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小贷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与思考摘 要: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资金补充作用,其创立给民间融资带来了新活力。为进一步了解石嘴山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近期,人行石嘴山中支通过发放调查表、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全部 25 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本文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一)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自 2007 年 2 月辖区第一家小贷公司宁夏光辉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到 2011 年末,小贷公司数量迅速上升至 25 家。其中,7 家为股
2、份有限公司,18 家为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数 300 余人,资产总额 15.11 亿元,实现净利润近 3000万元,上缴所得税、营业税 1364 万元,注册资本总额 13.73 亿元。注册资本超过 5000 万的有 16 家,超过 1 亿的有 4 家,资金实力较雄厚的(注册资本超 1 亿元的)公司占 16%。调查中,19 家小贷公司认为机构数量已经饱和,占比 76%;4 家认为还有发展空间,占比 16%;2 家选择“不好说” 。 (二)股东控股比例较高,自然人注资特征明显。调查显示,辖区小贷公司第一大股东普遍持股比例较高,有 4 家公司仅有一个股东,控2股 100%,控股比例 99%的 1 家
3、,控股比例 80%的 1 家,剩余为 65%以下:在 50%-65%(含)的有 4 家,40%-50%(含)的 6 家,30%-40%(含)以下的 4 家,控股 30%(含)以下的 5 家。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大多在80%以上,反映出辖区小贷公司发起人较少,股权多集中于少数股东。据对其中 22 家公司的股东结构调查,仅有 6 家小贷公司由企业注资,其余16 家全部为自然人投入。企业注资金额占全部小贷公司资本的 22%,与一些发达省份相比,比例明显偏低。 (三)贷款规模快速扩张,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输血明显。截至2011 年末,全辖 25 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 11.2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
4、81 亿元;当年累计发放 15.36 亿元。调查显示,贷款对象选择“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的 14 家,占比 56%;“以三农为主”的 8 家,占比32%;“以小微企业为主”的 1 家,占比 4%;以“任何企业或个人”的 2家,占比 8%。涉农贷款占比整体较高,有 15 家小贷公司涉农比例均在70%以上,2 家在 90%以上;位于城市区域小贷公司的涉农比例相对较低,最低比例为 22%。 (四)贷款“小额、分散”特点明显,个人贷款占比较大。2011 年末贷款余额中,单笔低于 10 万元的 0.95 亿元,占比 8.4%;低于 50 万的7.72 亿元,占比 68.5%;高于 50 万的 2.61
5、 亿元,占比 23.1%。最高单笔贷款金额 60 万元,最低单笔贷款金额 1 万元。最高利率 26.26%,为年末基准利率的 4 倍,最低利率 4.46%,为年末基准利率的 0.7 倍。贷款客户中,个人贷款客户 6011 个,金额 11.25 亿元,占比 99%。虽然以个人名义贷款,但实质上更多资金注入由其经营的小微企业中。 3(五)营销模式灵活,审批流程简便。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实行不评级、不授信的营销形式,打破了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具有方式简便、高效快捷的特点。借款人从贷款申请到发放的平均时间有 13 家公司选择“3 天以内” ,12 家公司选择“4 至
6、 7 天” ,最短的当天完成审批发放。从贷款期限看,180 天为最受欢迎期限品种,最长期限为一年,最短 5 天。贷款期限短,贷款风险相应较低,贷款回收较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身发展方面。风险控制意识较强,但风险控制措施有限。小贷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是公司股东,为了资本安全和赢利最大化,其风险管理意识普遍很强,均制定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业务操作流程,部分公司还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但限于专业人才缺乏及人力资源不足,信贷风险管理力量总体仍显薄弱,措施欠缺。主要表现在:一是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设立风险控制部门,不能对经营风险进行预测、识别、监测、检查和控制,风险
7、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业务部门,难以形成风险监控合力。二是信贷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未能像商业银行一样向贷款企业派驻信贷员,对企业贷款进行严密监控。三是个别贷款审批存在“一言堂”的现象,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调查中,能够建立较为详细信用档案的小贷公司 9 家,比较简单的 15 家,未建立的 1 家。按时还贷的比例达 100%的有 3 家,在 80%-100%的有 13 家,50%-80%的 8 家,50%以下的 1 家。四是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4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小贷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4员工素质培养方面较为薄弱,存在员工违规操作、非正常的“跳槽” ,带走原有客户和公司商业
8、秘密等现象。 保证贷款为主要放款方式,个别公司信用贷款占比较高。与正规金融机构多采用抵(质)押贷款形式不同,小贷公司的客户群体大部分是无法提供合格抵押物及担保的银行淘汰客户,因此针对多数客户只能采用保证贷款形式。截至 2011 年末,小贷公司保证贷款占比高达 80.2%,高于抵押贷款占比 70.4 个百分点。另有 3 家小贷公司信用贷款占比超过70%,对防控信贷风险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外部环境方面。向金融机构融资困难较大。截至 2011 年末,辖区小贷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 7000 万元,比 6 月末减少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融资比例极低。据调查,在资金来源渠道极其狭
9、窄的情况下,小贷公司均强烈希望能从金融机构获得批发贷款。调查显示,辖区小贷公司通过自身努力向金融机构获取贷款比例极低,其余全部为自治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牵线搭桥,与大型银行签署协议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批发贷款。向金融机构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将小贷公司视同为一般工商企业,不能采取同业拆借方式批发贷款,需要合格、足够的担保或保证,小贷公司往往难以提供;二是辖区地市级(含)以下大型银行不具备此类贷款发放的审批权,需要省行批准,贷款申请层层审批,耗时长,不确定因素多;三是近期银监局加大了对此类贷款的风险防控力度,贷款申请难度随之提高。 征信系统无法惠及,贷款风险防控难度加大,成本上升。据调查,部分企
10、业或个人利用小贷公司缺乏征信系统等资信监测措施的漏洞,采取同一抵押物到多家小贷公司5重复抵押的方法获取贷款。在谋取贷款手段上采取“广种薄收”的做法,增大了小贷公司的风险程度。在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小贷公司往往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覆盖风险,随着利率的不断上涨,相应加快了风险积聚的程度,最后可能导致利率杠杆失调。另外,多数小贷公司为了弥补信用体系缺失的风险,在贷前调查上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增加了放贷成本。 职能定位矛盾导致小贷公司承担的责任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对等。宁夏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面向“三农”发放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 70%,要求小贷公司
11、努力扩大“三农”及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而另一方面,小贷公司经营金融业务不属于金融企业的尴尬职能定位,导致其在多个方面均未能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一是在银行的存款仅按一般工商户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远低于金融企业同业存放款项利率,也不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率高;二是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融资时,无法享受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优惠,只能按一般企业贷款利率执行,融资成本较高;三是既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也不能享受各种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补贴资金,却要按一般企业缴纳税费,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税费负担较重,平均税负在 33%左右。小贷公司的初始资本金全部为民间资本,有着强烈的逐利性,职能定位矛盾与政策待
12、遇上的显失公平,导致小贷公司一方面将市场定位逐渐偏离了周期长、效益低的“三农”经济,经营中侧重于短期功利性目标。另一方面不断提升贷款利率,通过追求更高利润来覆盖税费和成本,侵蚀了借款人的经营成果,增大了贷6款违约风险。 (三)外部评价方面。此次调查中,笔者还调查走访了一些市民、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主、金融机构信贷人员等。60%以上民众对小贷公司的发展并不看好,90%对少数小贷公司高息吸存、高利放贷有所耳闻,部分被访者的亲朋好友还参与其中。据反映,存款利息基本在 2 分左右,最低 1 分,最高 2.5 分,年化利率在 10%至 25%之间,贷款利率上浮超过4 倍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位曾在商业银行任职
13、的现小贷公司信贷人员对小贷公司没有建立稳健的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措施以及急功近利的做法感到不安,对小贷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了担忧。部分小微企业业主虽然在小贷公司解决了资金紧张之忧,但对其社会形象并未给予肯定评价,企业要求小贷公司严守其贷款秘密,因为在他们看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才会到小贷公司贷款。 三、政策建议 (一)强化风险监测、评估与控制。小贷公司应积极吸纳专业管理人才,健全风险监测评估机构,科学管理风险,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同时,应适当提高其风险拨备率,建议按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原则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另外,在目前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条件尚不具备,无法完全比照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的前提下,建
14、议成立全国性或区域性专门机构,专司科技程序开发以及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工作,为小贷公司提供信用信息、技术支持。同时,小贷公司应建立自身的信用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地开展信贷资信评估。加强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强化人员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切实防范道德7风险。 (二)强化创新,拓展生存空间。小贷公司在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规范发展的同时,应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并重的原则,强化创新意识,克服低效同质化竞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注重细分市场,开发多种创新产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多品种信贷服务,并充分发挥放贷流程“短、平、快”的优势,及时“解渴”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15、活跃地方经济。 (三)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提高生存能力。有关部门应出台政策规定,提供和明确小贷公司向银行的融资保证,允许小贷公司与银行联合发放组合贷款,以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获取银行贷款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经营成本,解决小贷公司只贷不存、资金回流缓慢的问题,提高小贷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四)尽快解决小贷公司身份定位问题。小贷公司在很大程度上经营的是金融业务,而在性质上却又属于一般工商企业,矛盾显而易见。建议尽快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法 ,赋予其相应的金融企业法律地位,解决其身份定位不明问题,为保护小贷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其次,放宽对村镇银行发起人的条件限制,放开小贷公司股东资格限制
16、,为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化提供宽松便利条件。 (五)出台和落实综合优惠政策,扶持小贷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税率及税收减免、优惠利率等政策扶持上,比照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同等待遇。除国家层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外,省级政府也应当加大对小贷公司的扶持力度,不断为小贷8公司减负,支持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新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更好地服务与小微企业发展J.西部金融,2012, (4):6-9。 2黄金木,阮文红.微型金融的实践与认识N.金融时报,2011-6-13。 3钱玉华.小贷公司境遇N.农村金融时报,2012-6-4。 4汤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需疏堵结合J.中国金融,2011, (10):23-24。 5于荣玲.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经营管理者,2010, (22):213-215。 责任编辑、校对:杨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