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 CDM 下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及未来发展对策浅析摘要清洁发展机制(CDM)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碳交易的重要形式。基于全国 CDM 项目有关数据,文章对我国 CDM 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市场机制、重要作用与局限性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未来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CDM;碳排放权;市场机制;对策 科学与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类社会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凸显的环境和资源问题。这些问题中,由于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而引起的全球变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社会长远发展不可忽视和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国从 2006 年开始就超过美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也是全球温室气
2、体减排潜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同时我国政府承诺到 2020 年,我国的碳排放强度将比 2005 年降低 40%-45%。这意味着我国在世界范围内是重要的碳排放权交易的供给方,并为主要的发达国家所看好。而清洁发展机制(简称 CDM)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碳交易的重要形式。因此,在当前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发展战略的大形势下,对我国 CDM 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市场机制、发展局限性和发展对策进行研究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清洁发展机制概述 (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及构成概述 1992 年 5 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出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3、的国际公约;1997 年, 京都议定书 (简称议定书 )进一步将温室气体减排法律法规化;2009 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则商讨了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 2012 年至 2020 年间全球范围的减排方案。 议定书同时创造了一种新的交易对象:碳减排额度。即通过市场机制,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 议定书也建立了三种国际合作减排机制,一为 CDM,二为国际排放贸易机制(简称 ET) ,三是联合履约机制(简称 JI) 。这三种机制中,只有 CDM 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的交易,即某一缔约国(一般为发达国家)与某一非缔约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在清洁发展登记处的减排单位的
4、转让,在非缔约国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协助缔约国通过此机制项目获得“核证减排量(CERs) ,以降低缔约国履行联合国框架公约的成本” 。这三种机制将碳交易分为两类,一类是以 CDM 和 JI 为主的基于项目的减排交易形式;一类是以 ET 为主的配额型交易。目前世界上的碳交易所则共有四个: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英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 (二)清洁发展机制概述 CDM,英文为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其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使
5、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减排并从中获益,发达国家缔约方亦由 CDM取得排放减量权证,以履行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CDM 是一种基于项目基础上的配额交易,其指标减排量是由具体的减排目标产生的,每个项目的完成就会有很多的信用额产生,但项目下的减排量必须经过核证,即所谓的“核证减排量(CERs) ”。 二、CDM 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自 2011 年 11 月起,国家发改委即已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 年6 月以来,7 个试点省市相继启动交易。纳入 7 个试点碳交易平台的排放企业和单位
6、共有 1900 多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合计约 12 亿吨。据报道,截至今年 6 月 26 日,上述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二氧化碳约 2509万吨,总金额约 8.3 亿元。除了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国际市场上我国也是最大的 CER 供给国。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的 CDM 项目提供了全球 70%左右的 CER 需求。巨化股份、三爱富是国内最早涉足CDM 项目的上市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建立的环境交易所已经开始担负起参与国际碳交易的功能,但年均碳交易额为 22.5 亿美元,远低于国际上 1500 亿美元的总规模。围绕 CDM 项目中介、咨询等服务,兴起了北京天擎动力国际清洁能
7、源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易澄信诺碳资产咨询有限公司、清能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湖南省 CDM 项目服务中心等一批机构,部分机构甚至开始实施上市计划。 (二)我国 CDM 项目交易现状 2002 年,我国与荷兰政府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 ,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始进入 CDM 交易系统。至 2006 年,我国已经成为 CDM 项目的第一大输出国。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5 年 5 月 5 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 CDM 项目已达 5073 个;至 8 月 16 日,已获得 CERs 签发的中国 CDM 项目有 1456 个。 这 5073 个 CDM 项目
8、主要的减排类型集中在 HFC-23 分解(11 个) 、N02 分解(43 个) 、甲烷回收利用(476 个) 、节能与提高能效(632 个) 、垃圾焚烧发电(54 个) 、燃料替代(51 个)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3733个) 、造林和再造林(5 个)以及其他类型(68 个) (见图一)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项目主要围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中心,比例高达 74%,可见我国仍然是能源消耗大国,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定能够大幅度减少我国碳排放总量。节能与提高能效项目占 13%,甲烷回收利用项目则为 9%,这两类项目体现了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以此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大趋势。 经济的发展水
9、平对 CDM 项目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从我国 CDM项目在各省份的分布即可看出(见表一) 。由表可知,CDM 主要集中四川、云南、内蒙古、甘肃等地,并非发展迅速的工业化地区,这是由于落后省份虽然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但资源也相对廉价;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政府的鼓励政策,如西部大开发战略。 三、CDM 下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机制浅析 (一)交易价格的决定机制 首先,碳排放权和其他的普通商品一样,它的核心价格也是由市场中的供给与需求两种力量共同决定的。但碳排放权又具有特殊性:第一,因碳排放权是一种无形虚拟的商品,故其主要成本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生产成本,而是由巨额的交易成本和减排成本构成;第二,碳排放权可以
10、成为是国际政治博弈的产物,因此国内外政策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综上,需求因素(发达国家的减排任务) 、供给因素(我国供给方的交易成本和碳减排成本)和其他因素(国家政策)三个方面共同影响和决定了 CDM 价格。 (二)交易市场的风险机制 CDM 是基于项目之上的碳排放权交易,故其有着项目在实施时产生的各种风险,如审批风险、注册风险汇率风险等。作为市场上交易的商品,CDM 也存在市场风险,又因其属于远期交易,项目交易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使得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面临很高的时间风险和违约风险。CDM 是国家间进行博弈后的产物,各国的国家政策会对项目的实施有很大的影响,故而政策风险也是 CDM 交易市场上需
11、要注意的方面,如国际碳减排政策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发展政策等。除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自然因素对CDM 也有着一定程度的限制,即不可抗力风险,如自然灾害等。 (三)交易市场的绩效分析 当一个 CDM 项目完成后,必然会给项目干系人带来相关的利益和影响,也就是 CDM 交易市场能够带来的绩效。受影响方可以主要分为需求方(发达国家)和供给方(发展中国家)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绩效就是帮助其完成减排任务。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CDM 带来的绩效显然是更深远的。 对我国而言,大量 CDM 项目的成功交易,给我国带来了经济、技术、环境等方面的发展和进步。首先,可以为项目实施地区带来经济效益,巨额的资金流入我国
12、,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前文提到很多项目在我国较落后省份开展,这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其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项目合作,势必会伴随技术转移(如先进的低碳技术转移如中国) ,能够给我国带来相关科学技术能力迅速的提升。再次,CDM 还可以带来其他绩效,如为我国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事业发展中作贡献;促进国内碳金融产业的新发展等。 四、我国清洁发展机制的重要作用与与局限性 (一)我国发展 CDM 交易市场的重要性 发展 CDM 交易市场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但其背后是巨大的能源消耗作支撑。高能耗、高温室气体排放的现象屡见不鲜,治理温室气
13、体等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同时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我国必须坚定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参与 CDM。一是因为 CDM 建立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二是因为 CDM 项目本身就能够减少国内温室气体的排放。 我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自 CDM 生效来,我国就一直是实施 CDM项目的首选地,这是因为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能源技术水平较落后,低能源利用率使得我国在实施碳减排任务时边际成本较低;第二,我国制定的政策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发展为主,能够给项目需求方提供较稳定的投资环境,这是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结果的重要基础。 发展 CDM 交易市场是应
14、对国内外的压力的必然举措。2007 年以来,我国就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这使得我国在全球气候谈判大会和碳排放发展中都受到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指责和制裁,如美国运用碳关税来进行国际碳贸易保护。对于国内而言,压力主要来自两面:一是我国继续解决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发展方式;二是我国在 2009 年提出了自愿减排目标,即到 2020 年国内单位 GDP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 2005 年下降 40%-45%。此目标的提出要求我国做出高质量的应对,CDM 就是非常高质的途径和方法,这同时也是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的重要环节。 (二)我国发展 CDM 的局限性 发展中国家的弱势地位。CD
15、M 的存在依赖于发达国际在京都议定书下作出具体减排任务的承诺,这样的内在机制使发达国家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则位于产业链的最低端,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具体而言,CDM 的各项审批标准由发达国家制定,其审批机构大部分也都在国外,所以在我国进行的 CDM 项目其注册过程之复杂、耗时之长、成功率之低,都是目前 CDM 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模式单一导致收益率较低。CDM 仅有一种交易模式,即低碳项目投资。该类项目一般都耗时较长,项目实施时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各方考核和咨询的成本,使得 CDM 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居高不下,这些大部分都要由发展中国家来承担,导致我国通过 CDM 项目获得的收益降低,
16、效果打折。 项目实施中存在局限性。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CDM 项目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但并没有对判断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标准做具体的规定。所以,承接 CDM 的国家拥有极大的自主决策权,这种权利导致我国某些地区或公司,为了获取项目带来的投资资金,不惜以牺牲本国的可持续发展为代价将某些非 CDM 项目包装成了 CDM 项目。 五、我国 CDM 未来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引导、市场机制主导 CDM 项目能否成功交易,基于交易双方国家的谈判和博弈,这也说明,未来我国的 CDM 项目发展仍然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有效引导。在我国,可以利用一些省份的地理、环境和资源优势,提供税收支持,制定相关
17、优惠政策,鼓励当地积极开展和调控与 CDM 相关的招商引资项目,这样不仅可以降低项目成本,同时也能够对 CDM 进行统一的管理和集中调度。当然,国家应该起引导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在项目具体交易实施时,仍应该遵循市场主导的原则,才能使资源达到最优配置。对于国内相关企业而言,在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中,应随时关注国内外谈交易市场的相关政策;同时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防御机制,理性地选择和承接项目,这样,才能够在碳交易市场中占据一席之位。只有市场中的各企业不盲目随流,整个 CDM 交易市场才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 (二)遵循循序渐进的发展模式 虽然 CDM 已经发展多年,但是相关的经验和制度仍然
18、存在缺点和不足,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和进步。对于我国而言,继续重视经济发展、注重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才能够在国际上有越来越高的话语权,才能够争取高科技、高质量的 CDM 项目。忽略我国发展现状,盲目承接项目、只看数量不看质量,只能是自食恶果,出现“低处果实先被摘掉”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与国际接轨 针对我国仍然处于碳交易产业链的下端,在国际市场中处于劣势低位、参与程度较低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而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进步。除了借鉴国外的成功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应看到 CDM项目在我国各地区的分布特色,针对不同省份的优略势,应制定相对应的鼓励政策和办法,这样才能够与国际市场接轨,且不失国家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