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906468 上传时间:2019-03-2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全球视野下的陪审制度对抗王权的民主利器 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司法制度,陪审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公元前 6 世纪,雅典著名政治家梭伦实施的一系列政治改革中,设立了被称作“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庭。每年从 30 岁以上的公民中抽签产生 6000 名陪审官,每起刑事案件由 500 名陪审官共同审理,通过往水中投放黑石子或白石子的方式作出裁决。在古罗马,司法审判权最初属于民众大会,从元老院的贵族、骑士和富裕奴隶主中挑选 300 至450 人组成刑事陪审法院,每年改选一次,每起案件则由抽签决定的 30至 40 名陪审官审理。寄放在历史记忆深处的这种民众集体审判模式证明,陪审制度孕育之时,就

2、烙下了深深的民主胎记。不过,随着雅典民主政体的衰落和罗马共和制沦为帝制,尤其是欧洲进入盛行君主独裁的中世纪,无法见容于专制集权的陪审制度,逐渐销声匿迹。 现代陪审制度起源于地处不列颠群岛的英国,但又与欧洲大陆颇有渊源。中世纪的法兰克王国,曾经发展出一种特别的调查制度,法官审理租税等纠纷时。从当事人的邻居中挑选数人组成“邻人调查团” ,并向其讯问事实真相,这被后世视为陪审团的雏形。1066 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将诺曼人这种古老的审判习惯引入英国。并在清查全国土地状况时加以运用,国王委派的调查员必须召集 12 名当地知情人参与调查,史称“末日审判” 。 2在此基础上,英王亨利二世在位时,

3、以 1164 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克拉灵顿诏令为起点,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正式将陪审团制度引入司法程序,以此取代野蛮、荒谬的神判法和决斗法,促成了审判制度发展史上的革命。1275 年,英王爱德华一世颁布韦斯特明斯特诏令 ,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应通过陪审团提出起诉。1352 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又颁布诏令,确立了起诉陪审团和审判陪审团相分离的制度。前者行使调查起诉的职能,因人数多至 12 至 23 人,称为大陪审团。后者行使裁决事实的职能,因人数固定为 12 人,称为小陪审团。这些制度架构,影响至今。 诞生在英国的陪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抗国王专权的需要,并对代表国王利益的皇家法官形成了有效制约。

4、17、18 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由于陪审制度所固有的民主特性与启蒙主义思潮的民主、人权理念不谋而合,因而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们为之热情讴歌。并赞誉其为“民主的学校” “人权的屏障” “自由的堡垒” 。成为对抗封建王权、推动政治变革的突破口。英国的凯姆顿勋爵就曾断言:“陪审团审判的确是我们自由宪政的基础,失之,整个大厦将毁于一旦。 ”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陪审制度在法律上正式确立。其后,通过殖民统治与法律移植传播至世界各地,并在近代民主运动浪潮中进一步壮大,最终促成陪审制度成长为现代司法制度的一个核心标志。可以说,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明,是英国对世界法制的巨大贡献。 在北美殖民地人民争取

5、自由的斗争中,陪审制度频频成为对抗英王室统治的利器。比如,1735 年著名的“曾格案”审理时,陪审团不顾法3官的阻挠,裁决经常刊登批评殖民当局文章的纽约周刊创办者无罪,由此也奠定了美国新闻自由传统的基石;1765 年“印花税案”发生后,波士顿的大陪审团拒绝起诉暴乱的领导者。在许多案件中,陪审团为了抵制殖民政府对人民政治、经济等权利的压迫。不断行使“废法权” ,当根据法律得出的裁决结果有违正义感、道德感与公正感时,陪审团故意拒绝接受证据,最终使不正义的恶法失效。 1776 年美国独立后,曾经为捍卫人民自由和权利作出巨大贡献的陪审团制度,享有很高的声誉,赢得了人民的极大尊重。1971 年,美国正式

6、将陪审团制度写入权利法案 ,成为美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因为这些特殊的历史记忆,美国社会对陪审制度情有独钟,而且迄今仍是陪审制度生长得最为发达的沃土。 各具特色的制度设计 发端于英国的现代陪审制度,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分化出两大类型。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由陪审员负责认定事实,由职业法官负责适用法律。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实行参审制,由陪审员和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行使相同职权,共同审理案件。而这一区别,也成为两大法系最显著的形式特征。在此基本格局下,各国陪审制度又走出了不同的发展、演变道路。 在英国,陪审制度兴起后,很快成为主要的诉讼方式,并带动了一系列配套

7、司法制度的发展。早期,大陪审团的职能包括犯罪侦查、预审和起诉。但进入 19 世纪后,由于相继出现了负责犯罪侦查和起诉的专门机构,大陪审团仅剩下预审职能。20 世纪初。治安法官又逐渐替代了大4陪审团的预审职能。到 1948 年,英国正式废除了大陪审团,代之以检察官制度。 目前,英国依然保留的是由 12 名公民组成的小陪审团。庭审结束后,陪审团须在两个小时内对事实问题作出裁断。如果陪审团意见出现分歧。至少有 10 人意见一致,裁断才能有效。 在美国,目前联邦和部分州的司法系统依然保留了大陪审团制度。主要适用于重罪案件,通常由案发地的 23 名普通公民组成。大陪审团拥有警方所没有的强制传唤证人、调取

8、物证等特权,一旦作出应当立案起诉的裁决,即由检察官接手办案。此外。大陪审团还可以独立于检察官和法官之外,调查、起诉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从 1972 年导致尼克松总统下台的“水门事件” ,到 1998 年让克林顿总统狼狈不堪的“性丑闻” ,大陪审团在案件调查中的作用都令人印象深刻。 与大陪审团制度相比,在美国更为活跃、发达的是小陪审团制度。小陪审团普遍运用于刑事案件和诉讼标的较大的民事案件,通常由随机抽取的 12 名公民组成。在刑事案件中,一旦陪审团作出无罪裁决,便具有神圣的终审效力,即便二审法院或上诉审法院也无法改变。而对于死刑和无期徒刑的案件,必须全体陪审员意见一致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欧洲

9、大陆最先引进陪审制度的是法国。1789 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为了消除社会公众对中世纪司法腐败、专横的心有余悸,法国导入了英国的大、小陪审团制度。然而,由于司法制度和诉讼文化的差异,试图用来保障公民权利的陪审团制度并未达到预想目的,反而沦为控告方滥用起诉权力的工具。1811 年,法国被迫废除了陪审团制度。不过进5入 20 世纪后,法国为了推进司法民主,再次重拾陪审制度的理念,并结合自身诉讼模式对英美陪审团制进行改造,组建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行使职权的混合法庭,由此也开创了参审制这一独具特色的陪审模式,并为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沿用。 目前,法国仅在重罪法庭中采用陪审制度,其组成人员包括 1 名庭长

10、、两名助理法官和 9 名陪审员。在表决被告人是否有罪的问题时,合议庭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才能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裁决。在表决对被告人的量刑问题时,合议庭仅需简单多数即可通过。 德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推行陪审制度的又一个重要代表。15 世纪,德国曾经取消了陪审制度。1878 年,德国又全面恢复了陪审制度。目前,德国极为重视陪审制度建设,陪审员数量非常庞大,并频繁参与陪审实践。在德国普通法院,初级法院审理的涉及农业的民事案件,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商务案件,均实行陪审制度。刑事案件中,初级法院判处二至四年徒刑的案件,约有 7%由陪审员参审,而中级法院审理的一、二审刑事案件必须有陪审员参加。在德国专门

11、法院,陪审制度运用更加广泛。比如,初级行政法院和财税法院审理案件,均由 3 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社会福利法院审理案件,有两名陪审员参审,分别来自保险机构和被保险方;劳动法院审理案件,由劳资双方各自挑选一名陪审员参审。统计显示,在德国,每个陪审员一年至少要参加 12 起案件的审理。陪审制度运用之广泛。由此可见一斑。 多重维度的陪审价值 如果说,现代陪审制度最初是对抗封建专制王权的产物,那么随着6时代的变迁,陪审制度逐渐转向了实现司法民主等目标。尽管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度存在相当差异,各国的具体设计也各有千秋,但其法理基础、价值认识却相当一致。 首先,陪审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

12、众参与司法,进而给予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机会。在英国,陪审制度被认为与“由同等的人进行审判”的宪法传统相一致,是表达民意的一种工具和英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国,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度,被认为代表了人民主权。在西班牙,陪审制度被认为与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宪法权利紧密相连。而在陪审制度最兴旺的美国,更是将其视为美国代议制民主最有力的标志之一。有学者对此形象地指出:“陪审团对于美国民主实验的存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机构。 ”“每个陪审团便是一个小议会,陪审团的意见便是议会的意见,陪审团的审理是正义的工具、是宪法的车轮,它如同一盏灯照耀着自由的存在。 ” 其次,陪审制度有利于实现公正和没有偏

13、见的审判。比如在美国,陪审制度被认为能够防止立法机关、法官、政府官员等滥用权力。 “在为消灭法律的专业垄断而设立的正式法律机构中,陪审团是最显著或许也是最有效的。 ”不过对于这一目标能否实现也存在一定争议,批评者认为,律师可以操纵陪审团以达到不公正的结果,尤其在死刑案件领域,陪审团可能在判断罪与非罪的问题上犯错。但研究显示,在绝大多数案件中,法官与陪审团所形成的意见是一致的,公正的概率远高于偏见。 在许多国家,陪审制度还被视为强化了公民对司法判决合法性、公正性和司法制度的信心。美国的调查就显示。相对于只是由法官进行审7判,大多数公民更倾向于接受陪审团的审判。也正因此,陪审团增强了司法制度对外部

14、压力的抵御能力。典型的一例是,1992 年 4 月,洛杉矶4 名警员因涉嫌对一名黑人过度使用武力而遭起诉,但陪审团裁决其无罪。由此引爆洛杉矶持续六天的全城骚乱,导致 53 人丧生、超过 2000 人受伤,成为美国自上世纪 60 年代以来最严重的暴乱危机。尽管酿成如此惨烈的后果,但由于陪审团是由双方当事人选择的,其裁决是正当程序运作的结果,司法制度并未受到冲击。当时任美国总统布什指责司法制度时,还遭到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毫不留情的回击。 在一些国家,陪审制度还被赋予制约政府权力的期望。比如在英国,陪审团被设计成在刑事诉讼被告人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屏障。在德国,平民法官被视为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

15、的缓冲器。在法国,由于陪审员有能力否定政府官员收集的不利于被告人的侦查材料,陪审员被看作是对官僚主义司法程序的一种温和的民主性制约。 此外,强化对大众的法制教育,也是陪审制度的普遍目标。在许多国家,陪审制度被认为提供了司法机关神圣仪式的一个更加世俗化的版本,促使法律更加贴近日常生活、融入公众意识。 兴衰并存的发展趋势 随着现代司法制度的不断变革,曾经盛极一时的陪审制度开始面临种种挑战,进入 20 世纪后,陪审制度在不少国家出现了逐渐衰微、萎缩的趋势。 在英国,民事案件的陪审团已基本弃而不用,1992 年此类陪审案件不足 200 件,其后还在继续下降。目前,刑事案件也仅有约 1%由陪审团8进行审

16、判。不过,尽管陪审案件的数量很少,但由于包括了最严重的刑事指控,英国的刑事陪审团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众也依然对陪审制度抱有很高的支持率。 即使在陪审制度根基最为扎实的美国,最近几十年来,由于辩诉交易、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的广泛运用,陪审团审判的案件比重也在急剧下降。虽然陪审团每年审理的案件超过 15 万件,但已不足每年诉讼案件总量的 3%。 与此同时,由于陪审成本居高不下等原因,美国政界、司法界乃至民间围绕陪审制度的辩论也是经久不断。尤其是 1994 年美国棒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妻案发生后,刑事审理的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与主流民意截然相反,同时刑事审理和民事赔偿审理中的陪审团又对案件事实认定不

17、一,进而在美国社会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对陪审制度的质疑之声更为高涨。 尽管如此,大多数美国人仍然认定陪审团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灵魂。有调查显示,约 80%的美国人相信陪审团审判是解决罪与非罪问题的最好方式。如此深厚的民意基础,决定了美国的陪审制度不会轻易作出大的改变。 在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其司法传统相对而言不太适合陪审制度生存,自上世纪 40 年代起,一些国家的陪审制度也出现了明显的衰退趋势,比如荷兰就已彻底废除了陪审制。不过在法国、德国等国家,尽管对陪审制度一直存在怀疑和争议。但因为陪审机制已深深扎根于法律制度和实践中,短期内并不足以动摇。 9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陪审制度呈现一片颓势之际,从上

18、世纪末开始,陪审制度在一些国家出现了重建、复苏的迹象。德国的陪审制度扩散到了数个东欧国家,西班牙重新引入了陪审团制度。而俄罗斯、日本等国,则将陪审制度纳入了司法改革的视野。 1992 年,俄国议会通过了陪审团法,并于次年以新宪法再次确认了陪审团制度。此后,俄罗斯在部分地区先行进行了试点,从 2002 年起在全国推开。迄今为止,俄罗斯的陪审实践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已基本实现了制度设计的初衷,有效切断了法官与检察官的联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日本曾于 1928 年对刑事案件实行过陪审制度,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取消,战后亦未恢复。此后,日本刑案的定罪率高达 99%,公众对冤案的担心也在不断增长。

19、21 世纪初,日本开始推动司法改革,提出促进国民的司法参与,增加国民对司法的信赖。2004 年,日本通过了关于裁判员参加刑事审理的法律 ,明确规定由职业法官与国民共同评议裁决案件。经过 5 年准备后,该法于 2009 年开始实施,暌别多年的陪审制度终于在日本重新回归。 在韩国,陪审制度也是司法改革的一大收获。2000 年,韩国“司法改革委员会”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陪审制度,以解决国民对司法的不信任问题。2007 年,韩国国会通过了关于国民参与刑事审判的法律 ,并于次年正式实施,标志着韩国在刑事诉讼中正式确立了陪审制度。 时移世易,变法宜矣。陪审制度的未来命运和变迁,还有待时间的10检验。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考察陪审制度在全球视野下的兴衰得失、历史走向,对于我国当下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改革而言,无疑将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启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