瞳仁” ,因此每个人都是应当受到尊重的,在此基础上,人权思想成为“美国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方面来看,中国政府认为,每个国家有其独特的国情,没有
6、放之四海皆准的“普世价值” 。 赵磊(2009)从信任文化、共同利益基础、相对易损性、认识发生论基础四个方面提出了影响中美战略互相的要素。中国的农耕文明和儒家学说影响到中国人的信任有两面性:一方面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信任关系, “人们对直系亲属的信任度最高,对朋友的信任程度居于第二位,第三位的是对熟人的信任,对陌生人的信任程度最低” , “人与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不信任,与基督教文化中人们普遍的信任和诚实构成鲜明的对比” ;另一方面是受与美国新教具有一致性的儒家思想影响的包容性和变通性。从共同利益基础来看, “中美之间有广泛的共同利益需求,但最根本的利益莫过于中美之间长期交往的不可选择性。因为不可选择
7、所以必须友善相对。 ”从相对易损性来看, “中美两国都是国际社会的大国,无论硬实力还是软实力都拥有优越的权力资源,两国的相对易损性都比较低,从而更容易将信任给予对方” 。从认识论发生基础来看,“人们(国家)的信任度都是从自身以往的经验里学习来的” , “信任感是幸福体验的副产品” , “新中国诞生及成长的环境使中国往往对外部世界充满疑虑,尤其对国家安全、统一等议题高度紧张” ,这些因素造成了中国对美国的信任程度低。 总结已有文献,本文认为,中美关系缺乏互信的症结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而很多时候,诸如历史问题、台湾问题、经济纠纷等客观因素加大了两国意识形态等主观方面不信任的程度。正如国内有的学者和
8、政界人士所形成的共识,中美之间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并非源于利益冲突,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相互理解。因此,两国间意识形态的差异,并且两国沿着各自的意识形态各执己见,越走越远,是两国缺乏互信的根本原因。为此,两国政府深入讨论他们一直避免的话题,即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更充分、更有诚意的沟通,并以此调整各自的思想和言行、引导各自民众的思想和言行,才是两国建立战略互信的基础。 三、突破意识,营造互信 (一)意识之特征 意识形态在英文中相对应的词是 ideology。英文里一个简单的词,长期以来在中文里却披着神秘的政治色彩,人们似乎不敢谈及跨越和改变。但是,最近在国内学术界有学者讨论意识形态的生成与变迁问题,使
9、人们看到意识形态鲜活的一面。 首先,意识形态存在生成与变迁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刘少杰总结了曼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这一著作的基本观点,即“意识形态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实质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群体关系的产物” 。在一定的背景下,意识形态会发生变迁。刘少杰认为,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曼海姆所描述的从个体到总体的意识形态演变的秩序发生了逆转。 “虽然主张专家治理、政府调控、社会生活法制化等强调人类自觉控制的主张仍然通过各种思想理论被坚持,但是来自日常生活或公共领域中的新话语、新观念、新规则却生机勃勃地不断生成” 。 其次,意识形态不仅有理论体系问题,还有感性形式及层次类型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学术
10、界重视意识形态的理论体系,忽略意识形态的感性形式和层次类型。“从意识形态的信守主体来看,可以概括地把意识形态划分为总体意识形态、群体意识形态和个体意识形态三种类型” 。在国内的意识形态研究中,很少有人提及个体意识形态,大部分研究都是关于马克思的阶级意识形态,曼海姆的总体意识形态和迪尔凯姆、丹尼尔贝尔、罗蒂等人的群体意识形态,重新认识个体意识形态尤为必要。 (二)突破意识的途径 意识形态的生成及变迁具有一定的规律,这是突破意识的理论依据。从这个角度,固守某种思想或意识都是不合适宜的。鉴于基督教原则体现于美国的宪政当中,而儒家思想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影响,两国政府应当重视研究圣经思想和儒家思想的内涵和
11、执政理念,加强在这两个领域的交流活动,鼓励和推动各自学术界对这两个领域的研究和交流。同时,本文作者在查阅文献,尤其是中文文献时,发现有不少观点令人深思。故此,本文认为,从中国方面,学术界在意识形态领域就一些观点做出进一步的研究和澄清,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本文试着举出 1、2例以抛砖引玉。 中美之间最大的意识形态差异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 。中国政府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不走“资本主义道路” ,而美国视“共产主义” 、 “社会主义”为“洪水猛兽” 。在这里,意识形态的差异之所以可怕,关键在于两国的政府都被这种差异所左右,形成了一系列对抗言论和行为。剖析两国政府在这两种意识形态上的对抗
12、,其深层原因之一是出于一种心态,即对“权柄”的认识和态度。掌权者担心失去“权柄” ,被掌权者不服“权柄” 。从掌权者担心失去“权柄”来讲,中国政府担心被“和平演变” ,美国方面担心其全球化民主的考虑和引领被破坏。从被掌权者不服“权柄”来讲,中国方面不断质疑美国“为什么总是对别国的事务指手画脚” ,美国方面则对“红色政权”存有蔑视。关于“权柄”从何而来、掌权者和被掌权者的定位和作为, 圣经有多处提到。例如,罗马书第 13 章第 1、3 节记载:“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本文认为,如果两国政府
13、按照圣经的原则调整对“权柄”的认识和态度,则有利于对“权柄”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开放自然的态度,从而有利于消融在这一意识形态里的“坚冰” 。对主权与人权的认识,不仅关系到中美两国在处理国际问题上的不同做法,更关系到两国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建立互信。国内学者有很多讨论,本文想做点粗浅评论。在国际问题研究2012 年第 2 期,牛新春发表了题为中美关系:意识形态的碰撞与竞争的文章。本文赞同文中关于“如何调整现有国际机制,融合新兴大国,需要美国发挥创造性思维和领导能力”的提法,但是对于文中提到的主权与人权的观点,值得商榷。该中提到:“冷战结束以来, 人权高于主权的观念在西方鼓吹下大行其道。欧美等西方少数国
14、家认为当一个主权国家境内发生人道主义灾难时,国际社会可以干涉甚至推翻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对于新兴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主权是民族国家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主权相对论危害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不可接受。 ”本文想商榷两点:第一,是否是“欧美等西方少数国家”认为当一个主权国家境内发生人道主义灾难时,国际社会可以干涉甚至推翻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第二,欧美等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这句话讲的是“政府” ,而对于新兴国家不可接受,这句话讲的是“主权” 。本文认为这两个句子的连贯性,或者作者想表达的一种逻辑推理,是值得推敲的,因为“政府”和“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 年第
15、 4 期上,张帅梁发表了题为论相对国家主权的理论与实践的文章。作者写道:“浩荡一江水,有干有支,即汇与派” 。 “汇”即汇聚或集成, “派”即多样性和分歧(个体,本文作者) 。作者从“汇”与“派”的关系角度,认为:“相对国家主权的理论较之于绝对主权来说是正确理解国家主权性质的理论,相对国家主权在实践中更符合国际社会的现实和发展要求” 。作者进一步将“汇”与“派”的关系用于国际法层面,并认为:“国家主权行为必须受国际法一般强行规范的司法制度的约束” , “国际争端的解决途径表明国家主权受(准)司法制度的裁判,国际私法的产生与发展表明国家主权在与适用外国法律的较量中显示出它相对性的一面” 。本文认为这篇文章的分析方法、角度和结论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注释: 即甲对乙失信所可能带来的损失的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少杰.意识形态层次类型的生成及其变迁J.学术月刊,2011(2). 2牛新春.中美关系:意识形态的碰撞与竞争J.国际问题研究,2012(2). 3王黎.中美战略互信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0,4. 4张帅梁.论相对国家主权的理论与实践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4). 5赵磊.中美战略互信建设要素、思路与原则J.新远见,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