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闻侵权行为的成因及危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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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新闻侵权行为的成因及危害【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公民法治意识和人格尊严意识不断增强,由新闻侵权引发的民事诉讼呈现出日渐增多的趋势。新闻侵权行为的屡屡发生,不仅可能侵害公民个人的人格权,影响家庭和谐,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地方经济的增长。新闻侵权的负面影响日益严重,使其正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就目前我国新闻侵权的成因及危害进行分析,以便引起社会的关注。 【关键字】新闻侵权,人格权,经济利益,新闻人 一、新闻侵权的概况 1、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新闻作者或个人故意或过失报道内容失实、违法的新闻,并且利用大众媒体传播,造成公

2、民、法人或其他民事权利主体利益受损的行为。 2、新闻侵权的特点。第一,侵权行为发生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侵权的发生只能是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未对外发行前,所引起侵权只能是一般侵权。比如新闻半成品在等待完善过程中或者已是成品的新闻在仓库等待出库时,所引起的侵权,只能按一般侵权处理。新闻的传播过程是指新闻节目的播出、现场采访、报纸的发行、杂志的刊出等。第二,传播活动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新闻侵权的发生一定是新闻的传播给受害人带来了侵害,这种侵害是对受害人人格权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侵害。这种侵害最开始可能只是人格的侵害,到后期也可能从人格损害引起精神损害,甚至财产损失。第三,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

3、果关系。彼此之间有因果关系,是追究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新闻侵权与人格损害、精神痛苦之间的关系,一般为直接因果关系。新闻侵权与财产损失之间则表现为间接因果关系。第四,新闻人主观有过错。这种主观过错不要求必须是故意,过失也能构成新闻侵权。 二、新闻侵权的原因 1、新闻人思想激进,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常说记者是无冕之王,大众都认为记者应当不惧官不畏权,勇敢播报事件真相。所以很多新闻人因此受鼓舞,新闻不论真假,不论内容,不论后果,都不假思索的播报。其实,这个说法并没有错,只是作为专业的新闻人是需要更加深入的理解它的含义,新闻要播报,是要播报真实的,不伤害他人、社会的新闻。新闻人对自己的播报内容应

4、不仅进行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审查,还要进行道德审查。 2、新闻的及时性,导致新闻真实性无暇审核。社会发展,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各行各业面临着极大的竞争,新闻业也不例外。新闻的最大竞争点就是时间,谁先播报第一手消息,谁的销量就会因此激增。因此,面临巨大的压力,许多新闻人为了头条新闻能及时播出,抢占先机,几乎拿到新闻后没有充裕的时间去核实新闻的真实性、合法性,以致事后已无法弥补。 3、新闻人断章取义,个人观点过重。断章取义是指不顾全篇文章或谈话的内容.孤立地取其中的一段话或一句话的意思。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对事物的观点,新闻人也是人,难免会对播报的新闻加入一些自己的主观认识在里面。特别是许多刚刚走上工作岗

5、位的新闻人,刚从学校进入社会,带着许多学术气息,喜欢评判社会。其实新闻最大的特点是真实,真实是指客观真实,加入个人主观认为在里面,不仅可能会使新闻失实,还可能误导读者。农夫山泉是大自然的搬运工,其实专业的新闻人也应当做社会信息的搬运工。 4、新闻人为了迎合大众,新闻造假。信息化以后,不同省市,甚至不同国度之间共享信息变得频繁。许多新奇的新闻信息可能离我们很远,根本无法查证。或者信息社会,面对大量的信息,由于大多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读者几乎不会关注它的真实性。即使有时有人怀疑.也很少会去查证。因此,有的新闻人为了赚取阅读量,吸引读者眼球,新闻人制造一些所谓大众感兴趣的低俗的假新闻,来谄媚受众市

6、场,已然变为一种流行趋势。 5、新闻业监管措施缺失。新闻制作过程大致包括新闻信息的获取、整理、编辑初稿、审核、播报。从新闻制作的过程看,这个过程已是能避免可能的过错。但是之所以还会有如此多的新闻侵权行为,除了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外,新闻监管措施缺陷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新闻制作前、制作中、制作后都缺乏有效的制度进行监督、约束。比如没有一个有强制性的规定来规范什么样的新闻才能予以播报,哪些新闻必须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哪些新闻可以内部审核,新闻播报后可能引起什么责任。缺乏这样一个规定来事先预防、事后惩戒。 三、新闻侵权的危害 新闻侵权案例:2009 年 8 月 4 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营的

7、腾讯网刊登出一则标题为沈阳销售地板 15 种不合格工商局记入黑名单的新闻,其中,王红生产的沈阳宏象牌地板赫然在列。此则新闻与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链接。由于互联网传播迅速,再加上腾讯公司经营的腾讯网在全国具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力,此则新闻给王红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宏象牌地板在被侵权后,向法院提起了起诉。最后经审查,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停止名誉侵害、更正错误,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原告的商业信誉、产品声誉;赔偿经济损失 20 万元。 上述新闻侵权案件不仅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而且影响了企业的形象,给企业造成了损失。新闻侵权的危害一般有三个方面: 1、误导舆论,危害社会。新闻报道具

8、有舆论导向的社会功能,虚假新闻不仅浪费了受众的时间和精力,更使他们的感情受到欺骗和伤害,直至造成思想行为方面的误导,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更为严重的是,虚假新闻轻则对社会公众形成误导.引发公众思想的混乱。重则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 2、影响形象,丧失威信。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是社会各界共享信息的平台,有的新闻机构还是党和政府的发声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如果新闻虚假,给大众造成误导,引起混乱。或者新闻内容不当,侵害他人的人格。这都将会造成大众对新闻机构、党和政府的失望,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3、侵害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如案例所述,有的新闻侵权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声誉,造成企业效益降低,影响企业发展同时,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此外,大多的新闻侵权主要表现在对人格权的侵害。新闻人为了博取大众的眼球,挖掘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给他人的生活、工作甚至精神造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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