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买卖现象的分析以及解决困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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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买卖现象的分析以及解决困境摘 要 本文试图通过对人口买卖中的受害者迁移的动机和我国人口买卖市场的需求两个方面入手,讨论人口买卖发生的原因,特别是想进一步讨论今后人口买卖市场需求的变化。在此基础上,讨论现存的“打拐”模式的困境,提出对消除人口买卖市场的可能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 人口买卖 打拐 受害者 作者简介:李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199-03 一、前言 自从人类文明诞生,人口买卖现象就存在。而且,只要“人”依然被认为是某种资源或工具,那么,这一现象就还会继续下去。对人口买卖的讨论即是一个关乎犯罪

2、的正义问题,同时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权问题。从犯罪的正义的角度看,人口买卖是人被有组织犯罪集团控制人身自由、压迫剥削等犯罪行为;从人权的角度来看,人口买卖是对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的侵害。虽然买卖人口已经从冠冕堂皇的合法贸易,变为地下暗流涌动的犯罪行为,但文明的车轮并没有将这些被认为是“逆天心、悖人伦”的罪恶碾碎。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犯罪从结果上来说都是国际化的,人口买卖尤其如此。尽管殖民时期的赤裸裸的奴隶贸易已经销声匿迹,但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有组织的买卖人口又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已经也不是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地区的现象。从历史上来看,人口买卖在中国是一种古老的罪恶,许多地方有买卖人口的历史。古代的

3、刑律中就不乏对买卖人口的处罚,例如唐律第 292 条, “诸略人、略卖人(不和为略 )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 大明律第 298 条规定, “凡设方略而诱取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 ”新中国建立以后,新政府扫除了针对妇女和儿童的这种非人道的买卖,曾经兴盛的人口买卖就销声匿迹了。然而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人口买卖又重新出现,妇女和儿童成为拐卖、非法拘禁、暴力和性侵犯的对象。即使经过近些年公安部门的严厉打击,我们依然经常性的从媒体那里获得相关消息。 二、文献回顾 买卖人口问题引起了国内、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买卖人口问

4、题的讨论主要有两个角度犯罪角度、人权角度。 (一)从犯罪角度来看,国内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讨论对人口买卖所适用的法律法规问题,以及对人口买卖罪行的认定,例如对拐卖人口罪犯罪主体、客体的界定,拐卖人口罪的认定以及同其他行为(例如,婚姻介绍)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关于人口拐卖的认定和量刑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基本上属于这一类。 2.讨论买卖人口犯罪的趋势和特点,分析对此类犯罪的易受害人群,研究防控措施。这部分文献比较多,大部分是对买卖人口犯罪特点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和建议。 3.讨论买卖人口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联,进一步思考现在的打击人口买卖的模式存在的问题。这一部分文献内容比较庞

5、杂,大都对现存的通过打击消灭人口买卖犯罪活动的方式表示怀疑(王冬玲、何淑文,2000) 。 (二)从人权角度的讨论,各国政府都有涉及,例如保护妇女、儿童的各种宣言、行动计划,以及相关的法律的制定和出台 在人权方面,联合国不遗余力促进各国政府对人口买卖问题的关注,几乎每年都要有相应的会议来讨论这个问题,推动开展国际间的合作,共同打击人口买卖。联合国的人权机构每年都对各国人权发展状况的总结,结合各国的社会经济状况讨论国内的妇女和儿童地位,以及在战争动荡中侵害难民,拐卖妇女、儿童并且强迫儿童从军问题。最近关注颇多的是在国际人口买卖中对儿童的性剥削问题。而且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国际犯罪预防中心(CICP)

6、 、毒品和犯罪预防办公室(ODCCP)以及地区间犯罪和审判研究所(ICJRI) ,都投入很大精力研究人口买卖及相关问题。 通过对文献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对人口买卖问题的讨论还不够深入,研究的角度也比较狭窄。国内的文献缺乏对人口买卖市场的分析,特别是没有对有组织犯罪有足够的讨论,通常只把人口买卖作为犯罪行为,所提出的建议缺乏对非法人口市场的分析,特别是对需求的分析。 三、相关概念及假设 (一)人口买卖 人口买卖,其实是人口的贩卖过程。一般说来,人口买卖包括组织、运输、接收三个环节,受害者可能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落入犯罪者手中,在非法人口市场上被出售,或被作为妓女、或被奴役、或成为其他

7、性剥削的对象,在此过程,贩卖者从中获利,这整个过程可以说是对受害者暴力或者强迫的结果。 (二)假设 本文的主要视角便是将人口买卖过程看作是一个理性的经济行为,在非法人口市场中,犯罪组织或个人是理性的,犯罪行为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其受非法人口市场的影响。而且,受害者同样是理性的,其选择是理性思考后的结果,当然,笔者在这里假设被害者在决定离开原住地是自愿的,尽管可能是由于虚假信息(或被欺骗)做出的选择,所有的暴力胁迫在这一阶段并没有发生。毕竟现在已经不是奴隶贸易时期,赤裸裸的猎取或抢夺的方式强迫受害人离开原住地的可能性比较小。 四、分析和讨论 本文将人口买卖看作是两个相连的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迁

8、移部分,受害者在这一部分是迁移者,他的行为实际上是迁移发生的过程;第二部分是非法人口市场的运作部分。第一部分中的迁移者在这部分中是整个买卖过程中的受害者,也就是“商品” 。而犯罪组织的角色相当于商品的提供者。 (一)分析 1.迁移决策过程: 对被害人来说,他的决策其实是在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和虚假的情况下做出的,特别是负面信息部分。在决策过程中的外力主要是指原住地和对迁移的期望产生的推力和拉力。在原住地包括由人口、环境、经济、个人愿望等的推力,也存在由文化、亲情等产生的拉力。而对迁移的期望也包括由陌生环境、迁移费用、失败的预期等产生的推力,更有高生活水平、多个人发展机会、低环境、人口压力等的

9、拉力。受害人在这一阶段的信息收集的不对称或虚假,影响了整个决策的过程。受害人的决策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出在缺少对正面信息的甄别机制以及负面信息的收集机制,这其实并不是决策者能解决的问题,个人的有限的理性在信息不对称或虚假的状况下的判断是很难谈责任问题的。国内的文献常常强调被拐卖者的受教育年限低,似乎这同他们被拐卖有这一定的关系,这里笔者认为,个人的文化程度并不能代表他们就容易受骗,也不能说明他们的决策就是非理性的。充其量只能说明受教育年限低的人所能得到信息的渠道更窄,所能选择的甄别机制更少。这不是一个个人能承担的了的责任。 2.非法人口市场运作: 非法人口市场的供给者主要是犯罪组织,单个的犯罪

10、个人的情况比较少。犯罪组织一般说来有两种典型组织结构。第一种为金字塔式,这种组织内部存在着层级关系,结构类似于科层制。下层成员对整个组织的活动可能不清楚,结构上存在着核心化的高层。这样的组织形态通常出现在比较稳定的市场中,市场的需求比较简单和固定。低层不需要较多的知识和技巧,以比较低的参与度就可以完成整个组织的目标。这种形态的优点是可以比较好的控制组织,合理的整合和配置资源。在整个市场的竞争并不是很激烈时,这一形态的犯罪组织可以获得较高的效率。第二种为网络式,这种组织以扁平的、去中心化的结构为特征。其核心成员呈水平状分布,没有明显的高层。这种形态常出现在多变、不稳定、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其可以满

11、足市场多变的需求。组织成员的独立的决策、独立的知识储备使得他们可以很快改变行动,重新组织新的犯罪行动,这其实是对多变的市场和法律的一种适应结果。而且一旦犯罪行动被察觉或者有组织成员被抓获的话,这种组织也可以很快解散,以逃脱或将损失减小。实际上,以上两种犯罪组织结构只是两个典型,大部分犯罪组织都介于二者之间,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组织结构。犯罪组织的结构受制于多种因素,例如非法市场中的障碍、竞争者的数量、价格等。总之,犯罪组织的结构是多变的,从适应稳定市场的高组织化结构,到适应多变市场的动态网络。 非法人口市场要受法律对这一犯罪行为惩处力度的约束,而且的惩处对人口价格产生直接影响。法律的惩处以及执法的

12、力度同时影响犯罪组织的供给和人口市场的需求状况。而且合法婚姻市场的价格对非法人口市场的大小、价格都有着影响,同时合法婚姻市场又和犯罪组织的供给、市场的需求有着紧密的关系。 3.非法人口市场的需求: (1)婚姻需求和子嗣需求。这一类需求是满足婚姻市场或者是满足对子嗣的需求。有些地区由于地理、经济、人口结构、文化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法婚姻市场不能满足需求,或者合法婚姻市场的价格过高,引起对非法人口市场的需求。而传统的子嗣的观念在其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2)性产业需求。性产业的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现在还有许多争议,这一部分笔者就不妄发议论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们对性产业要求的提高,以及其产业

13、自身竞争的加剧,性产业逐渐专门化、多样化。这就要求有更多的人投入到性产业中去。而且在中国,传统的对妇女的性别歧视也使得许多妇女或者女童进入性产业中。在这里,性产业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它包括了性交易,同时也包括了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包括对儿童的色情剥削、儿童色情信息的制造和传播等。 (3)其他非法劳动力的需求。这一类需求包括强迫劳动、奴役,以及各种形式的非法的劳动需求。常常是非法控制人身自由,使劳动者处在被奴役状态,或者迫使劳动者进入“血汗工厂”残酷压榨,以及落入债务盘剥之中。 (二)现存问题的讨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口买卖现象的原因包括内生和外生两种,两种原因都在试图解释为什么事件

14、发生在某一特定群体而不是另外的群体,内生原因主要是以特定群体的特征来作为事件发生的原因,而外生原因则是从外部来讨论事件的发生。人口买卖的内生原因其实就是其迁移发生的原因,本文主要从推力和拉力来解释;而外生原因就是人口市场的需求,说到底就是人口市场需要特定的人群。 对人口买卖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口买卖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简单的消除方法不可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对第一个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我们不可能消除人们的迁移动机和行为,所以能做的只是尽量增加信息的流通的方法,通过建立合理的信息辨别机制完善各种流通渠道的管理,减少被害人做出错误判断的可能。而第二阶段问题就更复杂一些,对任何一个形成了的市场

15、的根除都是困难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一方面的努力。通过这么多年来的打击以及阶段性的“严打”并没有消除人口买卖市场,虽说我们常常听到许多辉煌的“战报”和成绩,但这恰恰反映出我们平时大量的隐案,也说明社区对这一市场的存在的默许,而且告诉我们非法市场的保护机制是有效的。这种由中央或地方执法机关发起的清扫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情况。特别是有为数众多的受害人拒绝或被迫拒绝解救。更进一步说,即使能消灭人口买卖市场,但犯罪组织还会改行从事其他的有利益的犯罪活动,因为买卖人口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犯罪问题,而是一个经济问题。 从近些年来“打拐”相关的报道来看,非法市场的需求开始多样化,从过去的比较单一婚姻需求和

16、子嗣的需求,转向多样化。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性产业的需求,有相当一部分的被拐人口进入性产业或落入性剥削的圈套,而且有些进入性产业的妇女拒绝解救。笔者认为,从长远的趋势来看,随着各地经济发展,信息流通和劳动力流动的加速,非法人口市场的婚姻和子嗣的需求所占的比例会减小,而性产业的需求将会增加。如果性产业真的进入自由雇佣制,被拐卖人口进入性产业可能是被迫的,但如果被害者不愿离开性产业,这就变成了一个对解救行动合理性的质疑。 五、结语 买卖人口是一个世界范围的犯罪活动,它影响了千千万万人的生活。在全球化的趋势下,犯罪也表现出全球化的特点,这已经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能解决的了的问题。也许行文至此,我们应该得出

17、一些对策和建议了,但我们对现在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还是如此的无知,对买卖市场的估计还是处于臆断,没有数据来支持我们的进一步研究和分析。也许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也可以提出大框架的建议和对策,但笔者认为,这一切都是梦呓,于事无补。特别是国内许多学者的建议很难落到实处。犯罪行为的经济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即使犯罪组织放弃了人口买卖,他们还会找到其他的利润丰厚的“事业” 。犯罪组织如何运作、如何协调、如何进行资源的整合,对这一切我们还知之甚少。所以,笔者认为,更广泛的和深入的研究才是最好的应对之策。 注释: 在这里不得不讨论的是未成年人的问题,由于买卖市场上未成年人口的存在,这就对理性的假设的成立提出

18、了疑问。然而,未成年人迁移决定常常是有其亲属或其他相关人做出的,其也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过程。当然,如果是以强迫或抢夺的方式对待为成年人或婴幼儿的话,就无从谈论理性的问题。为了方便起见,本文将不讨论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梦石、卓然主编.人心不古中国当代社会问题透视.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 2崔南山主编.刑事犯罪案例丛书拐卖人口罪.中国检察出版社.1992. 3伍柳村、周应德主编.拐卖人口犯罪的调查与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 4袁娥、杨镇宇.当前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拐卖妇女犯罪活动分析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1. 5孙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与思考.社会.2001. 6王冬玲、何淑文.打拐留下的疑问.中国青年.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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