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标准工时订立难以“一刀切”香港上班族普遍超时工作 在香港, “手停口就停”的危机感长盛不衰。每个人都有投资观念;艺人们永远为了工作而不敢恋爱和休息;兼职和充电是工薪族的两翼;“开 OT(加班) ”是香港人的口头禅;快餐型报纸总是销量最大;为了不影响工作,香港人的餐桌上几乎没有酒精度,只有麦芽度。 早在 2004 年,香港城市大学就进行了一项港人超时工作的调查。调查显示,港人工作时间为全球最长,每周平均工作 51.3 小时,以每周休息两天计算,每天工作时间超过 10 小时。其中,约 24%的人每周工作 50至 60 小时,12%的人超过 60 小时。 八年后,这种长工时情况没有任何改变。20
2、12 年 3 月,香港工联会的一项调查显示,过半数全职女性,每周平均两天要超时工作,重灾区行业是文职、零售和饮食业。根据调查结果,62.1%的文职人员须超时工作,其次是 53.3%的零售百货以及 45.5%的饮食从业人员。工时过长令不少单身女士即使有工余时间,也宁愿休息、不去谈恋爱,最后被贴上“剩女一族”的标签;至于已婚女性,10.4%表示工时过长使婚姻生活亮起红灯,8.3%因此考虑是否生育,15%在职妈妈无法兼顾照顾子女与工作。过长的工时和工作压力直接影响了香港的生育率。工时过长影响上班族的正常作息和生活,也大大延后了结婚年龄和降低生育意愿;长工时也引起家庭和医疗等一系列问题,最常见的是独留
3、儿童在家、夫妻子女缺乏沟通以及长期病患问题。这些最终也会削弱劳工的生产力和影响整个经济体的健康。 为改变这一现状,2013 年 4 月 9 日,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宣布成立,希望在三年内为香港工时问题定出未来方向,包括研究标准工时立法的可行性。首任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当时就提出了明确的目标:每周基本工时定在 44 小时左右,超时补薪则不少于时薪的 1.5 倍。 如何立法存争议 但事实上,对于标准工时是否立法,如何立法,直存在着种种争论。 2012 年,香港七大商会(香港总商会、工业总会、中华厂商会、中华总商会、雇主联合会、地产建设商会及零售管理协会)就曾以标准工时立法将破坏香港自由经济体制为
4、由,发表反对立法声明书。 2013 年 8 月 16 日,香港总商会总裁袁莎妮公开发表反对标准工时立法的声明,称香港如果推行标准工时,市民下班后就找不到还在营业的饭店吃饭,也找不到还在营业的商场购物。 香港饮食业职工总会主席郭宏兴表示,现时饮食业大部分员工,包括楼面和洗碗,都以时薪计算,因为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他说有时餐厅生意好,员工须工作 16 至 17 小时,但有时候生意淡静,工作时数则会减少,员工基本上没有固定工时。故他认为标准工时立法未必得到饮食业雇主支持,需与各界商讨。 香港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则希望雇主多考虑员工因超时工作而引起的家庭、工伤等社会代价,认为标准工时非洪水猛兽。 香港建造
5、业总工会理事长周联侨指出,建造业工作时间较其他职业稳定,特别是文职人员,地盘工人一般“朝七晚七”工作,不少文职都是“有返工无放工” ,故他认为最重要超时工作要有“补水” ,否则会无人愿意工作。他说长时间工作会影响员工身体,亦缺乏家庭和进修时间,希望社会各界商讨有关标准工时立法,对雇主雇员都有好处。劳方代表吴秋北表示,希望能加快进度落实具体方案。 反对标准工时“刀切” 2014 年 1 月 28 日,标准工时是杏立法的讨论终于进入公众咨询阶段。7 月底,标准工时公众咨询期正式结束。 今年 3 月 18 日,标准工时的立法有了新进展。标准工时委员会达成共识,研究立法规管香港所有雇佣合约。梁智鸿表示
6、,进行 40 多场的咨询、详细研究和住户调查后,委员会认为首要考虑立法,订立清晰的雇员雇主合约,双方要写清楚工时,超时工作、吃午饭、工作及休息时间,详细的内容细则要再讨论。至于雇主一旦违反合约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他说,如何订立细则要留待政府处理。委员会同时认为,立法时难以“一刀切”订明全港统一的标准工时。 目前的争论点在于要不要“一刀切”立法。数据显示,港人每周工作时数平均为 49 小时,高于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 40 小时,香港人工时之长居于世界前列。更严重的是,在曾经超时工作的雇员中,约有 51.6%的雇员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多劳不能多得,又赔上时间和健康,这对雇员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 劳方
7、担心,如果不一刀切,即使在合约中列明工时,雇员亦得不到超时补水,只会导致“有雇主讲,无工人讲”的情况出现。 对资方来说,由于各行业情况不同,就不同行业划定统一的标准工时,对雇主及雇员来说并不合适,有违自由经济体系规律,又会进一步助长雇主改聘临时或兼职工、最终令年纪大、学历低的雇员遭殃,更会给长期人手短缺的行业火上浇油、加大企业困境,不排除有些企业会裁员或倒闭,最后受害的还是雇员。 上任香港工业总会主席刘展灏曾表示,工总不认同现阶段就标准工时刀切立法。他指出,设立标准工时的原意是让雇员达到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平衡,但仍不能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雇主加钱容许员工加班工作,员工仍然不会有健康而平衡的
8、生活,也不会有时间陪家人,根本达不到原意。 ”香港已有最低工资,若再设立标准工时,会改变劳动力结构,假设划线保障 1 万港元工资的雇员有标时,1.2 万港元工资的人便会问:“为何不一并保障我们?”如此类推会使标准不停变更。 标准工时订立牵涉范围极广 事实上,标准工时因牵涉范围极广,涉及多个工种,简单刃切并非合适做法。为此,9 月 30 日,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举行第 15 次会议,再次讨论由不同薪金、工时和超时工资组成的 27 个组合下,标准工时对雇员、雇主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首席经济主任侯家俊指出,27个组合中,影响最大的是“月薪 1.5 万港元或以下、每周工
9、时标准 44 小时、超时工资 1.5 倍”的方案:经济温和增长 2%时,将推高物价水平2%,潜在基层岗位流失约 11,600 个;经济零增长时,对通胀影响较低,但潜在基层岗位流失将达约 34,400 人。 侯家俊指,标准工时“补水”将使企业每年薪酬成本增加 1.03 亿港元至 103.8 亿港元;如果企业以盈利抵消薪金开支增幅,转盈为亏的企业数目约有 2,200 至 7,000 家,这些企业共聘用约 14,000 至187,000 名雇员;如果企业削减工时至标准工时,并另聘人手,所需等量全职工作数目约为 17,100 至 194,500 个。 侯家俊表示,企业营商以求获取盈利,当面对成本上涨,
10、一般会以不同方式应对,包括提价、减低盈利、重整人手架构等。一旦经济步入衰退,企业提价能力大不如前,雇员被减工时或失业的风险便会增加。对未能以提价方式将上涨成本全数转嫁的企业,成本增加会导致盈利空间收窄,继而影响行业持续营运能力,甚至影响香港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和经济活力。企业可调整营运模式以提升营运效率和减省雇员薪酬成本,但可能因此影响雇员的收入和就业前景,加上中长期香港面对劳动人口萎缩的挑战,或会进一步加剧工资与通胀互相追逐的情况。 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认为,必需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小心顾及不同情景对劳资双方潜在利益的影响。标准工时立法,将令部分受惠雇员工资增加,生活质量有所改善,但有的雇员将承受工时被削减、甚至失业的风险。有的企业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继而推高物价水平。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案。 对此,梁智鸿表示,所有方案均以数据为依据,接下来会进行各方咨询,预计明年 3 月向特区政府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