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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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摘 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主要体现在思想新、方式新和机制新,为了更好地使其服务于三农,需要认真挖掘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涵,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和农村金融服务等框架体系把握其内容,并且坚持全局高度、民主尊重、完善服务体系的三大原则来发展我国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 关键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村服务 合作经济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262-02 一、新型农村社会

2、化服务体系的内涵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称谓。世界银行称其为“支持服务” ,在美国称其为“农业服务” ,澳大利亚称其为“农村服务” 。在我国,1983 年人民日报中一篇评论员文章首次提到“农业专业化服务”的概念,在 1984 年和 1986 年的一号文件中,提到了“社会服务” 、 “生产服务社会化”的概念。后来在 1991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首次使用了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提法,后来的学者针对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概念也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各自的立足角度不同,笔者更倾向赞同郭翔宇归纳总2结的概念,他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与农业相关

3、的社会经济组织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给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提供各种服务所构成的一个网络体系。它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经营规模相对狭小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适应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克服自身规模较小的弊病,获得大规模生产效益的一种社会化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相对于原有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而提出来的,重点就在于如何“新” 。主要体现在:思想新,突破部门化的僵局,从

4、全局角度来研究三农问题;方式新,重新审视各服务主体的优劣势及在处理三农问题中的地位,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机制新,各服务主体之间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沟通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合作机制,从而形成合力。 笔者认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定义为,在深化农村改革,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进程中,在新思想、新方式和新机制的框架下,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3二、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容

5、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是由公共服务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构成,为农、林、牧、渔各业来提供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该体系具体由以下内容构成。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坚持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构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各级教育、科技、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应该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积极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宣传工作。其中对于有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机构应利用一部分财政资金,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供公益性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单位拥有大量农业人才

6、,并形成了大量农业技术成果,是人才基地,也是技术成果的源头。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技术推广的基础,农业企业是骨干力量。通过他们的经营活动,直接为农户提供技术、物资资料等服务,也通过办示范基地推广技术。农户是最终农业技术推广的受益主体,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无论通过什么社会力量,构成什么样的服务体系,最终都是为了满足农户公益性和经营性的需要。 (二)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 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由不同部门实施,条块分割严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有了购买生产资料、进行农业生产以及销售农产品的选择权和决策权。但是由于体制改4革不到位,经营服务网络不健全,农产品的流通还主要依

7、靠传统的服务体系,缺少话语权和定价权,弱势地位凸显。目前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是按照“生产流通农业生产流通市场”这个流程在运行。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措施,但是由于流通体系不完善,农民无论是丰收还是歉收,无论是农产品高价还是低价,都无法从中获利。若要提高效率,构筑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时,一要靠成立农民的合作组织,提升其议价能力,增加话语权;二要让专业的合作组织减少购销环节和中间费用。 (三)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世界农业生产的经验表明,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必须以农户或家庭农场为基本的生产单位。但是农户或家庭农场如果承揽所有的农业生产过程和环节,不符合社会分工需要,其生产效率必然低下。为了既提高农

8、业生产的积极性,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在劳动分工理论的指导下,应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并构筑以其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生产服务体系,必须由国家和政府出资支持,以解决市场无法解决或市场解决低效的问题。 (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农村金融和农业资金就是农业经济的血液。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逐步确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是在商业利益下,中国农业银行离农村距离较远,农发行又不直接面向农户,农村信用社也开始出现了“资金非农用”的倾向。农民由于无法从正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得到贷5款,民间借贷就成为了必然的补充。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

9、村发展学院课题组统计,60.17%的农户向亲戚、朋友和私人放贷者借过钱。其中向亲戚借款的占 72.03%,向朋友或者熟人借款的占 20.28%,向私人放贷者借款的占 7.69%。2010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时至 2012 年 3 月温州和深圳金融体制

10、改革破冰,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成为了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又一主体。 (五)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农民信息已涵盖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技术推广、科教、消费、金融等各个方面,包括生产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和培训信息等等。而且目前农民获得信息的渠道也十分多样,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邻里相告、网络、布告等等。 我国农村目前初步形成包括信息推广、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信息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就是要让农民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由于农户信息需求多样,信息服务渠道多样,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应该是一个开放系统。国家和政府重点扶持信息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业技术、农业市场信息

11、等中心基地的建设,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应用平台的基础建6设。 三、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原则 (一)全局高度的原则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多部门利益,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以全新的高度和视角看待该问题,树立大农业的思想,加强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农业部门内部的沟通联系。努力打破行政区域、行政行业、行政部门和行政单位的界限,破除“部门化” ,不搞小利益。只要是有利于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致富的事情,都要主动积极服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密切配合,责权对应。政府应从根本上转变管理思路,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

12、服务体系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突出某些部门的业绩,而是要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中心,围绕服务三农做文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民主尊重的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的是改变农民的生产经营现状,从而改变农民的生活水平落后的局面。首先,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和经营自主权是任何农村改革工作始终要坚持的原则。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依托,但这与政府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并不矛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工作创新,不可能墨守成规,要积极挖掘并充分肯定基层的创造成果。其次,发挥农民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就是鼓励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经营,在法律体系允许的范围内充分

13、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应该切实尊重农民的自7主经营权。农民需要支持和帮助,但是政府起到的作用不应该是家长,而是导师。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就是,心里要时刻想着农民,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只要不违背法律就要坚决支持。通过财政和政策扶持,成立农民的专业合作社,让农民自主经营,提高管理意识和水平。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离不开农民,更需要使农民可以在这里实现其自身的价值。 (三)完善服务体系的原则 完善服务体系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抓紧研究落实全国的主要农产品产区的物流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农产品批发市场、各地农产品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商务信息建设,

14、推广网络订单、配送等物流形式。缩减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推广绿色通道和农超对接。二要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政府积极引导科研、教育等部门进行农业技术研发的同时,也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的使用,只有将研发成果应用于实际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才能够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够给农民带来实惠,因此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来推动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三要创新农村金融支持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业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开展支农业务。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 参考文献: 81.郭翔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问题探索.哈尔滨出版社,2001 2.王洋.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建研究.东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3.陈建华,商秋红.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探讨.中国农学通报,2010 4.王建增.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1 5.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 (作者单位:黑龙江科技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7)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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