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背景下我国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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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背景下我国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研究摘 要:自券商创新大会以来,证券公司创新业务迅速发展,证券行业迎来了从传统业务向创新业务转型的新机遇。但是,在新业务发展和新产品推出的同时,合规风险管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责不清、独立性不强、方式单一等问题制约了我国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充分认识业务创新与合规风险管理的关系,熟悉创新背景下合规风险的特征,构建“大合规”系统,有助于提高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水平,为创新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金融创新;合规风险;“大合规”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7-0074-0

2、6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金融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不断下放,金融创新在后危机时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2012年券商创新工作会议以后,证券领域自上而下的金融改革拉开序幕,证监会高频率发布新政策,推动创新落实到操作层面。在此背景下,各证券公司都把业务创新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积极开辟新市场、发展新业务、推出新产品,希望借助创新由以单一通道业务为主模式,向全面的财富管理模式转型,进而实现盈利模式的转变。 然而,新业务和新产品背后不可避免地容易出现新风险。新政策的频繁出台,对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证券公司在产业结构上的不断调整, “泛资管”业务、转融通、股票约定式

3、购回、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直投基金、代销金融产品、跨境 ETF、柜台市场等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都离不开证券公司对合规风险的有效管理。 一、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创新的关系 (一)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够促进证券业务的创新 合规风险,简言之就是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而遭受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够在保障现有业务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前提下,通过对现有法规的分析、梳理及研究,帮助业务部门挖掘到业务发展的新空间、新机会。 自创新工作会议以来,监管部门不断推出新的监管政策,放松监管的步伐加快,业务牌照不断放开,产品的审核制改为备案制,

4、产品投资范围扩大以及产品结构限制放开,证券、基金、保险、信托、期货、PE、银行等机构在资产管理、托管、公募等领域开展多种业务,金融混业经营趋势进一步加强。面对新形势、新政策,证券公司通过主动合规,加强对各部门的合规培训,有助于提高业务人员对新规的掌控能力;有助于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明确监管意图,掌握监管边线;有助于推动业务创新。 (二)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创新业务的持续发展 从创新产品(业务)的过程看,一般都会经过需求调研、产品设计、备案或审批、产品销售、销售反馈 5 个阶段,只有保障了 5 阶段顺利进行,新产品(业务)才不会中断或夭折。业务部门在设计产品时,需要考虑产品设计的方

5、案、合同文本、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应准则的要求,信息披露及材料申报是否做到格式和实质性合规;在产品销售时,需要考虑销售方案、方式、业务人员行为等是否持续符合监管法规要求;在防止利益冲突及内幕交易方面,需要考虑是否执行了信息隔离的相应制度。因此,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水平,保证新产品(业务)在设计、申报、销售、信息隔离等方面合法合规,直接关系到该创新产品(业务)的顺利推进与持续发展。 从创新产品(业务)的复杂程度来看,我国与世界金融大国还有较大差距,金融衍生化程度不高,ABS、CDS 等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期货期权、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并不丰富,监管部门对该类业务放开也持谨慎态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6、就是我国现有合规风险管理能力远达不到发展该类高度衍生的金融产品所需要的风险控制水平。从这个角度讲,提高合规风险的管理水平,对于证券公司丰富创新产品链条、保持金融产品(业务)创新的持续性有着重要意义。 (三)业务创新有助于合规风险管理向专业化、多样化转变 金融创新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还表现出极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种创新产品可能同时涉及多个金融子行业,如银证信(又称 SOT)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信托 3 个子行业,需要熟悉 3 个行业的相关法规、操作要点及监管规划,才能有效控制该业务的合规风险;其他如“泛资管”业务、金融产品代销业务、保险资金入市等无一不是跨行业、多监管规

7、则业务,复杂性程度比传统业务都高。证券公司想要有效控制这类新业务的合规风险,仅仅依靠单一的、粗放式的合规风险管理手段已经远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金融产品衍生化、业务流程复杂化、部门间跨墙作业频繁化,这些都对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适应创新产品(业务)发展的需要、完善现有合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合规人员的专业化水准、摒弃不合时宜的合规监控手段、丰富合规风险的控制措施,在创新大发展的趋势下显得尤为必要。 (四)泛资管、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的扩张加速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向精细化转变 2012 年券商创新大会以来,证券公司各种金融创新接踵而来。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资管备案、政策松绑,让证

8、券公司有机会在这项业务上“跑马圈地”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2 年度数据,截止到 2012 年12 月 31 日,券商资管业务规模从 9295.96 亿元增加到 1.89 万亿元。其中,以银证信、银证保、定向资管管理委托贷款、银行票据等泛资管“通道”业务增长最为突出,券商真正的集合理财产品规模仅 2200 亿左右。 券商“通道”业务的扩张与银行资产出表密切相关。自 2010 年银监会下发 72 号文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后,银信业务被叫停,银行急切的出表需求与券商扩大资管业务规模一拍即合。在存贷规模和存贷比的约束下,银行表外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快速发展,形成现在的“影子

9、银行” ,券商通道业务风险不断集聚。近来,甚至有上海某大型券商因“通道”业务陷入 10 亿骗局之中。为了应对券商“通道”业务的爆发式发展,券商合规管理必须走向精细化。从业务流程设计、合同起草、尽职调查、业务执行等多个业务环节加强合规监督和指导,梳理业务类型,掌握各类型业务的合规风险点。 除了上述的“通道”业务,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也迎来了新的发展。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基础资产几乎涵盖所有可证券化资产(包括信贷资产) ;二是明确基础资产的独立性,实现破产隔离;三是 SPV 形式多元化。 “隧道股份 BOT 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监管部门批准,阿里巴巴、国泰

10、君安、金融租赁企业等纷纷上报资产证券化产品。 由于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较高的业务水平,基础资产打包再售、信用增进、风险隔离等环节都对证券公司传统合规管理带来挑战。证券公司需要熟悉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流程的合规风险,对资产证券化各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从业务承揽合规、业务设计合规、合同执行合规、后期处置合规、激励制度合规等全方面、多角度地实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合规管理。 二、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现状与问题 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整治后,我国证券公司充分认识到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纷纷加强了合规风险管理。截至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证券公司都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部门(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人员”

11、 4 层级的合规管理组织构架,基本覆盖了公司全业务和分支机构。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得到了初步梳理,在合规咨询、审查、检查、检测、报告、反洗钱、信息隔离墙、监管配合及合规文化培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步。 在法规体系方面,2008 年 7 月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理念、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合规负责人任职条件、合规管理的职能及履职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定。规定与中国证券法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一道成为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 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从无到有,并处于不断的完善和健全中,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得到了较大提升,成

12、效显著。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合规风险管理职能的发挥仍不甚理想,加之近年来金融创新步伐加快,金融混业趋势进一步加强,创新业务不断出现,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亟待提高。 (一)合规风险的管理职责发生偏移 从“合规风险”概念上看,2005 年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合规和银行内部合规部门对合规风险作了明确的定义。合规风险是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而遭受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2008 年我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也沿用了该定义。综观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合规风险具有特定性,仅仅

13、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导致的风险。相应地,合规风险管理具有专职性,是为了防范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导致的合规风险而做出的自我防范和安排。因此,将所有风险都置于合规风险管理的内容之中显然有失合规本意。 当前,一些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业务部门往往不对业务风险进行分类识别,将审核业务的任务完全转移到合规部门,一些非法律法规类的问题也往往由合规部门来处理。业务部门只管“拉业务” , 合规部门成了一些业务部门的全风险控制室,甚至参与业务开发、审核、风险处置的全过程,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 (二)合规风险的管理方式有待创新 由于长期受到分业监管的影响,现有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采用的是按业务条线进行分类

14、管理的方式,经纪、投行、资管、自营等业务各自都有合规管理线。这种分模块进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方式在各业务严格分离的情况下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于推进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从无到有做出了较大贡献。但是,面对近年来日益加强的混业经营趋势以及百花齐放式的业务创新,证券经纪、投行、自营、资管业务交叉越来越频繁,如“投顾+固收” 、泛资管业务、资产证券化等,证券公司现有合规风险的管理方式已不能跟上愈发多样化、复杂化的证券业务发展步伐,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方式急需创新。 (三)合规风险管理的独立性有待提高 合规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指合规管理工作具有中立性和客观性,即合规管理部做出的意见仅是基于业

15、务本身的实际情况,并不是针对相关业务部门或个人,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应对其做出意见表述施加额外的影响,这可以简称为“意见表述的独立性” 。第二层含义是指合规管理部出具意见并干涉,也不改变证券公司原有的业务运作流程,合规管理部出具的意见仅供决策层作参考之用,这可以简称为“工作路径的独立性” 。 目前,对于合规风险管理的第一层含义,大部分证券公司都能领会,合规部门意见表述的独立性基本可以保障;但对于第二层含义,往往会被证券公司忽略,错误地将合规管理部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划等号,认为合规管理部门不单单是“意见部门” ,更是“强制力”部门。正是在这种曲解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路径的独立性”被打破,合规管理

16、部成了证券公司内部的业务审批部门。实际上,所谓“合规一票否决”并非是合规管理部对公司是否进行该业务“做出否决” ,合规管理部门只是对业务合规风险做出自己的判断,决策管理者采用了合规管理部的意见而已。 三、业务创新过程中的合规风险特征分析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加快推进,各项金融改革创新措施不断推出,证券公司在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和空间的同时,也面临着各式各样的合规风险。与以往相比,呈现出以下新特征: (一)合规风险更具隐蔽性 自证券创新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无论是证券监管机构还是各证券公司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证券创新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从推出的具体创新产品看,创新的质量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很

17、多所谓的“创新产品”只不过是打现有法律的“擦边球” ,在监管上也是处于“大乱则管、小乱不管”的境遇。这类创新产品往往是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但却与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并且涉及较多关系主体,关系主体间还存在着较大的信息不对称,一旦失控将带来巨大的系统风险,合规风险的隐蔽性极强。因此,需要严格审核,密切监控。以银证信业务(SOT)为例,该类业务是在银信业务被限制后催生出来的,银行给证券借道,绕开相关法律的监管,实现业务出表。银行、证券、信托、融资者、投资者之间建立了比银信业务更长的关系链,无论是产品整体还是各关系主体之间,潜在的合规风险都十分隐蔽。 (二)合规风险更具多样性 证券创新的最终目

18、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发挥证券机构的投融资作用,而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就决定了证券创新的多样性。此外,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期望一款金融产品就能满足不同时期投融资主体的需求也变得不现实,金融创新使得金融产品的设计更加多样化。2012 年以来,资管牌照放开及实行产品备案、自营投资范围放宽、远程质押业务出现、公募基金资格放开、险资入市、金融产品代销、新三板扩容、柜台市场建设推进以及资产证券化重启等创新举措纷纷推出,多样化的业务创新和产品设计必然伴随更加多样化的合规风险暴露。 (三)合规风险更具复杂性和传染性 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证券、基金、信托、保险、银行、第

19、三方支付及理财等机构的业务相互交叉,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赖的关系。从横向看,金融产品的创新已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创新;从纵向看,一种创新产品涉及的利益主体越来越多,产品合同或协议互为前提,利益链条的任何一环出现合规风险,都将危及整个产品(业务)和利益主体。 就金融产品代销而言,在实行代销业务之前,证券公司除了销售自身产品就是代销基金产品。代销业务开展后,证券公司不仅可以销售基金公司的产品,还可以销售银行、保险、信托及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涉及关系主体较多。一旦产品出现合规问题,不仅会影响该产品相关当事人,还将影响其他产品的代销,甚至整个行业的代销进程。 再如融资融券业务,证券质押的

20、多次套做将产生杠杆效应,使风险不断放大。套做的倍数越大,复杂程度就越高,合规风险隐患也就越大。四、提高业务创新过程中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建议 “创新 11 条”推出至今,证券业务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与此相对应的是,面对新形势、新业务,证券公司合规风险隐患在不断增加。为保证创新业务的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套既能促进业务创新又能有效防范创新业务合规风险的管理系统。图 1 是一种包含了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证券行业、外部监管机构在内的“大合规系统” 。它将传统的合规风险管理半径从单个公司扩大到了整个证券行业。证券公司、证券行业、外部监管机构三者通过法规体系、业务链、合规文化、合规人才 4 个因素联系起来,从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行业自律、外部监管 3 个方面来全面提升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一) “大合规”系统平台的运作机制简述 “大合规”系统平台与现有的合规管理系统最大的区别有两点:一是使证券公司、证券行业、外部监管机构三者在合规管理协作上联系更加紧密;二是在业务、法规、合规文化、合规人才方面建立了联系机制,为业务合作、法规制定、文化培育、合规队伍建设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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