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笔迹鉴定中书写习惯和差异点的思考摘 要 笔迹鉴定在文件检验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受到了广泛关注,但其鉴定意见也有很大争议。笔迹鉴定过程中笔迹特征的差异点评断是否存在规范的标准,如何准确分析差异点,如何通过笔迹分析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等,是笔迹鉴定意见在司法鉴定领域及证据制度方面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关键词 笔迹鉴定 书写习惯 差异点 作者简介:刘媛媛,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2013 级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6.058 在司法鉴定实践中,笔迹鉴定人多数是利用科学技术知
2、识,凭借鉴定实践所获得的经验的积累,对受理的案件中的笔迹进行检验分析,从而得出笔迹鉴定意见。但凭经验做出的鉴定意见往往缺少客观的科学标准进行评断。在笔迹鉴定的过程中可以看出笔迹检验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分析与利用笔迹特征进行同一认定是否有足够的说服力;对于笔迹中存在的差异点的评断有没有标准的规则,能否对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数量进行量化,对笔迹特征质量的评断是否有科学理论性的标准;对于笔迹鉴定意见的正确与否有没有评判标准等。以下主要从笔迹鉴定中书写习惯的分析及差异点评断两方面问题进2行讨论。 一、书写习惯的分析 在个体的书写技能达到一定程度,经过不断地练习并且反复进行书写实
3、践,逐渐熟练之后,那部分固定下来的,一时难以改变的书写技能称之为书写习惯。人的书写习惯是一种复杂的技能活动习惯,通过书写活动表现为笔迹。深入了解书写习惯与笔迹之间的关系及二者特点的反映,对于笔迹鉴定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书写习惯的形成及特点 1. 书写习惯具有特殊性和共同性。书写习惯的形成经过初学、提高和定型三个阶段,从识字、开始学习写字到书写日渐熟练再到书写基本稳定、成为自动化的过程。人在长期的学习及书写练习过程中,在大脑中形成了一套复杂的书写系统,由于个人素质、家庭教育等外界因素影响的不同,语言文字社会规则无法完全限制个性的发展,每个人形成了各自特有的书写习惯。然而,在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一
4、致,人与人共同教育与生活环境相联系的背景下,不同人的书写习惯之间存在或多或少的相似之处。 2.书写习惯具有独立自主性和能动性。书写技能一定程度上受书写人主观意识的控制,但不可能被完全影响。人在正常书写时,通过人体反馈系统快速连续的自动化调节,大脑会调动前期储存的文字语言信息,将其运用于书写活动中,使书写成为一个自动化的过程。刻意地改变书写习惯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竭力抑制自动化的书写系统运作,这样的行动难以持久,因此,书写习惯是相对于书写人主观意识独立存在的。3在遇到不同书写条件等情况的阻力与干扰下,通过书写规则的制约、视觉及运动觉的调控和大脑机能的整体协同作用,书写习惯虽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变化
5、,但仍能表现出其特点。 3.书写习惯具有多变性和相对稳定性。随着个人自身的发展,书写习惯也会发生变化。书写人经过不断学习与反复练习,书写水平逐渐提高,大脑储存的语言文字信息日益丰富,语言的表达更加准确。在此过程中,书写人有机会接触到新的字体等书写形式,摹仿别人的字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身的书写技能,使书写技能由单一发展成多样,在笔迹中反映出新的特点,新旧特征交替甚至旧特征逐渐被完全取代。如果书写人的机体功能出现障碍或者在较长时间内不从事书写活动,原来的书写系统的运行得不到继续强化,书写水平会逐步下降,书写技能也会部分退化。然而,在语言文字社会规范发展缓慢的阶段,加上大脑的书写系统也不会完全丧
6、失功能,书写人的书写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不会完全改变,会相对稳定地保存下来。 (二)分析书写习惯需要注意的问题 人在长期书写活动中保持自身特殊的书写习惯,综合不同时间阶段的个人笔迹可以分析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但这一书写习惯的分析需要充足的笔迹检材,加上在根据笔迹特征的反映性分析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过程中缺少一定的标准,因此,是否需要通过数学方法统计书写人不同时期的笔迹特征来进行书写习惯的归纳分析是笔迹鉴定中存在的一个问题。 其次,由于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书写人前后书写4的笔迹时间间隔越长,笔迹变化越大,反之,变化越小。那么,在分析时间间隔较长的笔迹时,若笔迹检材与样本时间间隔较长,二者
7、是否符合检验鉴定条件?如果提供了书写人不同时期的笔迹检材,但该检材在时间上没有连续性,是否无法分析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然而,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笔迹样本不够充分。因此,在分析笔迹特征时,当某两个时期的笔迹特征出现较大差异,后期的笔迹中出现前期不存在的特征时,不能单纯地将原因归为不是同一人书写,而排除同一人书写的可能性,应尽可能多的补充笔迹样本,分析其后期特征的突然出现是否与更早期的书写习惯有关,例如书写人早期练习过一段时间的隶书,但其隶书的书写并不是非常规范,虽然后期不再继续练习,而是转为学习行书,但由于书写人已经掌握了隶书字体的书写技能,这便会在其大脑中留下深刻印象,即使其较长时间不再书写隶书
8、,但一旦书写人有意识地去书写,隶书的特征仍会出现在后期的笔迹中,只要该特征出现,就应视为书写人固有的笔迹特征。 二、 差异点的产生及评断 (一)差异点的产生与分类 差异点是指检材与检材、检材与样本之间笔迹特征的不同之处,由于笔迹的形成是一种意识活动过程,因此不仅是不同人的笔迹会产生差异,同一人前后连续书写的同一字也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笔迹中差异点的存在是必然的。 1.非本质性差异:非本质差异是指同一人的笔迹受到主观或客观原因的影响而产生的差异。由于书写人书写习惯的自身变化,书写习惯的5反映性差异,书写条件的不同,书写人的生理状况的变化及书写人偶然性笔误等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必然会导致笔迹差异的存在。书写活动本身就是随意的,具有自主性,加之书写人心情的大起大落等变化、有故意伪装的目的这些主观因素的存在,也会引起笔迹特征的变化。换言之,在任何情况下,同一人书写的笔迹一定会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可能表现在字体、字形、运笔方式、笔顺、书写速度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