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推进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思考摘 要: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政务公信力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灵魂,但由于历史积淀和制度性约束、信用制度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政府和司法作用的缺位失位、宣传教育背离核心价值观,致使我国社会诚信缺失已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使我们生活在异常紧张的空气中,导致的损失和危害令人触目惊心,推进我国社会诚信建设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关系我国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议要通过道德、法律、行政手段和政府自身建设,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诚信缺失的问题,逐步建立起我国社会诚信体系。 关键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迫切需要。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也必然走向信用经济。市场化改革与企业诚信建设这两个过程应该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企业信用缺失不但妨碍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增长,而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市场经济采取自愿平等交换方式,是一种形式平等的经济。要实现平等性,除了法律赋予每个市场主体平等权利外,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市场主体之间能以诚相待,诚信交易,任何一方的欺诈都将导致交易关系的最终消亡。同时,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经济。信用制度的产生,大大拓展了资本的空间,也加强了市2场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没有诚信原则就没有市场经济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效率,也就
3、没有市场经济的生命力。 “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 ,既是千古经商法则,更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措 施。政府公信力指的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孔子在论语?颜回中论述道“如果没有人民的信任,国家就无法生存。 ”,认为“信”比军队、粮食还要重要。战国时的商鞅, “徙一木棍而赏重金”是诚信,他的“非常之举”为变法革新鸣锣开道,从而打下了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基础;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 400 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导致了西周灭亡。中国自古“以吏为师” ,
4、政府的一举一动不仅影响到其自身形象,还会成为普通群众做人做事的标准。一个恪守诚信的政府,其所作所为为人民所信,政策实施时面临的干扰和阻力也会减少许多,政务目标更容易实现。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就是要求政府说话办事都要“言必信,行必果” ,如此方能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政务畅通和人民利益。 (三)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诚信友爱是人际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和谐的灵魂。中国的传统文化充分重视诚信在人际关系中的价值。诚信,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诚”即真实不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做到表里如一。否则,欺名盗世,自欺欺人,会导致个人内心的失调和人格的分裂,人际关系紧张,失去友情,成为孤家
5、寡人。 “信” ,主要指在与他人交往中应讲信用,遵守诺言。孔子极为3重信,他强调做人要“言必信,信必果” 、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若不讲信用,就无法做人行事。在诚与信的关系中,诚是信产生的基础和原因,自己以诚待人,必然获得他人的信任。同时,信是诚的具体表现,信体现诚。在社会中生活,只有将自己的真实展示给他人,才能够嬴得他人的信任,才能够彼此信任。诚信是双方是全社会的,每个人诚信的总和才构成社会的诚信,人际信任能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当前我国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及危害 (一)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1)经济生活中存在的
6、不诚信现象。2012 年中国青年报一项调查显示,国内 99.5%的人遇到过造假,78.8%的人认为造假已成中国之痛。1)在产品信用方面:一方面是这些年虚假的广告宣传让人眼花缭乱,屡屡上当。另一方面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各种制假售假手法花样百出。毒大米、毒瓜子、泔水油假冒伪劣正困扰着每个人的生活,不敢吃、不敢穿、不敢行、不敢住。2)在商业信用方面:这些年各种商品流通过程中、经济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坑蒙拐骗行为成了一些人发财致富的“法宝” ,合同诈骗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大毒瘤,还有各种企业之间的三角债、经营者之间的拖欠赖账、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3)在金融信用方面:对企业没有信用纪录,对银行没有信
7、用考评,对担保没有信用评估系统,对政府没有失信惩罚规范。一些服务性中介机构如会计审计、评估监理等领域除了服务质量低下以外,还常常违反独立、公正诚实的基本职业道德。 (2)党政机关存在的失信于民现象。1)言辞失信方面。公务人员在会议、媒体上或接4触群众等公众场合的言不由衷,言而无信和表里不一。比如在群众面前随意承诺表态,但回去后忘得一干二净。2)规范失信方面。部门性或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导致规范性文件不公开,促使暗箱操作、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导致行政执法的违法执法、多头执法、野蛮执法和滥罚款、滥许可、滥收费、滥检查、滥强制的现象,导致使国家法律法规失信于民的恶果。3)合同失信方面。
8、行政合同的行政方随意单方面变更合同。政府本该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和商业诚信的监督者,却成了失信源头。4)执法失信方面。行政执法机关在具体执法中不公正、有偏私、不当联接和自己不执行执法决定。5)监督失信方面。监督机构和人员怠于监督、不敢监督和监守自盗的现象突出,表现为监督者出于各种权重考虑的“老好人”现象;碍于被监督者的背景强势的不作为现象;监督者滥用监督权而以权谋私的监守自盗现象等。 (3)不诚信现象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相应的表现。1)在职业生活领域。敬业精神与诚实劳动在相当部分人中失去以往的崇高价值,像足球的“黑哨” 、招标评委收钱评标、记者收取矿难“封口费”等等。2)在个人生活领域
9、。许多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了自己,急功近利,言而无信,还有各种形形色色的假机构、假警察、假工商等假公务人员,甚至假新闻、假婚姻、假文凭等等。 (二)诚信缺失的危害。一个缺乏诚信的社会,导致人们对什么都失去了信任,对企业失去了信任,对人失去了信任,甚至对国家都失去了信任。诚信缺失加大了社会运转成本,失信者需要支付“伪装”成本,守信者需要支付“甄别”成本,公众需要支付“搜寻”成本,而社会管理者为遏制失信行为则须支付5“惩罚”成本,失信必然导致交易成本上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造成国家形象的缺损和公信力的下降。甚至造成道德的缺失和沦丧
10、,搅乱人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影响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严重污染社会环境。(1)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据专家测算分析和保守的判断,中国市场交易中由于缺乏信用体系,使得无效成本占 GDP 的比重至少为 10%至 2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 1800 亿元;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 亿元,还有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 2000 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 2000 亿元等。 (2)严重危害了中国人的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数据显示,到 2020 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将增加 50%,即每年将新增 1
11、500 万癌症患者。这是多么残酷的现实!这除了环境污染因素之外,就是因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消费品盛行而导致的严重后果。 (3)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未来。假冒伪劣横行和国家命运与形象紧密联系在一起,缺乏诚信,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将面临诸多的困境,无法产生全球知名品牌,将导致产品销路受阻。 三、影响我国诚信缺失的根源 (一)历史积淀和制度性约束致使我国社会信用基础脆弱,信用观念淡薄。我国是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封建社会经济模式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其交换形式主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家庭作坊式的经济模式把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更多地6限制在非信用领域。社会缺乏契约精神,缺
12、乏按信用规则办事的经济环境、经济基础及“欠债还钱”的信用意识。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人们的经济活动建立在执行和完成计划上,而不以信用原则为基础,经济活动遵守的是调拨式的权利规则,信用在计划经济时期缺乏滋生的土壤。 (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改革的进程。三十多年来,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过程中,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改革的进程。改革设计者和实践者在思想观念上混淆了传统信用内涵与市场经济信用内涵的区别,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配套进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纯粹经济学意义的商业信用制度建设,至今社会行政管理阶层中仍然存在着以传统、零散、不规范、弹性信用代替现代市场经济严格
13、、规范、广泛、要约化信用的模糊倾向,立足于全局和深层次的整体性制度建设和安排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根本不能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信用制度和信用资源的有效需求。 (三)政府和司法作用的缺位、失位,使违约成本远远低于收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法律对信用经济运行方面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表现为:立法还不够完备,现有法律对契约关系的维护,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行政干扰的问题,即使在没有干扰情况下也难于做到公正执法和维护社会信用关系;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案件执行率低,特别是对涉及国有企业的案件和涉及政府与企业的案件,常常因出于维护暂时和局部的社会稳定关系,维护政府的形象,
14、而明目张胆地放弃对社会信用关系的维护;诉讼过程中收费过多过高,受偿率、执行率又过低,企业或个人常常“赢了7官司赔了钱” ,造成“守信失利、失信得利”的经济学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 四、推进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社会诚信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 在 3000 美元10000 美元的阶段,既是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机遇期,又是矛盾增多、爬坡过坎的敏感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迅速跻身于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目前人均 GDP 约 4400 美元,基本处于这一范围或在其上下之间。可以说,假冒伪劣、消费及投融资欺诈等失信行为尽
15、管不合理,不合法,更不合道德,但却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在各种新旧体制、法规、道德观念、理想信念相互转换时期以及经济发展模式、资源配置方式转换时期的产物。 (二)建设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议。当前,我国人民经受了诚信缺失带来的危机,自生出构建诚信社会的迫切要求;我国政府也已高度重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事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
16、象” ,并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近,国务院又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 , 纲要指出,社会信用体8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因此,为了能尽快推进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应当着重加强以下几面的工作。 (1)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的诚信意识。诚信问题从本质上讲属于道德范畴。道德问题主要靠道德的教化来解决,即通过从政伦理教育和职业道德强化社会成员的诚信观念。经济学
17、家把制度分为非正式制度安排和正式的制度安排。正式的制度安排包括法律、规章、制度、标准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包括习惯、观念、文化、道德准则等。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市场与政府调节之外,还需第三种调节即道德调节。不少发达国家的人们把“不诚信”视为一个人最不可原谅的品质问题, “讲诚信”已成为大多数人衡量人或事的道德尺度。我国传统文化中也把诚信作为人们处世的五条原则即“五常” (仁、义、礼、智、信)之一,引导人们讲信修睦。诚信的培育不仅需要法律制度,也需要其滋生的社会文化土壤,我们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德并举,促进以诚信为主的道德意识的提高。让全民把诚信作为职业运行、
18、人际交往、消费经营的行为准则,成为判断一个人行为优劣、道德好坏的价值标准。共铸诚信社会,应该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教育和帮助全体公民牢固树立诚实信用是一种财富、信用的建立不容易而失去是很容易的观念;使人们真正认识到诚心诚意、说话算数是现代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真正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树立起真诚守信的道德品质,才9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把诚信的要求视为一种谋利和促进发展的手段,视为一种神圣的使命和内在的义务。要教育各类企业家认识到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强化信用伦理,这是融入世界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只有守信用的企业,才能得到
19、社会公众的信任,也才有从事商业活动、提高企业效益的良好环境。未成年人正处在思想观念形成阶段,应高度重视其品德培养。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培养学生诚实待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的习惯;培养学生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的品行。 (2)建立起严格的法律体系和惩戒机制。法律是信用的保障。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面的法律体系,将信用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纳入法律范畴。美国对信用管理的立法主要集中在 20 世纪 60-80 年代,目前已经形成信用管理的
20、法律框架。这些法律主要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帐法共 15 部。美国法律规定诚信是公司对股东应尽的义务,一旦公司没有履行此义务,就被认为是违法。美国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围绕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二是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三是司法配合。 我国现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与完善过程中,整个法律体系本身还需要健全和完善,无法可依、违法不究和追究不力的现象同时存在。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尤10其需要建立起严格的惩戒机制。我国对发生财务欺诈的公司或中介
21、机构,通常是以行政处罚代替法律制裁,而且大部分没有被绳之以法。目前,我国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还没有形成,失信者付出的代价不足以抵付所得到的实际利益和好处,很多失信者还相当自在地逍遥法外。对失信者没有惩罚或惩处不力,实际上对守法者是一种侵犯。2014 年 6 月 15 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浙江杭州杨中武采用所谓“生命乐章疗法”治愈高血压、癌症这些久难治愈的难题,骗取患病者近亿元。而当地执法部门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4 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杨中武
22、数以亿计的非法收入来说,20 万不过是九牛一毛,很难保证他不再继续行走江湖。因此,改变信用沦丧的办法是,必须从根本上形成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一方面,我们不仅要建立起严格的惩戒机制,使失信者对交易双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就是要加大违规成本与执法力度,使失信者在一定期限内付出惨痛代价,事实上,只有当违规成本升至难以接受的时候,才可能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 (3)加强信用管理系统基础性工作建设。尽快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将成为我国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工作的重点。一些相关部门如金融、法律、税收、工商、海关等和部分地区开始积极建设信用体系。总的来看,现在处于整个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即建立本部门和本地区的信用基础数据库。这是整个信用体系的基础。从美国的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