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的路径与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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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的路径与对策摘要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也逐步纳入集中会计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改革在主体、目的、环节等方面存在着共同点,但在核算主体、账户设置、财政资金停留的位置、财政监督的范围和侧重点以及机构设置方面又存在着不同。针对国有基建单位财务的特殊性,应通过强化预算管理,促进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促进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推进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的改革。 关键词基本建设单位;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收付 中图分类号

2、F8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159-02 作者简介:彭静(1983-) ,女,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关系 (一)二者之间的联系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核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实行会计2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制改革形式。国库集中收付制是指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办法。会计集

3、中核算制度与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是两项不同的改革,它们之间有许多联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两者改革的主体都是财政部门,两项改革的目的基本一致,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其次,二者都要取消单位账户,建立单一账户体系,并且其改革环节体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第三,都不改变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二)二者之间的区别 1 核算主体不同 。 国库集中收付制的核算主体是以财政资金为核心的财政部门,表现为以政府会计为主体。主体没变,没有代替单位会计。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尽管单位没有会计,其核算由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资金的“三权”没有改变,主体依然是单位,只是

4、财政部门代理记账。 2 账户设置不同 。 国库集中收付是通过设立零余额账户实现财政资金从国库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不经过中间环节,不在任何账户上停留;会计集中核算是通过在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设立过渡性账户的方式,财政资金先拨付到过渡性账户上,待预算单位用款时,再从过渡性账户上拨付到收款人或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中间环节。 33 财政资金停留的位置不同 。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情况下,预算单位未用款时,财政资金始终停留在国库单一账户,增强了财政调度资金的能力;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情况下,预算单位未用款时,财政资金停留在会计核算中心的过渡性账户

5、上,在一定程度上肢解了财政资金。 4 财政监督的范围和侧重点不同 。 会计集中核算制仅对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性进行集中核算、反映和监督,监督的侧重点实际上是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事后监督;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则是对整个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控制,监督的侧重点是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5 机构设置不同 。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通过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来统一组织核算和监督;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则是通过在财政部门设立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即国库收付中心来担负财政国库资金收付和监督的重要职责。 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的现状 (一)核算中心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 部分单位领导认为设立

6、核算中心只是专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单位拥有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甚至有些单位领导采取各种干预手段,影响着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和正常运作。核算中心只是在为单位记账,只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有效性负责,至于相应交易的合规合法性则无法保证。 (二)监督主体职能弱化 4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作为“局外人” ,对一些单位的经济活动不甚明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既不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将单据结算、资金划转、记账等工作进行了集中核算,而对单位的货币资金、各种实物资产却由于其局限性无法纳入其中管理,势必造成账目与实物管理相脱节。核算中心只流于报账形式,

7、对不符合规定票据无处罚权,只能按相关政策予以拒付,使核算中心处理账务困难,容易留下账务漏洞,无法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支出标准制定相对滞后,执行中问题较为突出 各建设单位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不同,会计科目名称、代码的使用不统一,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相关性、可靠性和会计报表汇总与分析。现行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只规定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的范围,但对建设单位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提取的具体标准不明确,使集中核算实际操作难度大,财务人员难以把握列支的幅度。并且费用缺乏相关支出标准和依据,致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尺度难以把握,成为制约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的难点。 (四)国有资产管理困难 由于基本

8、建设涉及面广,内外关系复杂,基本建设过程具有长期性、流动性和连续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国有基建单位财务的特殊性。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根据支出票据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而资产仍由各单位保管、使用,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结账,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资产流失。 5(五)资金运作出现问题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单位账务的集中管理和银行账户的统一开设,财政资金分散支付的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必然形成国库资金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也容易形成财政资金的截留和挪用。从各核算单位财务情况汇总中得到的信息表明,预算单位沉淀了大量的财政性资金,同时财政总预算会计却遇到了国库资金不足,难

9、以调度的困难。 三、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促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融合的基本措施 (一)强化预算管理 细化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前提和基础,部门预算是基础,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是国库集中收付的两种形式。当前要在加快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科学化基础上,全面推进部门预算。一是正确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是组织国有基建单位集中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分类、分档制定预算定额标准,制定统一、可行的经费开支标准,实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分离。建议不同类型建设工程项目依其性质、投资额、管理方式确定建设单位管理费、业务接待费的提取标准、使用范围,每年由基建主管部门(基建处)按建设工程项目以预算形式下达,使核算中心对基建成本

10、控制有章可循;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建设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建议纳入中心核算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要统一口径,会计核算中心设置一级会计科目、科目编号要严格与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相一致,以保持会计核算口径的一致,为汇总编制会计报表提供可靠的依据,全面实行政6府采购预算和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三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改革人大预算批复时间,增强预算编制可操作性。 (二)促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支付的统一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存放在国库,减少了库外资金的无效运转,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两者相结合,解决了国库、专业银行的频繁资金划转、结算

11、和对账问题,还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 (三)建立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分离的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编制部门只负责编制预算和追加,不管执行,集中精力早编、细编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作为预算执行部门要按照预算计划负责具体执行,两者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把会计的监督职能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四)完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 随着改革的深入,现行规章制度难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应加快完善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如基建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办事程序 基建单位日常经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 基建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项制度,使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能按照制度执行。规范有关基建单位特殊的会计凭证:拆迁户补偿明细单 征地明细单 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这是目前国有基建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亟需解决的问题,7需进一步完善现行预算、金库、会计、核算等一系列法规制度。 参考文献 1辛黎明,林存营,宋爱霞关于会计集中核算的意见和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6) (责任编辑:梁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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