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辩诉交易与我国司法正义的探究【摘 要】自从 2002 年发生辩诉交易第一案以来,辩诉交易在我国的研究日渐繁荣起来,各位学者具体研究过辩诉交易产生的社会背景、制度基础、民众期望,更有不少学者探究过我国引入辩诉交易的障碍、我国对辩诉交易需要的急迫性,还有许多新生代的法学理论学者站在前辈们的研究成果上进行了分析比较,并在宏观上进行综合的论证,得出引入或反对的结论。 【关键词】辨析交易;司法公正 一、辩诉交易与我国司法正义的兼容性 多数人均认为辩诉交易在司法程序中将效率发挥到了最大化,更多的反对者所持的最有力的观点是辩诉交易违背了司法公正。而效率与公正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可兼得的,辩诉交易的实质是公诉人
2、与辩方做的一种交易,目的是使得刑事案件能在陷入僵局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参与者除了上述主要两方外法院也参与到了其中,可是唯独缺少了被害人。这其实并不是辩诉交易制度在建设时的失误,缺少被害人的目的反而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只有被害人是最坚定的公正的追求者,转圜的余地非常小,把被害者排除在辩诉交易制度之外,可以大大缩短辩诉交易所需要的成本,相信这也是反对者认为辩诉交易制度缺失公正真正的原因。笔者认为反对者的该看法并没有考虑到辩诉交易适用的条件与环境,辩诉交易适用前提是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2据使被害人得到法律的追诉,也就是说如果将案件进行审判,被告人可能无罪释放、可能一直被羁押、
3、检察院可能需要一直寻找证据、案件可能无限期的拖延下去,相信这样的情况对于国家司法机关、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无法承受和极度痛苦的,试想一下被害人在这种一直等待和开庭的状态下承受的煎熬,最终的正义,对于有幸等到的被害人还是正义吗?况且被告人既然做出了有罪答辩,那么他也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于被害人而言可以说是得到了正义,因为如果在法庭上进行审判,被告人还可能被无罪释放或受到更轻的惩罚,由此不难看到反对者关于辩诉交易违反我国基本刑法原则的观点已经不攻自破了,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行相适应在辩诉交易适用的情况下已经无法实现了,也就是说在此时的客观环境下,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公正已经无法实现了,那么利
4、用此种境地下所有的全部资源所得到的正义就是公正。 最大的冲突解决了以后,接下来就是关于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引入缺失必要的程序与相配套的制度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也不能成为我国引入辩诉交易的障碍。首先,程序缺失不是我们考虑的问题,因为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前缺失程序是必然的,建立与完善不是难事;其次,相应制度不存在或存在与之相背的制度,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司法考试通过率稳步上升,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刑法修正案八与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司法解释出台等等,都传递了一个信息: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在不断深化之中,与我国司法实践有利或相适应的制度在不断出台,则辩诉交易存在的基础我们相信也是可以制订的。 综上所述,可以发
5、现辩诉交易实质上实现了效率与公正在一定意义3上的统一,辩诉交易与我国国情下的司法正义是可以兼容的,两者并不是相背或不可调和的。 二、如何实现辩诉交易与我国司法正义的兼容 辩诉交易本身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要与我国的司法正义相符合,就必须将辩诉交易进行中国化的改造,使得辩诉交易可以在我国更好的生存下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设立一个专门的类似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该程序主要是用于评定案件是否可以启用辩诉交易程序,但是程序的进行应当由法院把控,这是因为检察院会直接参与辩诉交易。其次,保证律师、检察官、被害人的有效参与。 (1)由于律师的作用在辩诉交易中不可忽视,故我国刑事诉讼法应该明确规定:辩诉
6、交易中没有律师的法院应当为犯罪嫌疑人指定;(2)对于检察官交易权必须严格限制,辩诉交易应当经过上级检察机关或是检察委员会的批准,决定权应由检察官掌握;(3)在我国社会舆论对被害人的同情仍然是司法主流,因而辩诉交易的透明和公开化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除了国家机关或是内部监督之外,应当还要建立一个民选的监督机构(类似于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员制度)来评价辩诉交易的程序。最后,笔者认为我国引入辩诉交易时应当区别于美国(辩诉交易在庭前结束)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进行,可在举证质证阶段之后,这样就弥补了我国缺失证据开示制度造成的不便;此外,为了打消现阶段我国一些反对者的疑虑,检察院在做出辩诉交易的决定之前,要征求被害人
7、与法官的同意,如果两方均表示反对,则不应当进行辩诉交易。这样的一种程序设计对于辩诉交易带来的被告人权利侵害、检察院4权力寻租、刑事诉讼权威的降低都是一种极大的弥补。 三、结语 通过以上对于辩诉交易与我国司法正义的分别探讨以及对二者兼容性的研究,笔者认为:辩诉交易在我国已经有了存在的土壤,也有了一些地区的真正试用,表明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辩诉交易在我国是可以生根发芽的,并且我相信辩诉交易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参考文献 1 舒杰.辩诉交易的现实思考和分析J.法学视野,2011(7). 2 张恒山.论正义和法律正义J.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 ,2010(6). 3 吴忠民.汉语语境中公正与正义概念的区别J.理论视野,2011年第 4 期. 作者简介:赵龙龙(1988- ) ,男,山西太谷人,兰州大学法学院2012 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