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通过增加违法成本遏制电信诈骗案件摘 要 电信诈骗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社会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本文认为应通过完善通信和银行的监督管理,健全相关法律,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追缴非法所得,加强宣传来增加电信诈骗的违法成本,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关键词 电信诈骗 违法成本 增加 作者简介:邱锐,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6.101 随着我国通讯技术和金融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电信诈骗案件也呈逐年增多趋势,特别是近期,非洲肯尼亚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中
2、国大陆群众大肆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并将其中的 32 名中国大陆犯罪嫌疑人和 45 名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及台湾方面将自马来西亚遣返的 20 名电信诈骗嫌疑人释放一事,均在国内引起人们高度关注。根据腾讯发布 2016 年第一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季度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收到诈骗短信人数达 6.4亿,诈骗电话拨出次数 10.1 亿次,金额损失合计超 35.7 亿元。根据上述报告,近十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 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 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 59 万起,同比上升 32.5%,共造成经济损失 222 亿元。因此,电信诈骗已经成为当前我
3、国危害人们财产2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毒瘤,那么什么是电信诈骗呢?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电信诈骗最早起源于台湾地区,因此又被称为“台湾式诈骗” 。随着台湾民众防范意识逐渐增强,警方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在台湾电信诈骗市场越来越小的情况下,台湾的诈骗集团开始把眼光投向内地。特别是 2008 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同时内地一些地区由于受到台湾电信诈骗的影响,也逐渐形成了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并不断从沿海向内地发展,越来越猖獗,严
4、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致使广大人民群众财产蒙受巨大损失。 由于电信诈骗犯罪成本低、回报高、风险小的特点,很容易被效仿和传播。如何有效的遏制这个毒瘤的蔓延和扩散,降低危害和后果,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电信诈骗作为一种侵财犯罪,目的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任何一种侵财犯罪的犯罪分子都是通过小的代价获取更多利益,如果实施违法犯罪的成本高于违法犯罪所获取的利益,那么犯罪分子就不会做这种赔本的“买卖“。所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侵财犯罪的违法成本,压缩非法利益的空间,使犯罪分子在衡量利益和风险后不愿或放弃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减少侵财犯罪的发生,不失为解决电信诈骗案件发生的一个有效途径。
5、什么是违法成本呢?成本是经济学概念,现在常被用来衡量某一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成本决定一个人的价值选择。违法成本是指因违法而受到的利益损失,包括经济的付3出和名誉的损失,甚至是自由的失去等。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电信诈骗的特点,有针对性采取以下措施,增加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从而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一是完善对电信行业的监督管理。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和互联网来实施的。这些年,我国通讯和网络飞速发展,但与之配套的制度和监管还不适应,造成电信领域仍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问题,尤其是手机、宽带用户非实名问题严重,虽然我国工信部在 2010 年就宣布实施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
6、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未实名登记的“黑卡”依然泛滥,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逃避打击提供了便利,当前电信诈骗犯罪所使用的手机卡基本都是“黑卡” 。由于“黑卡”的成本很低,只要诈骗成功一次就基本收回成本了,所以犯罪分子在实施电信诈骗时大量购买“黑卡” ,用完了直接扔掉。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受害人信任和逃避打击,往往使用网络改号进行伪装,根据央视报道,电信诈骗案件中约 90%是通过网络改号作案的,仅 2015 年上半年,从境外打入大陆的改号电信诈骗数据 47 亿条,而电信部门只负责提供提供虚拟改号服务,而不负责监管,就造成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这个漏洞,无所顾忌的使
7、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 所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促使电信行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担负起社会责任,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通过禁止网络改号电话运营,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不法经营行为,规范对“一号通” 、4“400”、 “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和加强对电话卡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及时依法强制关停涉案诈骗电话等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使电话实名登记和网络实名注册能够真正得到落实,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很难找到“黑卡” ,从而增加电信诈骗购卡的经济成本和暴露的风险,减少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使用电信手段的机会,来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8、二是加强银行金融行业的监督管理。电信诈骗的获取钱财的主要工具就是银行卡和银行账户,电信诈骗案件的犯罪分子通过使用大量的银行卡,将受害人的钱转到事先准备的银行卡上,然后通过连续转账将资金分散到若干个银行卡上进行提现或购物,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例如,福建晋江一民营企业的会计被犯罪分子冒用上海市医保中心、公安局、检察院的名义骗走 803.6 万元,而犯罪分子将骗得的 800 多万元钱在 5个小时就被转到 800 多个银行卡取现,而这 800 多张银行卡都是在国内办理的未实名登记的“黑卡” 。我国 1997 年就实行了银行卡实名登记制度,甚至在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
9、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要求各银行机构对办理银行卡要认真核实,限制办卡数量,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并对超出数量限制的银行卡要主动回访进行核实。但金融银行等领域仍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问题,大量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作案。所以,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加大自身的监控管理,规范办理银行账户、银行卡行为,加强银行卡的安全管理,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建立涉嫌电信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健全经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使用非实名银行账号、对公账5户、POS 机等给群众造成损失,相关企业或人员存在明显过错的,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真落实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措施,降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使用“黑
10、卡”的几率和提高电信诈骗暴露的风险,真正有效的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律法规。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方法,通常以集团化、专业化方式作案。从实践来看,其运作模式主要是: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在幕后组织操纵整个犯罪实施,雇用人员为诈骗窝点搭设网络平台,提供电信服务器及改号服务;雇用人员负责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并接听回拨电话;雇用人员赴各城市转款、提现,将赃款转至多个不同账户,最后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因此,电信诈骗犯罪涉及环节较多,侦破难度较大,犯罪分子想尽办法钻法律的空子,逃避和减轻法律的处罚,这也是电信诈骗泛滥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
11、、取证难,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的实际,完善法律规定来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1 年 4 月 7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7 号) ,其中对电信诈骗的惩处专门进行了规定。这个司法解释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但随着电信诈骗手段的不断翻新,侦办难度的增大,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仍难以适应打击犯罪需要,还应进一步完善。如电信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诈骗数额,既不能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又能保证打击实效,还需要法律的完善;还有对一些与电信诈骗相关灰色产业的打击上,还存在法律法规难以操作甚至欠缺的问题。所以,及时完善法
12、律,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提6高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法律成本,使其望而却步,这是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的法律途径。 四是建立个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这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更多的去追求经济利益,而放松对思想道德的培树,甚至在社会出现了失信者得利,诚心者吃亏的现象。比如在国内很多电信诈骗重点地区的农村,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用诈骗来的钱在村里盖楼房、买豪车,会被认为有本事,有能耐,相反,那些安分守己打工挣钱的村民反而会被瞧不起。所以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的个人社会信用体系,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来保障道德的底线,使违反道德的人受到制裁和制约。比如,对电信诈骗案件的公开通缉、公开审判、公开通
13、报的形式,使犯罪分子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接受道德的批判;将电信诈骗案件前科人员列入社会信用的黑名单,使其在社会生活中“寸步难行” 。 五是加大非法所得的追缴。近几年,我国每年电信诈骗的金额损失都超过 100 亿元,特别是公安部督办的“12.29”特大电信诈骗案中,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被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骗走该局账户上的1.17 亿元资金,成为中国近年来单笔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由于电信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银行采取分散转账的方式,在短时间内就将现金转移提现,使赃款难以控制,所以被骗赃款追缴难就成了打击的难点。而在 2016 年 4 月 13 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介绍, “据初步统
14、计,近年来,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至今被追缴回来的只有 20 万元人民币。 ”因此,最大程度的追缴赃款,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成为衡量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是否成功侦7破的标准。只有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挤压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利润”空间,提高电信诈骗的经济成本,才会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比如,执法机关和金融机构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对嫌疑账户进行冻结和支付,第一时间追缴赃款;再有就是加大追缴措施,打击地下钱庄和银行黑卡贩卖的相关产业链条,特别加强和台湾的机制,使流入台湾和境外的被骗资金能够得到追缴;还要完善法律,保障赃款的追缴,对拒不退还赃款的犯罪分子从重甚至加重处理;
15、强化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参照民事诉讼用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以外其他财产弥补受害人,对犯罪分子的一切财物一追到底,不设时限,永不清零。 六是加强电信诈骗宣传教育。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虽说伎俩多变、手段不断翻新,但只要对受害群众稍加提醒,使其具有安全防范意识,就能有效地避免案件的发生。所以,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最好的办法就是以防为主,加强宣传,戳穿骗子的谎言,使广大群众不听、不信、不参与,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通过电视宣传,公益广告进行多角度、多方位、持续性、广泛性的宣传,使群众对防范电信诈骗常识“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 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微博等新兴传媒,组织深入持久的宣传报道活动,
16、揭露电信诈骗手段,传授反诈骗经验,减少同类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设立全国统一的反诈骗中心,提供咨询服务等措施。大力宣传防范,进一步萎缩电信诈骗活动市场,挤压电信诈骗犯罪的空间,使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无利可图,才是最终杜绝电信诈骗案件的根本途径。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8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减少电信诈骗案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以,国家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要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努力形成打击治理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地去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增加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莉.浅议违法成本.法制与社会.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