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的现状及其影响【摘 要】 “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财政赤字率提高到3%,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将把全面实施营改增、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等纳入年度计划,这些财税政策相比货币金融政策更加突出。本文从“营改增”改革的时代背景引入,进而对实行“营改增”的原因,以及“营改增”的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分析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 “营改增”对于供给侧改革,对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与重要意义。最后,对接下来马上会逐步推行的全面“营改增”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推测与政策建议。 【关键词】 财税 政策 结构调整 全面营改增 一、引言 自我国改
2、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施行不同的财政税收制度,既是现行经济发展水平的客观需要,又是未来经济进一步发展、结构进一步调整,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基础。1994 年,我国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营业税和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税收制度的改革在实践中被证明了其承担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的角色。作为一项结构性减税措施,税收制度上实行“营改增” ,是“十二五”期间我国为了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提出的。 所谓“营改增” ,指的就是在税制中将营业税征收改为增值税征收。简单来说,就是在试点地区
3、,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不再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范围具体为“1+6”:“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 6 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现在的全面“营改增”实行中,将从当初的“1+6”扩展到“3+7” ,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 7 个现代服务业。 针对不同的行业, “营改增”后将采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交通运输业为 11%,除有形
4、动产租赁服务以外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率为 6%,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零税率。同时,对“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 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提供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 “营改增”改革的原因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全国上下都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抱有种种期待。其中,最大、最强烈的期待,莫过于全面深化改革。在当今各种利益格局交错、十分复杂的形势下,要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落在财政税收的实处,那么最重要的一项的工作莫过于正处于试点推广过程中的“营改增” ,这既是突破口,也是关键点。 “营改增”对于整个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在于三个事实:一是营业税作为地方政
5、府掌握的唯一主体税种,大致占到地方政府税收的一半以上;二是之前的增值税制度是针对制造业量身打造的,现在范围扩大到运输业、金融业和服务业等全行业,必然也将引起增值税税制自身娥调整;三是作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的营业税的取消,现行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势必也将随之进行重构,使得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以及其之间的行政关系得以重新界定并规范。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我国当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营业税“全额征税”较之于增值税“增值额征税” ,重复征税问题凸显,已经严重阻碍了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6、,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同时也能不断明确与完善现阶段的税制改革方向。因此, “营改增”可谓是我国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关键时期的必然选择。 此外,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共同实行导致增值税在抵扣方面存在矛盾。增值税的优势体现在对于我国政府收入进行计算筹集的时候,并不会对相关的经济主体产生特殊性要求,提升了同行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能够有效地推动企业发展,减少税收抵扣链条中各个环节存在的不足。增值税具有中性效应,要想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就需要宽广的税基,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必须全面覆盖。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其中一个因素正是改革前增值税所涉及的商品及服务范围比较局限狭隘,这就使得增值税本身所具
7、有的中性效应难以实现作用、发挥优势。 两种税制共同运行也使得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困难。就当前我国的市场运营状况来看,很多商家采取服务与商品捆绑销售的情况和行为,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经营现象,那么如何将商品与服务进行合理的划分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增值税对于解决这种问题十分有效。 “营改增”的实行能够有效地将增值税覆盖的范围增加到市场中的商品与服务上,这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 三、 “营改增”的现状和发展水平 2012 年 1 月 1 日, “营改增”的试点改革首先在上海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从 8 月份起试点区域迅速推广至北京、天津等八个省市,到 2013 年 8 月继续推广至全国
8、范围。2014 年 1 月,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改革,6 月电信业也正式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四年时间,试点区域由点及面,至今已经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的交通运输业、电信业、邮政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等。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原本应该在 2015 年年底前将“营改增”改革范围扩展至最后四个行业,从此全面告别营业税。2015 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年内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到了 8 月,财政部楼继伟部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表示,最后四个行业将被适时纳入“营改增”试点。在政府报告的表述中,从“力争完成”到“适时纳入” ,释放了全面“营改增”将延迟推出的信
9、号,同时也表明国家对政策改革制定的综合考量及审慎态度,以期平稳过渡、顺利改革。而且,剩下的最后四个行业,不论是从制度设计的复杂程度上,还是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上,都超过已经纳入“营改增”的行业,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稳妥、平稳地推行全面“营改增”显得尤其重要。 今年“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财政赤字率提高到 3%,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其首要措施就是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 5 月 1 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在这四年多的“营改增”实践
10、过程中,所实行的税制改革基本解决了所试点区域试点行业营业税的严重征收问题,减轻了税收对经济运行的扭曲和对企业的超额负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的营业税额分别为 11157.91 亿元、13679 亿元、15747.64 亿元、17217.26 亿元、16894 亿元,2011 年、2012 年、2013 年的营业税增长率分别为22.6%、15.12%、9.3%、-1.87%,均呈现出较明显的逐年递减趋势。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 2015 年初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告得知,截至 2014 年底,全国“营
11、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达 410 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 76 万户、小规模纳税人 334 万户。全年有超过 95%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的税负得以不同程度的下降,全年减免税额共计 1918 亿元。 从上述总体数据来看,整体上“营改增”的改革试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宏观税负水平长期居高不下的局面。相关数据显示,在过去的 30 年中,OECD 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 24%-27%,其中在过去 20 年里日本、韩国及美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大约在 20%。再看当前我国企业的平均税负水平,在综合考虑税收、政府性基金、各项行政收费、以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企业必须依法缴纳负担的项目后,税负水平高达
12、 40%,这一数字远高于 OECD 国家 25%左右的平均水平。 “营改增”实行后,大多数企业的税负水平明显减轻,企业的竞争力与发展势头得到显著加强。以上海的试点改革实践为例,截至 2012 年10 月底,上海市 1.82 万户的新办试点企业中服务业企业占比 96%,且服务业前三季度增加值增长 10.9%,远高于第二产业的增加值 2.6%,同时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 7.4%,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实践显然促进了上海市的服务业发展。 四、 “营改增”的效应分析 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率放缓,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方法推进结构调整,
13、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措施,来解决我国经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所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要从生产端入手,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供给侧改革的意义如此重大,关键是促进产业结构
14、优化重组、转型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发展现代服务业。而“营改增”的改革实行正是此中的关键一环, “营改增”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效应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营改增”全面推行后,范围包括服务业以后,服务业企业能够对其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下游企业在其增值税的征收中以此增值税发票税额进行抵扣,从而能够减轻下游工商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同时,生产企业内部的服务供给部门由于可以单独进行增值税计算税额缴纳,因此也可以独立分离出来作为专门的服务供给企业。并且这些生产企业也可以选择取消自身内部的服务供给部门,转而选择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服务业外包。如此一来,服务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下游企业能够进行
15、税额抵扣,同时扩大服务业规模,消除了服务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得以促进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竞争力。 第二, “营改增”能够提升产业分工程度。在实行“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后,上述的外购货物和劳务所负担的税款,均能通过规范的增值税机制纳入抵扣范围,产业分工与协作的税收成本因隐形税负的消除而得以降低。促进了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分工。服务业是典型的分工导向型经济, “营改增”后可以尽量避免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社会分工的深化和服务业发展。 第三, “营改增”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中,对于政府重点支持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先进技术重点服务业所获利益最大
16、,大多数都同时产生了试点企业进项抵扣比例高,以及下游企业抵扣多的企业,这样试点企业同下游企业同时双向减税的效果。 最后, “营改增”使得服务贸易得到增强。 “营改增”实行后,对于境内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服务享受零关税待遇,减轻了跨境服务贸易税负,有利于降低服务贸易成本,提升服务贸易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优化我国进出口贸易结构。 至此, “营改增”的改革实施意义,不仅仅在于一项税制的改革,而是通过税制改革平衡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税负水平,以此来推动服务业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助力产业的优化与转型升级,从而使得供给侧改革得以有效进行,我国的经济调控得以有
17、效进行,使之成为推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手段。 一、全面“营改增”的影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营改增将正式实施。事实上, “营改增”改革的推进始终没有停步。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的行业只占营业税收入的 1/3 左右,要在短时间里将占营业税收入2/3 的行业全部改征增值税,任务很重,而且余下行业的改革难度与复杂性远大于已纳入部分。而且,最后四个行业有其显著的行业特殊性,具体难点包括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金抵扣问题、过渡期问题、金融行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等。 据推算,最后四个行业涉及 800万1000 万户纳税人,这些行业被纳入“营改增”后整体减税规模
18、将达到约 6000 亿元。改革确实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去年经济增速的放缓使得财政收入的完成情况不及往年,但在经济遭遇下行压力的阶段,通过“营改增”给企业减轻负担,能够让他们更好地扩大供给、促进生产,实现结构性调整。同时,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明确指出,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所以,政策推进要在财政承受能力与企业减负间求得相对更好的平衡。 总体来看, “营改增”扩大至全行业后,将实现货物与劳务(服务)在税制上的统一,是税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和关键一步。正因为其重要性,步伐迈得更加审慎也显得十分必要。 全面“营改增”将彻底解决全行业的重复征税问题,使税收更加公平。随着剩余行业纳入试点,结构性减税
19、的力度将持续加大,新纳入行业和已纳入行业也将深度融合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政策效应更将愈发显现。 以上海为例,对上海这样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地区来说,全面“营改增”将从根本上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整体下降,促进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国际性跨国公司投资新兴行业的意愿,也将被进一步调动起来。而对当下的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任而言,全面“营改增”也将为企业减负松绑,放水养鱼,为鼓励社会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宽松环境,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中涵养宝贵税源,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 ,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
20、“增” 。当前政策已经明朗化,全面营改增的明确实施,企业可以相应调整其经营决策,积极完成自身的产业转型、结构优化,以创新、创业改革供给,从而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 张云华,任言和.我国“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铜陵学院学报,2015, (3):36-40. 2 舒国平.营改增问题研究J.财政税务,2013, (11). 3 高培勇.“营改增”的历史使命J.涉外税务,2013, (1). 4 赵梦莹.“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 (4). 5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2016 年 3 月 5 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N.中国政府网,2016-03-05. 作者简介:成宇(1992-05) ,男,四川人,汉族,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