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刑事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定摘 要 近年来,一系列国家刑事赔偿案件的出现,使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前提不清、支付标准缺失的缺陷体现的更为明显,难以回应赔偿申请人对公平正义的现实渴望。本文指出,欲要充分发挥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国家刑事赔偿中的作用,就需要在遵循综合裁量、合理限度、个案裁量和协商确定原则的基础上,以国家侵权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为标准分类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前提和支付标准,并完善国家赔偿费用的责任追偿机制,切实维护赔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国家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责任追偿机制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 2014 年度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完善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制度研究。 作者简介:周
2、孜予,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学;赵小浪,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研究方向:民商法;李景义,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6-052-04 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为 1994 年通过,并于 2010 年和 2012 年进行了两次修正,2010 年修正中最有影响力的改进之一就是增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条款。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近年来,一系列国家刑事赔偿案件的出现,使人们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产生了更深层
3、次的追问。以 2013 年的李怀亮案?P 和 2014 年的呼格吉勒图案?Q 为例,2013 年 12 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怀亮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李怀亮国家赔偿金共 98.08227 万元,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 78.08227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 万元,2014 年 1 月 26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该决定。而在 2014 年的 12 月 30 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赔偿决定,共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计 205.96214 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04.758 万元,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 60 日的限制
4、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 万元,而最后一项精神损害抚慰金则高达 100 万元,创下我国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最高纪录。这两案中的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都是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三十四条明确计算出来的,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却无明确标准,两起案件差距悬殊,这引发了人们对国家刑事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前提和支付标准的追问:法院如何认定受害人是否有权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国家刑事赔偿中的定位 我国目前的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R 国家刑事赔偿中的赔偿金主要分为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金、
5、侵犯财产权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四类。而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具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只有在赔偿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遭侵犯时才可适用。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和适用前提 目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共有两种责任方式,分别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T 这两种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并行适用,这在 2014 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中已予以明确:“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除依照前述规定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向其赔礼道歉外,还应当决定由赔偿义务机
6、关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5 年 2 月 15 日的念斌案?U 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赔偿决定里也明确表示,在支付国家赔偿金的同时,也将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申请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两种责任方式的适用遵循以下逻辑层次:公民的人身权利遭受侵犯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即若侵犯人身权并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若在此基础上又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司法适用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中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侵犯生命健康赔偿金都有着较为明确的计算方式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准
7、。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例,最终支付的国家赔偿金里,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104.758 万元,是以 2013 年度职工年均工资 52379 元乘以 20 所得,?V 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 60 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 1.20414 万元,是按照 2013 年度职工日均工资 200.69 元乘以 60 所得。?W 但与此不同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却无明确标准。这也导致了在实践领域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支付形成了两种基本做法:一种较为“慷慨”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显著较高,除呼格吉勒图案高达 100 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几乎占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 95%外,2013 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8、对“张氏叔侄案”?X 作出的国家赔偿中,支付二人人身自由赔偿金 65.57306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45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约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 70%,同样在 2015 年 2 月的念斌案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先行支付念斌人身自由赔偿金 58.9 万元外,还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55 万元,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 93%。?Y 但另一种做法则显得较为“保守” ,如前述的李怀亮案,20 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仅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 25.6%。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标准的情况下,不仅申请人在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时因缺乏明确的指引而无所适从如念斌案中1000 万元的精神损害抚
9、慰金申请数额,而且赔偿义务机关也无据可循,难以把握裁量空间,这不利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的良性运作。从当前现实困境出发,确定我国刑事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给付及支付的原则和标准,不仅是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3.完善责任追偿机制。 条例中因前文所述的争论和担忧,对国家赔偿费用的追偿机制规定的极为概括,但这种做法实际上不利于法治的进步。特别是当前司法改革中要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其办理的案件“终身负责” ,而责任追偿机制恰恰是这一要求的重要体现,且这也从侧面倒逼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面临疑难案件时更加谨慎、负责,有利于在司法审判中践行无罪推定原则,坚持疑罪从无。所以,送审稿
10、中对追偿数额进行比例限定的规定因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应当予以恢复。除此之外,还应该增加相应的程序性保障条款,如追偿期限、滞纳金和强制执行措施等。但送审稿中以两年基本工资为基准设定上额数额上限的做法并不合理,因为在建立责任追偿机制时,不应过分强调侵权人的赔偿能力,因为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责任人的侵权成本,而且也容易使民众产生国家包庇责任人之感觉,不利于国家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注释: ?P?_2001 年李怀亮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阻止被害人亲属上访,副院长口头“承诺”对犯罪嫌疑人李怀亮判死刑。虽然该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但截至2013 年 4 月 2
11、5 日李怀亮被改判无罪,其共被限制人身自由 12 年。 ?Q1996 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8 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指控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61 天后,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14 年 11 月 20 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 月 1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R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 ?S?T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2、 ”第三条与第十七条均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U2006 年念斌被指控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该案历时 8 年 10 次开庭审判,4 次被判处死刑,直至 2014 年 8 月 22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才最终判决念斌无罪。 ?V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 ?W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X 张辉、张高平叔侄于 2003 年 5 月因涉嫌强奸杀害王某被刑事拘留,2004 年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2013
13、年 3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二人最终无罪获释。 ?Y 因此案在支付国家赔偿金时,2015 年的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尚未公布,故暂按 2014 年的标准计算,待 2015 年标准公布后,赔偿义务机关再补足差额。 ?Z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人民司法.2013(9).106. ?宁杰、陈小娟.刑事司法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定.法律适用.2012(11).83. ?赵玄.论精神损害赔偿在国家赔偿中的定位与司法适用.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0).112. ?高祥阳、孔亮.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问题研究.中国司法.2013(3).90-93. ?蒋成旭.从精神抚慰到补充赔偿:刑事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功能转向.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6).78. ?自正法.论刑事冤案的司法赔偿由“张氏叔侄案”说开起.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3(6).52. ?a 马怀德.完善国家赔偿立法基本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b 杨显滨、蒋玉凤.论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浙江叔侄强奸致死案为视角.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